工程招标公告

公告时间: *** 8时30分 至 *** 9时30分。

招标编号:FGAFGC11800170

建设单位:东莞市凤岗镇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广州广骏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监督部门:东莞市凤岗镇人民政府住房规划建设局

工程名称:东莞市凤岗镇兴贤路道路工程Ⅰ标段(K0+000~K0+480)

工程地址:东莞市凤岗镇

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投资金额:5508230.56元

工程规模:路线全长约480m,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红线宽度15m,设计速度为20Km/h,双向两车道 ,最大排水管管径DN1000。

发包范围:东莞市凤岗镇兴贤路道路工程Ⅰ标段(K0+000~K0+480)(按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道路工程[路基工程(土石方开挖、回填、余方弃置等),车行道工程(细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中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粘层、封层、透层、水泥稳定碎石基层、碎石垫层等),人行道工程(块料铺设、水泥稳定碎石、安砌侧(平、缘)石、树池、安全岛等),边坡防护(挡土墙、喷锚、挂网喷播植草(养护期6个月)、边沟、截水沟等),拆除工程(挡土墙、路面、路灯、人行道、侧石等)等];2、排水工程(挖填土方、余方弃置、排水管道敷设、各类检查井、截污井、雨水口、管道清淤、各类检查井抬升加固等)。照明工程、交通工程、苗木种植不纳入本次招标范围。注:以上招标范围未尽事宜,请详见招标图纸,并满足设计文件的要求。

计划开竣工日期: *** 0时0分 至 *** 0时0分

投标单位资质等级要求: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 或者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 或者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 或者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 (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14]15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及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 或以上资质。 )

项目经理资质等级要求:住建部市政公用工程 *** 注册建造师 或者 住建部市政公用工程 *** 临时注册建造师 或者 住建部市政公用工程 *** 注册建造师 或者 住建部市政公用工程 *** 临时注册建造师 ( 1、需登记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中。 2、未在其他任何在建工程中任职项目负责人。 3、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须为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即“建安B”类证)。 4、根据《关于外省 *** (含 *** 临时)建造师在莞执业的处理通知》(东建市〔2011〕29号)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不接受外省 *** (含 *** 临时)建造师作为项目负责人参加投标。 5、 *** 或以上等级的注册建造师(或临时注册建造师),建造师注册证书中列明的专业类别为市政公用工程。 6、拟投入本工程的 *** 临时注册建造师应符合《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开展取得 *** 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延续注册工作的通知》(东建市〔2014〕9号)的要求。 )

投标方式:公开招标

工程承包方式:施工总承包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 9时30分, 交易大厅

投标会时间: *** 9时30分

投标会地点:交易大厅

招标文件售卖时间: *** 8时30分 至 *** 9时30分

招标文件售卖地点: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dgzb.com.cn)免费下载

图纸费:0.00

招标人联系地址:东莞市凤岗镇政通路1号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招标人联系人及电话:黎工 *** 8

招标代理联系地址:东莞市南城区鸿福路第一国际百安中心A座1005室

招标代理联系人及电话:卢工 *** 3

招标文件(及资审查文件)每套人民币:0.00元

保证金金额:100000.00元

收取保证金单位: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投标保证金收退办事流程已发生重大变化,敬请留意相关指南)

其它情况说明:1、企业应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且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相应企业档案“企业资质栏”的“资质名称”项)中登记的资质不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资质条件要求。 2、如企业在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有本工程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档案,投标人应尽早核实信用档案与交易企业库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是否填写一致(交易企业库已开发相关检测功能,投标人应通过此功能进行检测),相应企业类型信用档案状态不能为“限制投标或承接工程”状态。 3、投标文件截止提交前,已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包括:法人、法定代表人名称或资质证书发生变更时已办理该变更的登记手续等),投标人应登陆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dgzb.com.cn)核实企业填报数据真实有效。 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5、如企业在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有本工程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档案,根据《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工程企业信用评价及动态管理办法》(东建〔2017〕9号)的相关规定,投标人是在本工程所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总分大于等于90分的企业。 6、工程建设领域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①按东莞市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小组文件《关于加强工程建设领域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东预办[2011]59 号)、《关于工程建设领域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补充通知》(东预办[2011]63 号)、《关于调整工程建设领域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方式的通知》(东预办[2013]18号)、《关于明确建设领域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方式的通知》(东建市[2014]6号)及《关于建设领域开通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有关事项的通知》(东预办[2014]28号),投标人参与投标或承接工程,必须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行贿犯罪查询结果使用有效期为2个月。 ②行贿犯罪查询结果统一通过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查询,不接受纸质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投标人应在投标会前提前自行上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核实本企业建设领域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相关信息,并按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中的相关要求及时通过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交相关查询申请。企业网上提交查询申请后,查询结果将于3个工作日内返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 ③投标人无行贿犯罪查询结果、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已过期或经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招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投标或承接工程。 7、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本次招标所要求具备的各项证件、证书、及个人身份证均应真实有效,不存在被相关行政部门扣留或吊销等情形。 9、如为省外进粤建筑企业,企业及其在广东省开展建筑活动的人员已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 10、投标担保形式:单项投标保证;金银行电子保函(两种任选其一)。

投标企业建档来源要求:只接受公共资源交易库建档企业。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招标人:东莞市凤岗镇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 8 招标代理:广州广骏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 3 监督单位:东莞市凤岗镇人民政府住房规划建设局联系电话 *** 0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网址和方法:https://www.dgzb.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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