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高新区龙泉园区启动区供水工程供水管网建设项目一期施工招标 |
| 玉溪龙星供排水有限公司 |
| 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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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新区龙泉片区 |
| 施工 |
| 新建 |
| 约480万元 |
| 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 否 |
| *** 8:00 |
| *** 17:30 |
| 玉溪市红塔大道101号城市驿站4栋3楼 |
| 范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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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必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实体,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经理:投标人拟派往的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 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4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人事部门颁发的中级以上(含中级)市政相关专业职称证书;项目专职安全员: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执业资格证书(C证);专职质检员具备有效质检员资格(岗位)证书;拟派专职标准员具备有效标准员资格(岗位)证书。
5类似业绩:投标人企业及项目经理近三年(2014年至今)至少具有二个类似项目业绩(类似业绩是指合同金额不低于400万的市政工程项目),提交业绩的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证明等)。
6财务要求:近两年(2015-2016年)经审计的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及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及审计报告)。
7投标人必须提供由检察机关出具的有效期内的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函结果告知函(原件),查询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和项目经理。
8具有完成本项目相应的人员、设备、资金等能力,企业没有处于资产被冻结,财产被接管状态;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提供资料中被查证有虚假业绩的投标单位,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
| 1项目概况:项目规划占地36.32亩,选址在高新区龙泉园区启动区西侧山坡上,工业园位于江川县大街街道办事处与前卫镇之间,距江川县城3.5公里、玉溪高新区约23公里,现状标高1880m。
2招标范围:五条道路配水管网总长为5608米,其中江滇路(低区)配水管道802米,龙岗街至龙泉大道;江义街配水管道314米,龙泉大道至龙腾路;江源路配水管1966米,仙水大道至龙泉大道;龙滨路配水管道356m,江源路至江滇路,龙腾路配水管道2170米,仙水大道至江景街供水管网及附属设施施工建设。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3建设地点:玉溪市高新区龙泉园区;
4项目投资约480万元。(以招标人公布的招标控制价为准。)
5质量标准:达到国家及地方现行竣工验收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并通过备案;
6工期要求:接到监理单位开工令后 *** 内完成工程施工建设,并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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