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邀请书
致:注册地在闽侯县的建筑施工企业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闽侯县大湖乡坂头村“幸福家园”污水管网工程 已由 闽侯县农业局、闽侯县财政局 侯财农〔2017〕453号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闽侯县大湖乡坂头村民委员会 , 建设资金来源 财政拨款,招标人为 闽侯县大湖乡坂头村民委员会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南平九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邀请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闽侯县大湖乡坂头村
2.2. 工程建设规模:本工程招标控制价为:664889 *** %,发包价为:612639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闽侯县大湖乡坂头村“幸福家园”污水管网工程,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施工图纸为依据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664889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90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       
2.7. 工程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三 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闽侯县内注册的公司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园林绿化工程按其有关规定)
注: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若为 *** 临时注册建造师的,依据闽建筑[2014]6号文规定:(1)已按规定在 *** 前提出延续注册申请或者已办理完延续注册的 *** 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2)已提出申请但还未办理完成延续注册的 *** 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服务中心出具的延续注册受理单,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本招标项目 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市政工程类。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规定资质的联合体各方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查询,网址:xy.fjjs.gov.cn。
3.5.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6.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3.7. 其他资格要求:
3.7.1. 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7.2. 投标人须提供由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有效信用报告。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招标项目不采用电子招投标。
4.2. 采用非电子招投标的,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 29日至2018 21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0900分至1200分,下午 14 30分 至 17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到 闽侯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福建南平九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代表处 采用记名方式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 200 元,售后不退。
4.3. 投标人若需要购买本项目施工图纸的,可向招标人提出申请,招标人在三个工作日内提供购买的施工图纸。购买图纸无需提供任何资料,也无须签字登记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壹万零伍佰元整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①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帐户汇达本项目指定账户②或按榕建招[2013]38号文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如果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不足时,不足的部分按本条款①的方式补足;③或按照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有关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④或银行保函形式。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闽侯招标网(www.mhztb.com)及闽侯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公示栏  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闽侯县大湖乡坂头村民委员会   
地址:闽侯县大湖乡坂头村,邮编: 350102
电子邮件:    /   
电话: *** ,传真:    /    
联系人:  陈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南平九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 闽侯县甘蔗镇昙石山西大道69号员工公寓18号楼202-203室
邮编:   350100     电子邮件:  1174168356@qq.com
电话:   *** 1  ,传真:   *** 1  
联系人:   郑小姐  
招标投标交易场所名称:  闽侯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地址:闽侯县城新区九号路与江滨路交叉处-闽侯县行政服务中心负一楼
 
 
监督部门:闽侯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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