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上杭县环城一重山及高速公路生态景观林建设工程
招标答疑(二)
1、2018年上杭县环城一重山及高速公路生态景观林建设工程投标文件必须把业绩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到投标文件中,并且把业绩证明原件装入密封袋随同投标文件一起提交,开标完成,中标通知书原件可以退回投标人,其他材料不退。
2、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时,应同时提交购买招标文件收款收据原件验证,未提交的不予接受投标文件,收款收据原件重复提交验证无效。
3、投标承诺函的投标报价大写和小写必须一致,不一致的按照大写为准,大写必须按照规范填写,否则按照不利于投标人方式处理。
4、投标时只需要提交一份正本投标文件即可,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还需要提交三本副本投标文件,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中标人需要交清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费用。
5、招标文件与本答疑不一致处以本答疑为准。
招标人:上杭县林业局
招标代理机构:厦门高诚信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2018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