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 东 省 省道S222线饶平黄冈镇圩段和三百门大桥至海山段改造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招 标 人:饶平县地方公路管理站 招标代理:北京建友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2018年2月 省道S222线饶平黄冈镇圩段和三百门大桥至海山段改造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潮州市发展和改革局(潮发改交[2017]10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招标人)为饶平县地方公路管理站,工程投资估算约15674万元,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和地方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路线基本沿旧路走向,分两段进行改造,全长约12.635公里,具体如下:(具体以施工图纸及招标工程量清单为准) 2.1.1第一段设计桩号为K111+480—K112+750,起点于省道S222线饶平黄冈上林路口,至南门大桥北岸为终点,长1.27公里,路基全宽15米,路面宽10米,双向2车道。采用 *** 公路技术标准,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公路—II级,沥青砼路面。 2.1.2第二段设计桩号为K122+190—K133+555,长11.365公里: (1)三百门大桥至笠港桥段长5.24公里,路基全宽19.5米,路面宽16.5米,双向4车道。采用集散型 *** 公路技术标准,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公路—I级,设计速度60km/h,城镇路段40km/h,水泥混泥土路面。 (2)笠港桥至海山镇段长6.125公里,路基全宽10米,路面宽9米,双向2车道,采用 *** 公路标准,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公路—II级,设计速度60km/h,城镇路段40km/h,水泥混泥土路面。 2.2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分一个标类,一个合同段。 2.3 招标人控制价为人民币:102280741元(含暂列金额2923064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并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 *** 或以上资质,且资信良好,没有违法违规记录的施工企业。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一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取得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拟派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不得更换。 3.3 投标人最近三年(2014年度至2016年度)的财务状况满足以下要求: (1)2016年度的企业净资产不少于7000万元人民币; (2)最近三年(2014年度至2016年度)的总营业收入不少于150000万元人民币; (3)最近三年(2014年度至2016年度)不亏损且最近三年的年平均净利润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 (4)2016年度的营运资本(流动资产-流动负债)不少于7000万元人民币。 3.4近三年来,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项目总工在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中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必须在有效期内)。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项目进行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母公司”。其 *** 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项目进行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 *** 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项目进行投标。 3.7投标人在2013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独立累计完成过长度为10公里或以上的 *** 或以上公路新建、改(扩)建、改造(大修)工程沥青(或水泥)混凝土路面施工业绩。 3.8投标人的拟派项目总工及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符合附录中的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 3.9投标人没有发生下列任一情形: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近三年来(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经营中没有重大安全生产或质量事故; (3)没有被国家住建部、交通运输部、广东省交通运输厅通报而且取消相应投标资格(处于有效期内); (4)近三年来(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投标人没有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或虽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但经评审委员会认定不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 (5)在最新年度广东省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信用评价中,信用等级被评为D级,或初次进入且无广东省最新年度信用评价等级的,在最新一年度的全国综合评价结果中被评为D级的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2月8日至2018年2月14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购买招标文件。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为项目负责人)购买招标文件必须提供以下(1)至(7)资料原件核对,若未提供原件核对或者资料不符合要求的,招标人有权拒绝投标申请人的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彩色全本扫描件或彩色全本复印件) (2)法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A类)及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3)项目负责人具有公路工程 *** 注册建造师资格证(包括注册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证),并具有有效的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年龄不超过55岁;项目总工具有路桥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并具有有效的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年龄不超过55岁;路面工程师具有路桥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测量工程师具有路桥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质检工程师具有路桥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5人)具有初级或以上职称、并具有有效的交通(或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C类证书;财务负责人具有有效的国家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资格证书;资料员具有路桥相关专业初级或以上职称。(注:上述人员除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为5人外,其余人员为一人一岗,全部人员须提供二代身份证及半年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提供社保网站登录账号及密码、联系电话,报名时将网上核查。) (4)投标人企业所在地或工程所在地检察院开具的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项目总工近三年没有行贿犯罪档案记录(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由检察机关开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方为有效)复印件。 (5)投标人最近三年(2014年度至2016年度)的财务状况满足本项目招标公告的3.3款要求(提供由会计事务所出具的2014年度至2016年度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 (6)投标人在2013年1月1日至投标报名期间,独立累计完成过长度为10公里或以上的 *** 或以上公路新建、改(扩)建、改造(大修)工程沥青(或水泥)混凝土路面施工业绩(施工业绩证明需为“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信息截图,并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中间交工验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复印件)。 (7)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原件一式二份,格式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zb.gd.cn)单独提交。 以上报名资料一式两份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自目录起(含目录,以电脑编制的阿拉伯数字“1”开始)逐页标注连续页码,每页需加盖投标人公章。 4.2招标文件工本费150元,施工图纸及其他资料费2000元,售后不退,逾期不予办理。 4.3 投标人应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gzzb.gd.cn)办理投标企业信息登记,无企业信息登记的投标申请将不予受理(企业信息登记的办理详情参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服务指南栏目)。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3月16日10时00分,地点为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开标会必须由拟派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广东建设报》及《潮州日报》等媒体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其他法定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饶平县地方公路管理站 | | 招标代理:北京建友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址:饶平县黄冈大道中盛园B幢27号 | | 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501、503、505、507号东建大厦东部2层 | 联 系 人:朱先生 | | 联 系 人:彭工 | 电 话: | | 电 话:020-3993898,189262091383 | 传 真: | | 传 真: | 邮 箱: / | | 邮 箱:71125586@qq.com | 邮 编:515700 | | 邮 编:510000 |
2018年2月7日 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 附件2:评标办法
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 资质要求 | 1、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且正处于经营期限内的企业; 2、投标人资质要求: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 *** 或以上资质,并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和分公司投标。 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母公司”,其 *** 子公司可同时在同一合同段进行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 *** 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合同段进行投标。 |
注:招标人将按照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网站中“公路施工企业名录”(以下简称“名录”)对投标人进行审核。对于未列入“名录”或投标人名称、资质信息与“名录”查询结果不符的,将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财 务要 求 | (1)2016年度的企业净资产不少于7000万元人民币; (2)最近三年(2014年度至2016年度)的总营业收入不少于150000万元人民币; (3)最近三年(2014年度至2016年度)不亏损且最近三年的年平均净利润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 (4)2016年度的营运资本(流动资产-流动负债)不少于7000万元人民币。 |
备注: 1、企业净资产、营运资金是按最新一年度(2016)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计算得出。 2、近三年(2014年度至2016年度)财务信息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业 绩 要 求 | 投标人自2013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近5年),独立累计完成过长度为10公里或以上的 *** 或以上公路新建、改(扩)建、改造(大修)工程沥青(或水泥)混凝土路面施工业绩。 |
注: 1、“完成过”指工程完工并交工验收评定合格。或竣工验收经交通运输工程质量监督部门评定为质量合格。 2、业绩信息来源于“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下称“全国信用系统”)中,经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填写或审核的业绩信息为准,能体现申请人须知前附表附录 3 或者资格审查办法评分标准所提出的业绩各项指标进行描述,如果网上数据不足以反映出全部业绩指标的内容,业绩审查时将不予认定该项目。 3、本表需附以下证明材料:(1)汇总表(黑色或者绿色部分)网页屏幕资料;(2)分项明细表网页屏幕资料。上述证明材料中应明确表述本项目资格审查所需的工程内容(例如 公路等级、里程长度(或者里程桩号)、中标和签署合同及交(竣)工时间)等方面,避免可能
会因过于简略而导致申请人不满足资格审查要求的情况,请申请人高度重视资料的申报工作, 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前完善网上信息。
信 誉 要 求 |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近三年来(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经营中没有重大安全生产或质量事故; 3、没有被国家住建部、交通运输部、广东省交通运输厅通报而且取消相应投标资格(处于有效期内); 4、近三年来(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投标人没有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或虽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但经评审委员会认定不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 5、投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必须参加当天开标会(投标人若未派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负责人出席开标活动,视为该投标人放弃投标。开标时出示身份证原件、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注明项目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予以核对,如无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参加者,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启封)。 6、近三年来,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项目总工在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中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必须在有效期内)。 7、在最新年度广东省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信用评价中,信用等级被评为D级,或初次进入且无广东省最新年度信用评价等级的,在最新一年度的全国综合评价结果中被评为D级的不得参加投标。 |
人 员 | 数 量 | 资 格 要求 | 项目负责人 | 1 |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 ***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包括延续注册成功的注册临时建造师),并取得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拟派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不得更换。年龄不超过55周岁。 | 项目总工 | 1 | 路桥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并具有有效的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年龄不超过55周岁。 |
注:1、项目负责人所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相应专业注册建造师应注册在申请人所在单位,否则视为无效。 2、人员信息来源于“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下称“全国信用系统”)中的相应页面,需按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总工资历表的备注要求附相关证明材料。 (1)汇总表网页屏幕资料; (2)分项明细表网页屏幕资料。 3、上述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的颁发部门根据交通运输部的有关规定进行选择。
序号 | 人 员 | 数 量 | 资 格 要 求 | 1. | 路面工程师 | 1 | 路桥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 | 2. | 质检工程师 | 1 | 路桥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 | 3. | 测量工程师 | 1 | 路桥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 | 4. | 财务负责人 | 1 | 具有有效的国家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资格证书。 | 5.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5 | 初级或以上职称,并具有交通(或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C类证书。 | 6. | 资料员 | 1 | 具有路桥相关专业初级或以上职称。 |
备注: 1、人员信息来源于“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下称“全国信用系统”)中的相应页面,需按拟委任的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资历表的备注要求附相关证明材料。 (1)汇总表网页屏幕资料; (2)分项明细表网页屏幕资料。 2、上述安全生产“三类人员”C类证书的颁发部门根据交通运输部的有关规定进行选择。
附件2:评标办法(双信封的合理低价法) 条款号 |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 2.1.1 2.1.3 | 形式 评审 与响 应性 评审 标准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的评审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工期及工程质量目标; b.投标函附录的所有数据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c.承诺书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修改和删减; d.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组成资料齐全完整,并按规定编制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3.7.3的规定。 (3)投标人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按招标文件规定亲自参加开标会; (4)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形式、时效和内容提供了投标担保: a.投标担保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 b.若采用电汇,投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代理人,需提交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并符合下列要求: 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书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 或(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若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并符合下列要求: 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 (6)同一投标人没有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7)投标工期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8)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4项规定。 (9)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工程验收、计量、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10)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 的内容。 (11)投标人提供单位、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近三年均没有因行贿犯罪而被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为的查询记录有效。 (12)投标文件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的评审: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报价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投标报价; b.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 c.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3.7.3的规定。 (3)同一项目的同一投标人没有提交两个以上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4)投标人若提交调价函,调价函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若需)。 (5)投标报价不高于招标人控制价上限,也不低于招标人控制价下限。投标报价不大于招标人最高投标限价。 (6)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4项规定。 | 2.1.2 | 资格 评审 标准 |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详见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 (3)投标人的财务状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详见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 (4)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详见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 (5)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详见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 (6)投标人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格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详见附录5资格审查条件) (7)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 列 内 容 |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评标价:95分 其他因素分值:5分 | 2.2.2 | 评标基准价 计算方法 |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1)评标价的确定: 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2) 招标人最高投标限价的确定 下浮率在开标前在开标现场采取摇珠方式确定。 摇珠操作办法如下: 下浮率区间差值在2个百分点(0~2%)的摇珠范围内,以0.1%为一档次增序确定摇珠号码,不少于21个球,一次性摇出3个球,摇出3个球对应的下浮率的平均值(四舍五入取整到0.001%)即为本工程招标的下浮率。 招标人最高投标限价=(招标人控制价-暂列金额)×(1-下浮率)+暂列金额 (3) 有效评标价范围: 有效评标价范围为:不高于招标人最高投标限价,也不低于招标人控制价下限的评标价为有效评标价。否则将否决其投标。 (4)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招标人最高投标限价(其中暂列金额不下浮)下浮一定比例(K),作为评标基准价。K值取2.0%)。 评标基准价=(招标人最高投标限价-暂列金额)×(1-K)+暂列金额 备注:评标基准价四舍五入至个位整数元。 | 2.2.3 |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100%×(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 2.2.4(1) | 施工组织设计 | 0分 | 2.2.4(2) | 项目管理机构 | 0分 | 2.2.4(3) | 评标价得分 | 95分评标价得分计算公式示: (1)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95-偏差率×100×D1;D1 取1 ; (2)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95+偏差率×100×D2;D2 取0.5。 注:评标价得分四舍五入至小数点后四位。 | 2.2.4(4) | 其他因素 | 5分 信誉情况: 信用等级: 满分为5 分 AA、A、B、C 级单位的信用等级分得分分别为5.0、4.75、4.45、3.65 分。 注:①上述信用等级指的是广东省交通运输厅最新一年度的信用评价。如无广东省最新一年度信用等级而上一年度有广东省信用等级的,则其原信用等级可延续一年。 ②信用等级延续 1 年后仍无信用评价等级的,按照初次进入我省确定,原则上按 B 级对待,但下列情况除外:最新一年度的全国综合评价结果为 C 级或 D级的,则按最新一年度的全国综合评价结果等级对待;或最新一年度的全国综合评价结果未被评为 C 级或 D级的,但在我省原评价等级为 D 级的,则按 C 级对待。 ③ AA、A 级单位是指使用广东省信用评价等级申请承诺书的单位。提交申请承诺书未使用 AA、A 时,在评标过程中,AA 级信用等级企业按 A 级对待、A 级信用等级企业按B 级对待。 注:广东省信用评价等级申请承诺书格式参照广东省公路工程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格式编制,能体现使用或不使用。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条款号 | 补充或修改的内容 | 1 | 将评标办法范本原文第1条“评标方法”改为“评标方法、组织及工作程序”, 并且原文内容修改如下: 1.1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双信封的合理低价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 1.2 评标组织 1.2.1 协助工作组 招标人可在评标工作开始前成立协助工作组,选派熟悉招标工作、政治素质高的人员组成,协助评标委员会工作。协助工作组人员的具体数量由招标人视评标工作量确定。 招标人可以协助评标委员会开展下列工作并提供相关信息: (1)根据招标文件,编制评标使用的相应表格; (2)对投标报价进行算术性校核; (3)以评标标准和方法为依据,列出投标文件相对于招标文件的所有偏差,并进行归类汇总; (4)查询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对投标人的资质、主要人员资历和目前在岗情况、信用等级进行核实。 招标人不得对投标文件作出任何评价,不得故意遗漏或者片面摘录,不得在评标委员会对所有偏差定性之前透露存有偏差的投标人名称。 1.2.2 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按国家、广东省等的有关规定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人数为七人,评标委员会的主要工作内容包括: (1)评标委员会开始评标工作之前,首先听取招标人、协助工作组关于工程情况和辅助工作的说明,并认真研读招标文件,获取评标所需的重要信息和数据; (2)对协助工作组提供的评标工作用表和评标内容进行核查; (3)按照以下 1.3 款程序进行各项评审工作。 1.3 评审工作程序评标委员会将按以下程序开展评标工作: (一)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的评审: 1、初步评审,包括对投标文件进行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资格评审(适用于资格后审); 2、详细评审:评标委员会首先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 及技术文件)进行详细评审,对投标人的其他因素(信誉等级、履约情况)得分评审与确认; 3、对投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和说明(如有)。 (二)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的评审: 1、初步评审:只有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才能继续参加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的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对第一个信封不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的第二信封直接退回,不再开启内层信封。 2、详细评审:进行算术性修正,计算评标基准价及评标价得分; 3、对投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和说明(如有); (三)综合投标人的评标价得分及其他因素(信誉等级、履约情况)得分,提出评标意见。 (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有关规定,对在评标过程中发现的投标人与投标人之间、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存在的串通投标的情形进行评审和认定。 (五)按评标办法规定推荐中标候选人,编写评标报告。 | 2 | 将评标办法范本原文第2款评审标准增加以下内容: 2.3各评委对某一投标人的下列评审过程,具体包括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资格评审、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如各评委的评审意见不一致时,均将所有评委相应的评审意见汇总,按少数服从多数原则确定某一投标人的相应评审程序的评审结论。 | 3.3.1 | 将评标办法范本原文第3.3.1款修改为: 3.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或者计算错误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 (1) 投标文件中的下列偏差为细微偏差: a、在算术性复核中发现的算术性差错: b、在招标人给定的工程量清单中漏报了某个工程细目的单价和合价; c、在招标人给定的工程量清单中多报了某个工程细目的单价和合价或所报单价增加或减少了报价范围; d、在招标人给定的工程量清单中修改了某些支付号的工程数量。 (2)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中的细微偏差按如下规定处理: a、按本评标办法的规定对算术性错误予以修正; b、对于漏报的工程细目单价和合价或单价和合价减少的报价内容视为已含入其它工程细目的单价和合价之中; c、在保证投标总价不变的前提下,对于多报的工程细目报价或工程细目报价中增加的部分报价从投标报价中予以扣除,并对其它细目作相应的平衡性调整; d、在保证投标总价不变的前提下,对与给定工程量清单数量不符的工程数量进行更正,并对其它细目作相应的平衡性调整; | 3.5 | 增加3.5 款“定标原则”: 3.5.1按上述评审办法的综合得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名,如果综合得分相同,以投标报价较低的投标人排名优先。当一家以上投标人综合得分相等且评标价也相等时,若各投标人工程量清单细目单价也相同,视为串标(一个合同段仅一工作细目报价的除外),应否决其投标;若各投标人工程量清单细目单价不尽相同,由评标委员会按照以下顺序确定其名次: (1)被广东省交通运输厅评为较高信用等级的投标人优先(对于信用等级为 AA、A 的企业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按要求提交使用广东省信用评价等级申请承诺书,否则,AA 级信用等级企业按 A 级对待、A级信用等级企业按 B 级对待); (2)以投标人企业净资产较高的优先。 (3)由评标委员会投票确定其名次。 3.5.2按照上述第 3.5.1 款原则,按排名次序推荐出 3 名中标候选人。 3.5.3通过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未否决全部投标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招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程序进行第二信封报价文件开标,但评标委员会在进行报价文件评审时仍有权否决全部投标;评标委员会未在报价文件评审时否决全部投标的,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3.5.4通过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在3个及以上的,招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程序进行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在对报价文件进行评审后,有效投标不足3个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未否决全部投标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3.5.5如果发生无法确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其它意外情况,评标委员会可建议招标人重新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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