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州市同庆镇2016年度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 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工程编号:4201807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化州市同庆镇2016年度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已由茂名市国土资源局、茂名市农业局、茂名市财政局以茂农计[2017]26号、茂农[2017]190号文核准建设,项目发包人(招标人)为化州市同庆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是省财政专项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工程概况: 化州市同庆镇2016年度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位于广东省化州市同庆镇辖区,建设总规模3000亩。项目预算总投资384.78万元,主要包括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防护及生态环境保持工程和其他工程。 2.2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内容(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标段划分定为1 个施工合同,计划每个施工工期为120 日历天。 2.3招标控制价:373.57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 *** 以上(含 *** )资质,营业执照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广东省外企业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显示正常登记,且投标人拟派人员必须已经在该平台录入。未在茂名地区办理建筑行业企业入茂信息登记的施工企业在中标后28日内到茂名市相应的主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3.2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须持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 *** 以上(含 *** )注册 建造师注册证书,广东省外企业所委任的项目负责人须为水利水电工程专业 *** 注册建造师,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为本单位在职人员,目前未在其它在建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 3.3拟投入的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中级以上(含中级)技术职称,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 3.4 拟投入的须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 类),专职安全员、施工员、质检员、材料员、资料员须具备水利行业部门颁发的岗位证,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 3.5投标人 2015、2016 年度财务状况良好,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6 经企业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核准,投标法人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本工程项目经理至招标公告发出日止最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本证明材料由投标人自行到企业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办理,证明材料原件装订到投标文件正本,复印件装订到投标文件副本); 3.7投标人在广东省水利厅已办理信用管理信息录入手续并通过终审 3.8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无需办理投标报名手续,招标文件于 *** 发出,投标人自行登录“茂名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jyzx.maoming.gov.cn/)网站首页“建设工程-招标公告”找到本项目的招标公告后,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的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及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持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的,均可直接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4.2 投标人并于递交投标文件时缴交招标文件资料费人民币 500元(缴交后不退),以及提交相关材料。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 9时30分,地点:化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八楼开标厅。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投标注意事项 6.1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在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规定时间内以匿名方式在“茂名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jyzx.maoming.gov.cn/)”进行网上提问(点击本项目招标公告页面上“招标文件网上提问”)。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将对投标人的问题统一做出澄清和解答,并发布在“茂名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人应自行留意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发布的招标文件澄清、修改或补充内容。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2开标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准时到场。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茂名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民营经济报上发布。本招标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茂名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文本为准。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化州市同庆镇人民政府 地 址:化州市同庆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颜泉文 电话 *** 招标代理:广西云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化州市鉴江开发区北京东三路6号六楼 联系人:朱柏霖、梁郭敏 电话 *** 传真 *** 交易中心: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 *** 化州市同庆镇人民政府 广西云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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