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南沙区蕉门九年一贯制学校等项目

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 标 公 告

 

 

 

 

 

 

 

 

 

    人:广州市南沙区基本建设办公室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珠江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期:2018年1月

 


 

广州市南沙区蕉门九年一贯制学校等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公告

 

根据穗南发改项目[2018]56号批准,广州市南沙区基本建设办公室现对广州市南沙区蕉门九年一贯制学校等项目进行设计施工总承包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项目名称:广州市南沙区蕉门九年一贯制学校等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二、招标单位:广州市南沙区基本建设办公室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珠江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龙工、梁工

联系电话:、 ***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南沙开发区建设和交通局

监管电话 ***

三、建设地点:广州市南沙区

四、项目概况、规模:本次招标建设工程范围包括广州市南沙区蕉门九年一贯制学校及进港大道中学校(九年一贯制)建设工程。广州市南沙区蕉门九年一贯制学校总建筑面积约56455.39平方米,最大建筑跨度32.5米;进港大道中学校(九年一贯制)总建筑面积约54831.67平方米,最大建筑跨度大于27米。其中,最大单体建筑面积15319.30平方米。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1、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2、招标内容:本工程实施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具体内容详见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1)协助发包人办理工程相关的报建、报批工作;2)根据发包人和勘察任务书、设计任务书要求,负责工程勘察、设计、设计后服务、工程施工、采购、编制项目概、预、结算、竣工图及相应的报建报批、资料档案管理等工作;3)承包人需通过BIM模型检查设计成果,对模型中各专业进行碰撞检测分析,形成碰撞检测报告,提交优化后的BIM模型,以提升设计和施工效率。否则因此在后续工程实施阶段出现的设计施工不匹配造成的后果均由承包人承担。

2.1勘察部分:负责本项目规划用地红线范围内,及经发包人审批同意用于辅助项目建设所需的红线范围外的勘察工作,包括以下内容: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工程物探(含管线探测)、水文地质等勘察工作。

2.21)本项目已完成方案设计,中标单位须负责用地红线范围内所有建筑、结构、装饰装修(含实验室)、给排水(含市政供水)、电气(含外电和智能化)、暖通、基坑及边坡支护、安装、消防、人防、节能、绿色建筑(取得绿色建筑设计标识)、园林绿化、燃气(含外燃气)、道路广场(含出入路口)、停车场、通讯、交通设施和标识等工程的方案深化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BIM设计及运用(如需要),竣工图编制,编制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等;(2)负责编制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或总平面规划方案,按规划部门意见调整直至取得相应批复并满足项目需要;(3)负责配合项目的方案、初步设计、深基坑(如有)、施工图、各专项的报建至取得相应审查合格意见、配合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各专项报批报建工作并取得许可;配合由甲方组织的相关评审会议的汇报工作;(4)负责项目涉及的临时围墙、临时道路、施工用水用电、临时排水等所有临时设施的设计工作。(5)现场服务。

2.3工程施工部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施工内容包括:软基处理工程、基坑支护工程、基础工程、土石方工程、主体工程的建筑及结构、防雷工程、防水工程、室内装饰装修、铝合金门窗工程、建筑幕墙、给排水、电气(含智能化)、通风空调、通讯、消防、环保节能、照明、园林绿化、道路广场(含出入路口)、污水处理、室内设备设施、配电、永久用水用电工程、发电机工程、燃气工程(含外燃气)、人防工程、外水外电等施工总承包。具体以发包人确认的施工图为准。

2)工程内容的施工(包工、包料、包施工措施(含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费等)、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包环境保护、包工期、包承保范围内及合理的与承包范围有关的附属工程验收通过、包移交、包保修、包结算、包资料整理移交档案、包施工承包管理和现场整体组织、包专业协调及配合等)。

3)负责结算的编制工作,配合发包人和审计部门对预算和结算的审核及审计工作;

4)负责或配合办理工程开工及验收所需的各项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办理施工许可证(或临时施工许可)、报监手续、余泥排放证、排污手续、排水接驳、水质检测(给水、排水)、排水许可证、质量验收、规划验收、卫生防疫、环保验收、消防验收、人防验收、节能备案、分项分部工程验收和各专业验收及通邮等工作,并承担办理上述手续属于施工方的费用;

5)协助做好发包人各项检查及工程筹备等工作,配合征地拆迁工作;

6)按政府有关规定,做好建设过程中的消防维保工作,确保安全生产、零隐患、零事故;

7)组织本项目的整体竣工验收及备案和整体工程资料汇总及整理归档工作,具体施工范围详见招标文件。

2.4工程管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对工程建设全过程和各阶段进行专业化管理和服务。对需要专业分包的专项设计和工程,承包人与专业分包单位签订专业分包合同,配合做好协调和管理工作。同时,承包人须按国家、地方、行业规定以及发包人要求的工程措施、安全措施、文明措施对项目进行工程总承包管理,作为联合体主办方负责项目设计、施工总协调工作及工程涉及的其它协调工作。

最终以招标文件(含招标答疑、澄清文件)、经审定的设计图纸、经审定的施工图预算内容及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为准且包括发包人发出的与本工程有关的一切文件。招标人有权对实施项目的承包范围进行调整,承包人不得有异议。

3、招标控制价:

建设工程名称

招标控制价

(总控制价)

(万元)

施工费控制价

(万元)

设计费控制价

(万元)

勘察费控制价

(万元)

广州市南沙区蕉门九年一贯制学校

28216.43

27314.04

683.88

218.51

进港大道中学校(九年一贯制)

27664.61

26778.70

671.91

214.00

合计:

55881.04

54092.74

1355.79

432.51

备注:其中设计费不含方案设计阶段费用。

六、资金来源:区财政资金

七、公告发布时间、投标报名登记及递交投标文件时间、项目负责人签到及开标时间:

1、公告发布时间:从20182 2 日00时00分至2018年 3 月 14 11 时00  分。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2、投标报名登记及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20183 14 10 00 分,截止时间:2018年 3 14 11 00 分。

3、项目负责人签到时间:20183 14 11 00 分至 12 00 分。

4、开标时间:2018年 3 15 9 时 00 分至 10 00 分。

5、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沙交易部(广州市南沙区环市大道中成汇街2号南沙城商务楼A2楼)。

注:1)项目负责人需携带第二代身份证原件现场签到(采用电子签到方式),未凭身份证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达开标室签到或签到的项目负责人与投标登记时不一致的,该投标文件无效。如遇项目负责人身份证信息无法读取的情况,参照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最新的招投标指引执行,投标人并应在项目开标前处理完毕相关事项。

2)投标报名登记及递交投标文件、项目负责人签到及开标时间等相关招投标日程时间地点:请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服务指南”专栏中的“交易活动安排”,输入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即可查询(相关招投标日程时间地点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及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中的相关信息;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八、招标文件获取及办理投标登记手续:

1、招标文件获取: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 *** 。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起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补充公告中明确说明。

2、办理投标登记手续: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凭①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仅限于非法定代表人参加办理投标登记手续时提供)、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仅限于法定代表人参加办理投标登记手续时提供)、④被授权委托人有效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仅限于非法定代表人参加办理投标登记手续时提供),到达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办理投标登记手续并同时递交投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

办理投标登记手续时必须同时递交《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投标的提交,详见附件3)和《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一式两份,应使用标准格式。表格可从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gzzb.gd.cn下载。该表中项目负责人、安全员须为投标人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的在册人员)方能进行投标登记。

3、投标担保 80万元,投标担保须在开标前完成缴纳。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持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须同时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以下(4.14.24.3)的资质:

4.1施工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 或以上级别资质;

4.2工程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 *** ,或建筑行业设计 *** (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 *** (或以上)资质;

4.3工程勘察资质:工程勘察综合类 *** ,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 *** 或以上资质。

注:(1)勘察设计资质标准按《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2000]293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2006]160号)、《工程勘察资质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城乡建设部建市[2013]9号)、《工程设计资质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建市[2007]86号)等相关文件执行。

(2)施工资质标准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承接工程,具体原则按《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及《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执行。

5、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的主要人员要求

5.1施工负责人(兼任项目负责人)为:建筑工程专业 *** 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且在投标人单位注册。

5.2设计负责人为:须具备 *** 注册建筑师资格,设计负责人与项目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

注: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注册建造师包括延续注册成功的注册临时建造师。

6、施工负责人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页。

7、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拟派的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页。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能为同一人

8、投标人业绩要求: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自201511日至今已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施工业绩[类似工程施工业绩是指以施工总承包方式实施的中标金额为35000万元或以上的建筑工程施工业绩]。

注:(1)业绩取自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未纳入《广州市城乡和建设委员会关于完善企业业绩信息登记的通知》(穗建筑[2016]776号)中“入库范围”的除外)。

(2)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中标通知书上没有金额或免招标的,以工程合同(不含补充合同)为准。

(3)技术指标(具体要求在招标公告中明确)需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内业绩上传件中反映。

(4)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为准。

(5)库内业绩上传件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或登记的工程资质内容与施工合同等业绩证明资料不相符的,该项业绩不予认定。

9、投标人已按照附件2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10、关于联合体投标:

允许联合体投标,只接受不多于3家单位(即承接勘察任务的单位或承接设计任务的单位或承接施工任务的单位均不多于一家)组成的联合体,且须以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为主办方,并签定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注:1)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2)投标人拟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必须是联合体中对应分工成员的正式员工;以上2项人员不得重复兼任,且必须为投标人正式员工。

3)组成联合体的投标人,应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承接每一类工程任务(按资质标准划分)的成员单位。在资格审查及评标环节,具有同一专业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项目负责人、企业业绩、获奖等综合等评分指标,施工部分以承接施工任务的单位为准,设计部分以承接设计任务的单位为准。

11、资格审查前,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在广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立了企业诚信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须是各自企业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

12、投标人须提交由广州市或其辖下各区人民检察院或投标单位工商注册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证明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在公告发布之日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申请查询流程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

13、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没有处于被广州市南沙区基本建设办公室拒绝投标的限制期内。(详见附件4,若有更新,以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日期前发布的最新文件为准)。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九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资格审查方式:

1、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本项目为非电子评标,投标人需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纸质投标文件及电子光盘,如纸质投标文件与电子光盘内容不符,以纸质投标文件为准。

2、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3名或通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一、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二、资格审查结果及中标结果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等相关网站上公示,公开接受投标人的监督。

十三、费用

1、本项目实行全过程限额设计施工,限额投资。经审定的概算金额不超过批复的项目投资估算金额,经审定的预算金额不超过审定概算中的建安工程费和发布的施工费控制价。因规划调整等客观原因导致投资估算或概算发生重大调整时,应按相关程序报批。

2、合同价修正原则。签订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时,应以中标价为暂定合同价。完成概(预)算评审后,以经审定的勘察设计费、工程预算为基价,结合中标下浮率相应调整勘察设计费、施工各清单项对应的单价及合同总价(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不参与下浮)。合同结算价最终以财政部门审定金额为准。如项目不需进行预算报审工作的,经审定后的概算建安费即本项目的施工图预算费,作为合同修正价的基价。

十四、工期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施工资金、人力、物力的准备情况,确保项目保质保量按时完成。

1、勘察工期:合同签订后,承包人收到发包人发出具备进场条件的通知起计30日内提交勘察成果文件。

2、设计工期:承包人应在设计合同签订后20日内完成方案优化设计及修改、初步设计(含工程概算),初步设计审查批准后30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5工作日内完成补充、修改并送施工图审查单位。

3、施工工期:600日历天。开工日期以总监理工程师发出的开工或进场通知为准。

十五、其他事项

1、前期服务机构:

①项目建议书编制单位:广东永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广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单位:广州市国际工程咨询公司;

③方案设计单位:广州珠江外资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注释]如果前期服务机构参加本次投标,应将本公告发布前最终完成的工作成果(含电子文件)在招标人发布招标公告的同时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参考,否则前期参与的服务机构中标无效。

2、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交设计模型:否。

3、投标经济补偿:各投标人自行考虑参与项目投标的一切风险,本工程不设投标补偿,投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4、参加投标之前,投标人应查询企业诚信档案信息、拟报项目负责人的使用状态,以免出现企业诚信档案信息以及拟报项目负责人不能被使用的情况。

5联合体投标时,除联合体协议书必须联合体各方分别按要求进行签字或盖章外,其他资料若需要签字或盖章的均可由联合体主办方签字或盖章;投标资料封面及其他内容及落款中的“投标人”应填写联合体各方的单位全称【格式示例为:(主)单位全称(成)单位全称()单位全称】,由联合体主办方按要求签字或盖章即可。

十六、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南沙区基本建设办公室

异议受理电话:

        址:广州市南沙区环市大道中15号

十七、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和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等法定媒体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其他法定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八、招标人须将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报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布。

十九、其他说明:

1、鉴于注册建造师的执业情况在评标时暂无法实现全省、全国联网查询(查实),投标人须如实对拟委派项目负责人及安全员的任职情况作出声明。声明内容见附件2《投标申请人声明》第五条的规定。如投标人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招标人将对其公开通报,投标人须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责任。

2、关于异议及投诉。

1)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除第一中标候选人或者中标人以外的其他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情形且在评标过程中未被发现的,视为对中标结果没有造成实质性影响,招标人可以依法继续开展招标活动。投标人的违法行为由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处理。

2)在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中标人)被异议(投诉)且经查实异议(投诉)情况属实的,或招标人收到异议(投诉)经查实属无有效法律法规依据的恶意异议(投诉)的,相关责任单位(过错方)自愿停止参与招标人(广州市南沙区基本建设办公室)后续工程招投标活动一年。同时,招标人将提请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严肃处理,同时将记录到招标人的诚信评价系统。

3、各投标单位递交投标资料参与投标,均视为接受及认同招标合同及招标人(广州市南沙区基本建设办公室)制发的各项相关建设管理办法。如中标人不按合同履约及未遵守招标人(广州市南沙区基本建设办公室)制发的各项相关建设管理办法,招标人有权依据相关管理办法要求中标人承担相应责任,中标人应无条件接受。

4、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中标人按照合同约定或者经招标人同意,可以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中标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5、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招标人对项目拟派人员进行投标资料核对,如发现存在与投标时不符的情况,按照招标人制发的相关管理办法进行处罚。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招标人将不定期进行人员履约抽查。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7、中标人在中标后,须根据工程的报批报建要求及实际情况委派符合要求(相应等级及数量)的注册建造师及专职安全人员,负责相应工程的报建报批及具体实施,委派的注册建造师及专职安全员须经招标人同意。

8、中标人须按建设单位要求根据工程的实施情况在原基础上合理增加各专业的设计负责人、造价负责人、勘察负责人及其他相关人员的投入数量。

 

附件1: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办理流程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须知

一、查询受理单位:人民检察院

二、递交材料:

(一)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函,申请函应注明查询事由、被查询单位名称及组织机构代码、被查询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等;

(二)单位介绍信;

(三)查询事由的证明文件,如招标文件等;

(四)被查询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五)被查询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六)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各类复印件需A4纸,并加盖单位印章。

三、查询方式:

(一)直接到人民检察院查询。

(二)电话预约。

四、检察机关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服务均为免费服务。

 

附: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书(范本)

 

 

            人民检察院:

      我单位                 ,工商注册号或机构代码号为                 ;法人代表为          (身份证号                  );项目负责人          (身份证号                  ,将于      年    月    日 在     省    市  县(区)参加投标活动。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规定》,现向你院申请查询上述单位与人员有无行贿犯罪记录。

    特此申请。

 

 

                  申请单位:         (盖章)

 

    


附件2

投标申请人声明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报名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示。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前两年内没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广州市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中,本公司没有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两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本公司没有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四、本公司拟委派专职安全员兼任本工程的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严格遵守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执行“一不准进、三不准出”规定,选择合法的余泥渣土运输单位及排放点。承诺如违反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将自愿接受:通报批评,记录不良行为,列入黑名单,并暂停责任企业投标报名一年,对责任项目负责人暂停投标报名二年。多次违规的,暂停投标报名二至三年,并提请资质审批部门降低或吊销企业资质、项目经理的建造师从业资格和专职安全员安全培训考核证书。

五、本公司保证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

六、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不转包或违法分包,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按照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的规定发包劳务或使用自有劳务队伍。

七、本公司如投标时选用绿色生产达标企业生产的混凝土,中标后将使用绿色生产达标企业生产的混凝土,若不遵守承诺,自愿按不履行合同约定处理。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注:联合体投标的,“声明企业”一栏需书写所有联合体成员的单位全称,可由主办方盖章


附件3:

联合体协议

(施工方单位名称、设计方单位名称、勘察方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           (项目名称)投标。我方授权委托本协议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成员参加投标、签署投标资料、提交投标文件。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施工方单位名称)为联合体主办方。

2、联合体主办方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相应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①(施工方单位名称):作为联合体的主办方除负责本工程的施工外,还应负责设计施工总承包管理的职责。联合体其他相关方违约时,主办方应承担连带责任,具体按合同要求。

②(设计方单位名称):主要负责本工程的设计、设计优化等工作,具体按合同要求。

勘察方单位名称):主要负责本工程的勘察、勘察优化等工作,具体按合同要求。

5、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主办方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成员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成员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注:非联合体投标的,无需提交本协议书。


附件4   广州市南沙区基本建设办公室拒绝投标单位名单

序号

单位

拒绝投标期

拒绝投标情况

起始日期

截止日期

更新至2018119

1

广东省工程勘察院

***

无限期

检测类项目投标资格检测类项目摇珠资格

2

福建省九龙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无限期

建设项目投标资格

3

广州市弘基市政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

无限期

建设项目投标资格

4

北京中建恒基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

无限期

建设项目投标资格
建设项目摇珠资格

5

湘潭市规划建筑设计院

***

无限期

建设项目投标资格
建设项目摇珠资格

6

广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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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限期

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服务投标资格              

小型库入库资格

7

广州市诚铁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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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建类项目投标及摇珠资格

8

广州金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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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施工投标资格

9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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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的投标资格

10

广东省华南工程物探技术开发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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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的投标资格

11

广州市黄埔市政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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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的投标资格

12

广东省广弘华侨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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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的投标资格

13

广州建筑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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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的投标资格

14

广州市市政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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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的投标资格

15

广州机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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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施工投标资格

16

广州市市政工程维修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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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的投标资格

17

广州宏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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摇珠资格

说明:

 

 

 

 

1

在拒绝投标期限内,拒绝上述单位参与列表中广州市南沙区基本建设办公室招标项目的投标和摇珠活动。

2

若上述单位名单及拒绝期限发生变化的,则以广州市南沙区基本建设办公室的最新书面文件为准。

 




附件:
招标公告(蕉门进港学校设计施工)已备案.doc

招标文件(蕉门进港学校设计施工)已备案.doc

蕉门、进港学校设计方案(最新版).rar

设计任务书(蕉门进港学校设计施工).rar

项建可研(蕉门进港学校设计施工).rar

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南沙基建办)(房建EPC20171225).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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