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苏州市吴中区临湖镇采莲村美丽乡村项目方案及施工图设计标段服务招标

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18年苏州市吴中区临湖镇采莲村美丽乡村项目方案及施工图设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吴美丽办发[2017] 23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苏州市吴中区临湖镇采莲村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0%,私有资金:0.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0%,境外私人投资:0.00%,其他国有:0.00%,招标人为苏州市吴中区临湖镇采莲村村民委员会,招标代理机构为苏州市群益工程顾问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特别提醒: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标,并使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开展招标投标活动,招标文件(含补充、答疑文件)、投标文件均为使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提供的“招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生成的指定电子格式文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吴中区临湖镇采莲村

    规模:施工估算价1720万元,设计费估算价62.2万元

    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天)
E3205010304002395001001
2018年苏州市吴中区临湖镇采莲村美丽乡村项目方案及施工图设计
2018年苏州市吴中区临湖镇采莲村美丽乡村项目方案及施工图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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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合格制/有限数量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请于 *** 至 *** 止,可以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撤回与修改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 *** 15时00分前可以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递交资审申请文件;

    6.2 超过递交截止时间后上传成功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件人不予受理;

    6.3 投标申请人在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撤回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应当通过交易平台向招标人提交撤回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申请。

    6.4 投标申请人在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对已经成功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修改、补充的,投标申请人应当先撤销,并重新上传交易平台。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以在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最后上传成功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为准。

7.其它明确事项

一、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并具有法人资格,具有完成本招标项目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和良好信誉。对于有行政隶属关系或控股关系或集团(总)公司下属独立法人子公司不得同时申请。 2、对企业的资质、等级要求: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 *** 或工程设计综合 *** 资质; 3、对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要求:具备国家 *** 注册建筑师且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二、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预审不合格: (1)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企业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并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三、备注: 1、招标内容: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包括建筑全部设计内容及相关后续服务协调配合等。 2、设计范围:包含但不仅限于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景观、装饰、智能化等。 3、设计周期:方案设计 *** 内完成,施工图设计 *** 内完成(配合甲方进度)。 4、投标申请人办理投标报名、资格审查事宜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提供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有授权)及身份证、劳动合同、近三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扫描件, 未按要求提供资格审查不通过 。 5、拟选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须提供劳动合同、近三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扫描件, *** 注册建筑师证书扫描件,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扫描件, 未按要求提供资格审查不通过。 6、本项目评标办法:不排序确定3家单位为中标候选单位,由招标人从中选择一家单位作为中标单位。 7、补偿办法:前三名中标候选人除中标单位外另外两家各补偿1万元,其余未中标的投标人的设计方案无补偿费,招标人支付经济补偿费的未中标单位的设计方案产权归招标人所有,招标人有权无偿使用和处置其未中标方案。 8、确定潜在投标人方法: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全部入围,少于3家的将重发公告。 9、请投标单位用投标工具软件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http://szzyjy.fwzx.suzhou.gov.cn/Front/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苏州市吴中区临湖镇采莲村村民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
苏州市群益工程顾问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临湖
地 址:
东吴南路125号3幢9楼
邮 编:
邮 编:
联 系 人:
冯政
联 系 人:
周丽娟、吴舟雨
电 话:
66291312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电 子 邮 件:
电 子 邮 件:
6819ab@sina.com
网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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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 户 银 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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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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