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道吴家垴连接线地都三号桥等11座桥梁维修加固工程国道岐银线申后中桥梁维修加固工程施工

招标编号: HBXK-2018-7-1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省道吴家垴连接线地都三号桥等11座桥梁维修加固工程(国道岐银线申后中桥梁维修加固工程施工) 项目已由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公路管理局以(冀交公路〔2017390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方案已由石家庄市行政审批局核准,核准文号为SJZ-SP1711063。项目业主为石家庄市公路管理处,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人为石家庄市公路管理处,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北鑫凯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双信封形式,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市鹿泉区

2.2建设规模:

国道岐银线(G307)申后中桥维修加固工程

  1. 桥梁概况

     国道岐银线(G307)申后中桥,中心桩号K323+645,桥梁全长53米。该桥目前宽度为净37+2×0.5米栏杆。该桥始建于80年代,桥面净宽16米,设计荷载为汽车-20级,挂车-100;1998年改建时左、右两侧加宽新建,新建部分桥梁宽度为净2×10.5+0.5米栏杆)。桥梁上部结构为4孔13米钢筋混凝土空心板,下部结构为桩柱式墩台、钻孔灌注桩基础。

  2. 主要工程内容

    重建中间部分桥梁上部结构,新建上部结构设计荷载为公路-级,采用4孔13米现浇连续空心板,桥梁全宽16米;桥面铺装为8厘米C40防水混凝土+SBS改性沥青防水层+3厘米细粒式沥青混凝土。更换两桥台伸缩缝为Z80型伸缩缝。更换全部桥梁支座,采用GYZ275×35mm板式橡胶支座。施工期间设置必要的围挡设施、交通警告标志牌及锥形交通标等保证两侧车辆通行安全。

    2.3计划工期及节点要求:预计工期2018321日至2018710日,缺陷责任期12个月。

    2.4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本次招标范围为桥梁维修加固工程图纸所含内容的工程施工(具体详见图纸)。本工程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并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详见本公告附件2资格审查条件。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按报名时间顺序,只接受第1家单位报名投标。

3.5评标时投标人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4.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针对企业单位、法定代表人在过去一年(2017年1月至今)存在行贿犯罪情况的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由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出具),投标文件中附复印件。不提供告知函或提供的告知函中过去1年存在行贿犯罪行为记录的投标单位,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评标结束后,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中标候选人将法定代表人和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提交给招标人。对上述人员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中标候选人,依据《石家庄市交通工程建设廉政准入规定(试行)》(石检联[2007]4号),招标人将取消投标人的中标候选人资格。如中标候选人未提交上述人员的查询结果,按存在行贿犯罪记录处理。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118日至2018124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下列资料及所有资料的复印件(或扫描输出件)一套(A4幅面,全本复印,逐页加盖申请人单位公章)到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石家庄市槐安路东路161号金明大厦C座)三层大厅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三证合一的可不提供)、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2)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经办人或授权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

3)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

4)企业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5.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按“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招标代理机构及投标人(含政府采购供应商)进行登记注册的通知”进行注册。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6.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279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30分至9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石家庄市槐安路东路161号金明大厦C座二层,具体开标室以开标当天交易中心一楼电子屏幕上注明的开标室为准)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4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针对企业单位、法定代表人在过去一年(2017年1月至今)存在行贿犯罪情况的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由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出具),投标文件中附复印件。不提供告知函或提供的告知函中过去1年存在行贿犯罪行为记录的投标单位,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如投标单位投标保证金使用的投标保函,则投标保函原件需同投标文件一同递交。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交通运输厅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网和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概不负责。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石家庄市公路管理处

 址:石家庄市工农路655号

 编:050000

 话:0311-80925827

 真:0311-83033985

联系人:张继彬

 

招标代理:河北鑫凯招标有限公司

 址:石家庄市裕华区金利街21号长宏大厦A1301

 编:050000

 话:0311-80761912

 真:0311-80761912

联系人:董晓丽

电子邮件:hbxkzb3@163.com

 

9.附件

附件1、企业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

附件2、资格审查条件

附件3、评标办法


附件1、企业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

 

企业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

 

申请购买招标文件的企业提供其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包括以下内容:

1)与本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名单;

2)对本单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名单;

3)本单位对其他单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名单。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注:1、申请人应如实填报此表,否则因其投标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其相关投标无效。

 

 

 

附件2:资格审查条件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

 

资质要求

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或法人证

具有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 *** 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从业资质(外省市施工单位在河北省交通运输厅管理局备案)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条件)

 

业绩要求

近5年(20131月1日至今,以交(竣)工时间为准)成功独立地完成过至少座桥梁维修加固施工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条件)

 

信誉要求

1. 评标时投标人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2.投标人在过去1年中(20171月1日至今)不曾在公路施工合同中违约而被驱逐或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而使公路施工合同被解除。

 

 

 

 

 

附录4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及项目总工最低要求)

 

岗位

数量

资格标准

项目经理

1

工程师,公路或相关专业(以职称证为准);

 

近5年内(20131月1日至今,以交(竣)工时间为准)至少担任过一座桥梁维修加固施工的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

项目总工

1

工程师,公路或相关专业(以职称证为准);

 

近5年内(20131月1日至今,以交(竣)工时间为准)至少担任过一座桥梁维修加固施工的项目总工(项目副总工)。

 

 

 

 

 

 

 

附件3、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

条款号

评审因素标准

1、评标办法

本次评标采用合理低价法,双信封形式。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评标价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评标价得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比较200章报价,报价低的优先,200章报价也相同的,按照300章、400章的顺序采用上述办法比较后确定中标候选人。

本次招标项目评标工作按照

1.石家庄市2018年普通干线公路大中修工程和省道吴家垴连接线地都三号桥等11座桥梁维修加固工程(国道307晋州县城至市政东界段等6段大中修工程施工监理及省道吴家垴连接线地都三号桥等11座桥梁维修加固工程施工监理)

2.石家庄市国道307西三环至鹿泉县城、井陉上安至山西界段等18段路线大中修(国道307线晋州县城至市政东界段大中修工程施工三标段)

3.石家庄市国道307西三环至鹿泉县城、井陉上安至山西界段等18段路线大中修(国道307西三环至鹿泉县城、井陉上安至山西界段中修工程施工二标段)

4.石家庄市国道307西三环至鹿泉县城、井陉上安至山西界段等18段路线大中修(国道307线晋州县城至市政东界段大中修工程施工二标段)

5.石家庄市国道307西三环至鹿泉县城、井陉上安至山西界段等18段路线大中修(国道307西三环至鹿泉县城、井陉上安至山西界段中修工程施工一标段)

6.石家庄市国道307西三环至鹿泉县城、井陉上安至山西界段等18段路线大中修(国道307线晋州县城至市政东界段大中修工程施工一标段)

7.石家庄市国道307西三环至鹿泉县城、井陉上安至山西界段等18段路线大中修(省道正港线无极南环段大修工程施工)

8.省道吴家垴连接线地都三号桥等11座桥梁维修加固工程(国道京深线槐河大桥(上行)和国道京深线槐河大桥(下行)桥梁维修加固工程施工)

9.石家庄市国道307西三环至鹿泉县城、井陉上安至山西界段等18段路线大中修(国道307线晋州县城至市政东界段、国道307西三环至鹿泉县城、井陉上安至山西界段、省道正港线无极南环段标线施划)

10.省道吴家垴连接线地都三号桥等11座桥梁维修加固工程(国道岐银线申后中桥梁维修加固工程施工)

11.省道吴家垴连接线地都三号桥等11座桥梁维修加固工程(省道吴家垴连接线地都三号桥和省道平涉线小作漫水桥梁维修加固工程施工)

12.省道吴家垴连接线地都三号桥等11座桥梁维修加固工程(省道宝平线武装桥梁维修加固工程施工)

13.省道吴家垴连接线地都三号桥等11座桥梁维修加固工程(国道京深线马村板桥(下行)、国道京深线营里小桥(上行)和国道京深线营里小桥(下行)桥梁维修加固工程施工)

14.省道吴家垴连接线地都三号桥等11座桥梁维修加固工程(省道新赵线滹沱河大桥梁维修加固工程施工)

15.省道吴家垴连接线地都三号桥等11座桥梁维修加固工程(国道京深线滹沱河大桥梁维修加固工程施工)的顺序进行评审。

同一标单位在不同标段中拟投入的项目主要人员(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不同时,确定为多个标段的中标候选人

同一标单位在不同标段中拟投入的项目主要人员(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相同时,若在先评审的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则在后评审的标段将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如在不同标段使用同一项目主要人员(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的投标人在不同标段被推荐为第二或第三中标候选人,若其所在的不同标段出现第一中标候选人因故放弃(或被取消)中标资格或第一、第二中标候选人均放弃(或被取消)中标资格,而导致其将被同时列为不同标段中标人的情况,则应在其投标价最高的标段被确定为中标人,其余标段自动失去中标资格。

2.1.1

2.1.3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一、第一个信封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1)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一致,如企业名称有变更的,应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的副本变更记录或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复印件。

(2)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工期、工程质量目标及安全目标;

b、投标函附录的内容均按招标文件规定填写;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d、承诺函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规定;

e、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编写了施工组织设计;

f、投标函出具的日期与授权委托书出具的日期同日或在其之后。(适用委托代理人签署)。法定代表人签署时,投标函签署日期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签署日期同日或之后。

(3)投标文件正、副本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4项规定。

(4)投标文件上指定的位置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指定的位置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投标函及附表、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承诺函、资格审查资料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逐页签署姓名(本页正文内容已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姓名的可不签署)并逐页加盖投标人单位章(本页正文内容已加盖单位章的除外)。

(5)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形式、时效和内容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a.投标保证金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

b.投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之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形式、内容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6)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代理人,需提交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并符合下列要求:

a.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书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b.授权委托书只能授权给一名委托代理人;

c.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中的法定代表人签字必须是亲笔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7)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若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并符合下列要求:

a、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8)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9)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10)投标文件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其他条件

(11)投标人未提出分包计划。

(12)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工程验收、计量、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对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13)投标人未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14)与招标人存在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利害关系

(1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未同投标。

(16)投标人没有因违反《石家庄市交通工程建设廉政准入规定(试行)》(石检联[2007]4号)的有关行为而被取消投标资格。

二、第二个信封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对于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资格评审的投标文件开启其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未通过第一个信封评审的投标人的第二个信封将不予开封。

(1)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4项规定。

(2)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和要求编制,字迹清晰可辨;

a.报价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投标价,且投标人在指定位置盖章、签字;

b.报价函签署日在授权委托书签署日期同日或之后;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3)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包括工程量清单说明、投标报价说明、其他说明及工程量清单各项表格)的内容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逐页签署姓名(本页正文内容已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署姓名的可不签署)并逐页加盖投标人单位章(本页正文内容已加盖单位章的除外);

(4)一份投标文件只有一个投标报价,未提交选择性报价。

(5)投标人未提交调价函。

(6)投标人填写完毕的工程量固化清单未对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中的数据、格式和运算定义进行修改。

(7)投标人根据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填报完成并的投标工程量清单中的投标报价和投标函大写金额报价应一致。

2.1.2

资格评审标准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规定;

(3)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条件)”规定;

(4)投标人的信誉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条件)”规定;

(5)投标人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格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附录(4)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及项目总工最低条件)”规定;

 

条款号

评审因素标准

2.2.1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评标价:100分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在第二信封开标现场,招标人将当场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

(1)评标价的确定:

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2)不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投标报价

a、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2.5项规定开标现场被宣布为无效的;

b、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填报完成并的投标工程量清单中的投标报价和投标函大写金额不一致的;

(3)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除按第(2)条不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投标报价之外,所有投标人的评标价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后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价平均值(如果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有效投标人少于5家时,则计算评标价平均值时不去掉最高值和最低值)。

(4)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评标价平均值直接作为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评标基准价在开标现场当场计算,经监标人当场核实确认之后,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通过初步评审和详细评审的投标人的数量发生变化。

2.2.3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偏差率=100%×(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2.2.4(1)

施工组织设计

0分

2.2.4(2)

项目管理机构

0分

2.2.4(3)

评标价

100分

评标价得分计算公式:

(1)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100-偏差率×100×E1

(2)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100+偏差率×100×E2

其中,E1是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1=2;E2是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2=1。

评标价得分保留小数点后四位,小数点后第五位四舍五入。

2.2.4(4)

其他

因素

0分

3.1.2

 

修改为: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文件被否决:

(l)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需补充的其他内容:

 

评标程序

(1)招标人按照投标人须知的规定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开标。

(2)评标委员会首先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评审,确定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评审的投标人名单。

(3)招标人按照投标人须知的规定对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进行开标。

(4)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进行评审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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