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电子招标)华安县供销贸易公司综合大楼 ***

招标编号:E473506291801050045002
开标时间: ***
所属行业:
标讯类别:
资金来源:
招标代理: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华安县供销贸易公司
所属地区:

(网上电子招标)华安县供销贸易公司综合大楼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华安县供销贸易公司综合大楼已由华安县发展和改革局闽发改备〔2017〕E05138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华安县供销贸易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业主自筹,招标人为华安县供销贸易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华安县华丰镇城南新区

2.2. 工程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4507.8平方米;项目总投资1700万元,其中土建投资约1250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   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   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业务用房、会议室、接待室、职工活

动中心,以及围墙、值班室、园林景观、停车场场地硬化绿化等配套设施。项目规划用地面积2264.6平方米(计3.4亩),新建综合大楼1幢,七层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总建筑面积4507.8平方米。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设计更改通知、答疑纪要及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15日前发出的澄清、修改或补充通知为准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工程建筑高度23.31米,建筑面积4507.8平方米,单跨跨度8.4米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本工程综合大楼为地上七层,建筑高度23.31米,单跨跨度8.4米,单体建筑面积4507.8平方米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壹仟贰佰贰拾柒万零陆佰肆拾陆元陆角整12270646.60(含暂列金400000.00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27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270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    

2.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的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建筑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本招标项目  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房屋建筑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1根据华政〔2017〕43号文《华安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建筑业加快发展的补充意见》文件精神,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应为华安县注册登记的独立法人施工企业。2根据闽建办建【201710号文闽建【20165号文闽建建〔2017〕16号文的规定,投标人被列入2016年度在建项目平均违规记分值排名前30名施工企业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的不得参与国有投资(含国有投资占主导或控股地位)的房屋和市政工程投标;(3)拟派出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被列入2016年度周期违规记分值满80分且排名前50名的项目经理,且在有效期内的不得承接新的任务;(4根据闽建筑〔2015〕5号文企业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企业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117080000秒至2018121173000秒通过 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www.zzgcjyzx.com) 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漳州版)V7.4.2.07 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K值取6.00%~9.99%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方式一:单项工程缴交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8年26日北京时间16:00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贰拾肆万元整(小写:¥24000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由企业基本账户汇达以下账户(以款项到达为准),现金缴纳或分支机构汇出均不予受理

汇入银行投标保证金专用户:

  名:华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帐户名称:建行漳州市华安支行

  号:35001667907052504335

(应在汇款凭证上注明华安县供销贸易公司综合大楼投标保证金” )

 方式二:漳州市年度投标保证金

6.4.投标人可按《漳行政〔2012〕19号》及《漳建易〔2012〕12号》文要求提交年度投标保证金。已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施工企业,凭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开具的“漳州市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书”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投标时不需要按单项工程交存投标保证金。

    方式三:福建省年度保证金

6.5投标人可按闽建筑【2014】33号文要求提交年度保证金。凡缴存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龙头企业,凭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具的“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投标时不需要按单项工程交存投标保证金。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漳州招标采购网、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网、华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华安县供销贸易公司  

地址: 华安县华丰镇城关大同路48号,邮编: 363800 

电话: 陈先生 

联系人: ***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 漳州市新浦东路2号桂溪名都六楼 ,邮编: 363005 

电子邮件: FJAHDL006@126.com 

电话: ,传真: 

联系人: 小黄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网址:  http://www.zzgcjyzx.com                 

技术支持联系电话: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  华安县城乡规划建设局华安县发展和改革局 

地址:    华安县农林路17、华安县平湖西路6                

联系电话: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  华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 原华丰中学校园内华安县行政服务中心五楼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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