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长江南京航道工程局“长鲸2”轮2018年特别检验厂修工程
品目

服务/交通运输和仓储服务/水上运输服务/其他水上运输服务,服务/维修和保养服务/其他维修和保养服务

采购单位长江南京航道工程局
行政区域南京市公告时间 *** 09:36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09:30  至   *** 17:30
招标文件售价¥6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九江市长虹大道32号9楼招标代理中心
开标时间 *** 09:00
开标地点南京望江楼宾馆(南京市下关区江边路2号)
预算金额¥5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殷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长江南京航道工程局
采购单位地址南京市鼓楼区江边路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孔先生 *** 、 ***
代理机构名称九江市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九江市长虹大道32号9楼招标代理中心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殷先生 *** 、 ***


九江市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受长江南京航道工程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长江南京航道工程局“长鲸2”轮2018年特别检验厂修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长江南京航道工程局“长鲸2”轮2018年特别检验厂修工程
项目编号:JJJS2018-007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殷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长江南京航道工程局
地址:南京市鼓楼区江边路9号
联系方式:孔先生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九江市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殷先生  *** 、 ***
代理机构地址: 九江市长虹大道32号9楼招标代理中心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采购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长江南京航道工程局“长鲸2”轮2018年特别检验厂修工程
(二)招标编号: JJJS2018-007
(三)预算金额:500万元(含甲供备件)
(四)修理地点:中标人船坞所在地
(五)修理日期:工程期限总计  *** ,其中在坞  ***
采购需求  
“长鲸2”轮计划于2018年3月份进厂,进行特检加坞内检验,结合特检和坞内检验,需为“长鲸2”轮进行厂修。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以下资料: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企业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经营范围需包含本次采购内容;2.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银行资信证明或2016年度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能及时提供良好的船舶维修服务和技术支持(提供承诺函);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材料(提供开标前近3个月的有效纳税证明材料和社保缴费证明材料);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函);(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及项目特殊要求,具体如下:1.具有中国船级社或船舶检验局颁发的船舶维修能力认可证书或建造资质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2.船坞满足招标人船舶主尺度要求:总吨:11121,总长:131.40m,型宽:24.60m,型深:10m,夏季吃水:7.5m,同时坞墩高度要求不低于1.4米,船舶类型:自航耙吸挖泥船;(提供承诺函原件加盖公章) 3. 船坞所在地距离长江福南水道53号浮(北纬31度58.2分,东经120度25.2分),航程小于300海里(需提供相关证明文件);4.出具修理场所航道水深、最小净空高度等满足船舶安全进出、停泊要求的承诺函(提供承诺函原件加盖公章);5.具有股权投资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投标;6.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50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 ***  09:30 至  ***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九江市长虹大道32号9楼招标代理中心
招标文件售价:¥6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九江市长虹大道32号9楼招标代理中心领取招标文件(或以电邮方式获取招标文件,以电邮方式获取的,应将以上资料扫描件发至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邮箱,并注明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信息,电邮地址:824688323@qq.com)。
 
四、投标截止时间: ***  09:00
五、开标时间: ***  09:00
六、开标地点:
南京望江楼宾馆(南京市下关区江边路2号)
 
七、其它补充事宜
        1、招标公告期限  
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现场踏勘:2018年1月 27日上午9:00时,踏勘地点:镇江大港汽渡对面孟家港码头。
招标人统一组织一次现场踏勘。请投标人务必按时参加集中踏勘,且务必对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仔细认真地查勘,在随后的采购中,对现场资料和数据所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及由此造成的后果均由供应商负责。考察费用由投标人自理,安全自负。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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