饶平县建饶镇锡坑村省定贫困村创建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村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饶平县建饶镇锡坑村省定贫困村创建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村工程经饶平县发展和改革局(饶发改【2017223号)核准招标,资金来源为上级补助及地方自筹,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饶平县建饶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建设地点:饶平县建饶镇锡坑村
   2.2
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①村容村貌整治工程:休闲湖廊、河道及湖整治建设工程,建设规模约3070㎡;神庙小公园工程,建设规模约1260㎡。②污水处理工程:1个污水净化池,污水管1519m。③集中供水工程:改造集水池1个,给水管1439m。④垃圾处理工程:新建1个垃圾填埋场,2个垃圾收集点,1个垃圾中转站。⑤农房整治工程:外立面改造20501㎡。⑥村道硬化工程:改造主村道3203m,次村道975m。⑦设施完善工程:建设1项标识建设工程;安装路灯86盏。

   2.3招标范围:村容村貌整治工程、污水处理工程、集中供水工程、垃圾处理工程、农房整治工程、村道硬化工程、设施完善工程等。具体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工程内容及工程量清单所列工程内容为准。

2.4项目建设工期:150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并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 以上(含 *** )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 以上(含 *** )资质及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 *** 以上(含 *** )资质,取得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且资信良好,没有违法违规记录的施工企业;

3.2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拟投入的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3 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拟投入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 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资格(根据《关于明确省外 *** 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规定, *** 建造师必须在广东省内注册,省外企业项目负责人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 注册建造师资格),在本单位注册且无在建项目(报名结束后招标人将对此核查,如发现项目负责人有在建项目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处理);拟投入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高级以上(含高级)职称;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应与投标时一致;

3.4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拟投入项目架构的市政工程主要人员:除项目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外,另配置施工员1名、市政工程师1名、专职安全员1名、质检员1名、材料员1名、资料员1名,以上人员必须一人一岗,且为本单位员工,投标时与报名时一致;

3.5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近3年财务状况总体不亏损(由会计事务所审计的2014年度至2016年度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

3.6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企业法定代表人、注册建造师近3年来无行贿犯罪记录;

3.7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自2014年以来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经营中没有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或质量事故、没有违法犯罪记录的承诺书;

3.8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的形式投标的,需明确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单位为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方责任,且联合体任一方不能再与其他人组成另一联合体申请本项目的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3(含牵头人),各方均须为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实体。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

3.9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申请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是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持其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于2018年115日至2018年119日,每天上午9: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购买招标文件。

4.2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持以下资料:

1)联合体协议书(如有,见附件一)、营业执照正副本、资质证书正副本、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及企业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如为联合体投标则各方均需提供);

2)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如为联合体投标则各方均需提供)及授权委托书(如为联合体投标则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为联合体投标则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3)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证及职称证书、毕业证、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如为联合体投标则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4)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毕业证、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如为联合体投标则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5)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如为联合体投标则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6)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则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拟投入项目架构的市政工程主要人员相应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提供人员职称证、毕业证、岗位证(或注册证)、第二代身份证及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社保证明以社保管理部门盖章为准、提供网站登录账号及密码、联系电话,报名时将网上核查);

7)由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2014-2016)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如为联合体投标则各方均需提供);

8)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则各方均需提供)企业所在地或工程所在地检察院开具的施工企业及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没有行贿犯罪档案记录复印件(在本招标公告发布之后由检察机关开具的《人民检察院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方为有效);

9)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则各方均需提供)自2014年以来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经营中没有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或质量事故、没有违法犯罪记录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10)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则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出具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参加当天开、评标会议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11)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

(报名资料一式二份,(1)~(10)项按顺序胶装成册,自行增加封面、目录和页码,每页加盖单位公章;所有要求提供资料复印件的原件(资质证书除外)在报名时现场核查。11)项原件一式两份,单独提交。) 以上报名资料不齐全、不符合要求,复印件未提供原件核对或与原件不一致的,不接受报名。

4.3招标文件工本费150元,其他资料2500元,售后不退,逾期不予办理。

4.4 投标申请人(如为联合体投标则各方均需)在报名前应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中办理投标企业信息登记。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潮州日报》、《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及《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媒体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饶平县建饶镇人民政府

    址:饶平县建饶镇

联 系 人:詹先生

    话:

 

招标代理:广东德创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中128号6

联 系 人:夏小姐

    话:

                                        

 

 2018115   

 

 

 

 

 

 

 

 

 

 

 

 

附件一:

联合体协议书(格式)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项目名称)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名称)牵头人。

2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5、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6、本协议书一式  份,投标报名时提交   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   份。

 

 

牵头人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名或盖章)

 

成员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名或盖章)

 

成员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名或盖章)

 

 

日期:             

 

 

 




附件:
公告(锡坑村).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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