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发布日期: | *** | 公告号: | 东区建招公字【2018】004号 |
项目名称: | 东营商贸园一、二期工程道路改造项目 | ||
工程地点: | 黄河路以北、广利河以南、千佛山路以西、友谊路以东 | ||
建筑垃圾数量及种类: | 弃渣、弃土103430立方米 | ||
资金来源: | 其他 | 出资比例: | 100% |
招标工程类型: | 监理+施工总承包 | 计划工期: | 约 *** |
本项目总投资额: | 3142.348862万元 | 工程造价: | 3092.863053万元 |
结构形式: | 其他 | 工程规模: | 6420米 |
计划文号: | 东区发改立字[2017]67号 | 规划许可证编号: | |
建设单位: | 东营商贸园管理委员会 | ||
建设单位联系人: | 张主任 | 建设单位联系电话: | *** |
代建单位: | |||
代建单位联系人: | 代建单位联系电话: | ||
招标单位: | 东营商贸园管理委员会 | ||
招标单位联系人: | 张主任 | 招标单位联系电话: | *** |
招标代理单位: | 东营市东营区国有资产运营中心 | ||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 | 李先生 |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电话: | |
全市项目统一编码: | 房地产产权人: | ||
房地产产权证证号: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政府采购项目编号:DYQCG2017-228# 东区建招公字【2018】004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营商贸园一、二期工程道路改造项目已由东营市东营区发展和改革局东区发改立字[2017]67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东营商贸园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工程名称:东营商贸园一、二期工程道路改造项目 建设地点:黄河路以北、广利河以南、千佛山路以西、友谊路以东 工程规模:本项目道路全长6420米,道路面积64430平方米,路面回复面积25680平方米,雨排水管线4580米,检查井200个,行道树1800株,路灯252盏,人行道花砖38520平方米,路沿石工程12840米,外运弃渣、弃土103430立方米。 计划投资:施工约为30928630.53 *** 元。 计划工期:约 *** ; 建筑垃圾数量及种类:弃渣、弃土103430立方米 2.2招标范围(招标范围、标段划分) 施工招标范围:施工蓝图内所有内容的施工工作。 标段划分:施工一个标段,计划投资30928630.53元。 监理招标范围:全部施工阶段以及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施工内容的监理工作。 标段划分:监理一个标段,计划投资494858.09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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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 (含)以上和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 *** (含)以上资质,具有企业注册地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企业须在山东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资质信息验证通过。投标企业在三年内无犯罪行为记录,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同时具备市政专业 *** (含)以上和机电专业 *** (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企业注册地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建造师(项目经理)报名成功后不得更换。 3.2本次监理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工程监理 *** (含)以上资质或综合资质,投标企业须在山东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资质信息验证通过,投标企业在三年内无犯罪行为记录,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具备相关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总监。报名后不得更换总监。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三 、网上报名时间 | |||||||||||||
*** 至 *** 进行网上报名,有意参加投标者,进入东营市建设信息网(http://dyjs.dongying.gov.cn)进行网上报名。投标单位网上报名成功后必须投标报名凭证。 | |||||||||||||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 |||||||||||||
报名成功者,投标人自行关注东营市建设信息网(http://dyjs.dongying.gov.cn)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要求下载招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投标。拟投标建造师、项目总监报名截止后,不允许更换。投标人所报项目部人员除材料员以外不得在其他项目中兼职,否则取消其投标资格。 | |||||||||||||
五 、投标文件的提交 | |||||||||||||
5.1详见招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
六 、其它发布公告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东营建设信息网、山东省政府采购网和东营市政府采购网、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东营区国有资产运营中心网站等媒介上发布 | |||||||||||||
七 、监督机构 | |||||||||||||
监督机构:东营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监督电话 *** 网上报名技术支持 *** | |||||||||||||
报名时间: *** 8时30分 - *** 17时30分 | |||||||||||||
变更原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