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宣恩县长潭河侗族乡中间坪村组级公路硬化工程,业主为长潭河侗族乡人民政府,资金来源为:财政项目资金,招标人为宣恩县长潭河侗族乡人民政府。宣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宣恩县长潭河侗族乡人民政府的委托,就其长潭河侗族乡中间坪村组级公路硬化项目工程进行公开遴选,特邀请符合资格要求的承建商参加遴选。
2.招标编号:XEZFCG2018[G]—010
3.项目名称 :长潭河侗族乡易家坪村组级公路硬化工程。
4.采购预算:计划投资:陆拾万零捌仟元(控制价含税包干)。
5.本项目工程因时间紧暂未设计及预审。
5.项目内容及要求:
5.1、1、硬化公路3.2公里,宽3米,厚度0.15米,2、开挖方375立方米,3、涵洞1个(见预算表),4、涵管80㎝的2处,共10米、60㎝的3处12米,5、保坎约57.6立方米。
.要求:(一)所有路用材料必须持有材料检验合格报告,路用水泥须使用42.5级以上的硅酸盐水泥;
(二)在能通视的情况下每500米设1处错车台,长不低于15米,宽不低于1.5米;
(三)设备要求:采用500L(或以上)强制搅拌机,分别采用15CM钢模,滚轴混泥土震动梁、切缝机等。
(四)错车台路面铺垫0.15米碗口石辗压平后再浇筑混凝土;
公路回头线硬化加宽1.5米
5.2项目地址:中间坪村7、8、11组。投标人需在投标前自行进行现场踏勘。
5.3.工期: *** ,具体时间以签订合同确定时间为准。
5.4工程质保期:一年,以签订合同确定时间为准
5.5.质量保证金:按投资总额的3%。
5.6.工程结算方式:工程完工后经村民代表及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凭国家正式税务发票结帐。在支付工程款之前中标方必须先支付农民工工资并附相关凭证。
5.7.其他需要说明的内容:按照工程设计要求施工,公示期满后承建商7日内与业主方签订合同,签订合同后7日内开工建设。
6、投标人资质要求 :
6.1.投标企业必须是在《2017年宣恩县小型建设工程承建商数据库》交通工程子库内备案的承建商;
6.2.投标人代表必须是在《2017年宣恩县小型建设工程承建商数据库》交通工程内备案并经授权的项目经理。
6.3.中标企业在缴纳中标工程的工伤保险费后(在社保局登记核算股办理),方可退还中标企业的投标保证金(小型库项目方可退还小型工程项目投标保证金);
7、开标程序及定标规则说明
7.1授权代表须是企业法人或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参与投标必须提供:①递交授权委托书原件②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③企业资质证原件④授权的项目经理证书原件⑤签字并加盖投标企业鲜章的投标承诺函;⑥未被“信用中国”( http://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网站查询截图加盖公章原件⑦未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网站www.gsxt.gov.cn查询)网站查询截图加盖公章原件;⑧未被列入“招投标不良行为警示名单”(网站www.hbcxpt.cn查询)网站查询截图加盖公章原件;
7.2本项目定标方式为随机抽取。
7.3履约保证金的收取:履约保证金由业主单位收取,账号由项目业主单位提供;公示3日后中标单位凭工程履约保证金(投标控制价的10%)收据到宣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领取中标通知书。
7.4外地中标企业必须在宣恩成立分公司,由总公司授权分公司在当地纳税.
8、开标时间: *** 上午10点。(潜在投标人可在公告期内 *** 至 *** (工作时间)自行进行现场踏勘)。
9、开标地点:宣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县市民之家六楼)
招标人:宣恩县长潭河侗族乡人民政府
联系人:谭秀柏 ***
集中采购机构:宣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0718--5829965
2018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