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
瓦屋山石岗湾安置区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瓦屋山石岗湾安置区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名称)已由洪雅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洪发改【2017】105号、洪发改【2018】3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瓦屋山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公司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瓦屋山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洪雅县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洪发改【2017】105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 PF20170928007 )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四川中鼎远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洪雅县瓦屋山镇射亭村3组和4组。
2.2 项目规模:方案设计项目总建筑面积19113平方米,其中,新建安置区16691平方米,综合文化室213平方米,物管用房41平方米,社区用房208平方米,公共卫生间68平方米,道路550米,绿化美化6090平方米,以及停车场、电气工程、给排水等配套设施。面积为18442平方米,架空层机动车库4098平方米,绿化用地面积1337平方米。(最终以经批准的方案为准);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按招标人要求进行设计(具体设计面积按招标人要求执行,最终以经批准的施工图为准);工程施工按施工图(包含变更)执行。
2.3计划工期: 300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
(1)勘察:岩土工程勘察(含将来形成的边坡勘察);岩土工程设计(即对开挖形成的边坡进行支护设计);管涵设计。
(2)设计:设计内容含(建筑与室外工程、园林绿化等工程),设计深度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
(3 )施工:施工图纸(含变更)和相应工程量清单所表达的范围。
2.5 标段划分: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独立法人资格;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 *** 及以上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专业 *** 及以上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近3年内已完成或在建各1个类似项目勘察、设计和施工业绩,投标人是省外企业的还应提供《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或《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四川省省外施工、监理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勘察、设计活动备案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月12日09时00分,至2018年1月16日23时59分,在眉山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平台会员系统(网址http://www.msggzy.org.cn/mshy)凭CA密匙购买招标文件(无须前往购买)。
4.2投标人可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3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8年2月2日9时30分,地点为眉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眉山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平台会员系统(网址http://www.msggzy.org.cn/mshy)。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www.spprec.com)、眉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msggzy.org.cn/msweb)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瓦屋山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四川省眉山市洪雅县洪川镇青云街109号
邮 编: 620360
联系人:陈先生
电 话: ***
传 真: ***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中鼎远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锦江区静沙南路18号3栋402-404
邮 编:610066
联系人:陈先生
电 话: ***
传 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