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ZYESZB2018-05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利川市江源街(清源大道-城南大道)未实施部分道路工程,已由 利川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利发改投资【2013】63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利川市靓利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清源大道-城南大道
2.2 本招标项目的建设内容:K0+20--K0+180、K1+440--K2+020及K1+220--K1+320段左侧段(道路中分带为界)。道路、箱涵、照明、给排水等,红线宽度30米,城市主干道。
2.3 本招标项目的合同估算价: 约1800万元。
2.4 本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 270 日历天。
2.5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答疑澄清文件(如有)所明确的全部工程内容。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具有类似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 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必须是本单位注册人员,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
3.3申请人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至时间前应在申请人注册所在地或本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并取得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近三年《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注:告知函出具时间须是本项目发布公告之日起,方可有效)。
3.4根据《关于落实<恩施州建设领域劳动者工资支付保障实施方法>相关规定的意见》(恩施州人社函[2017]35号)文的规定,投标人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未出现因非法拖欠劳动者工资而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行政处理处罚期限内的或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投标人应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作出承诺,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3.5申请人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记录为准,其他证明方式无效,查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后),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3.6省内、省外建筑企业在鄂从事建筑活动,需登录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并网上截图或企业基本信息和拟派本项目的人员信息(加盖鲜章)。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
4.资格预审方法
采用有限数量制,当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多于9家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9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方式。
5.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月11日至2018年1月16日23:59分前,登录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网(www.eszggzy.cn)报名,下载资格预审文件。申请人由投标企业登录,注册并完善信息,然后进行网上报名。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资格预审时间,下同)为2018年1月22日9时:00分,地址: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湖北省恩施市金龙大道中段东侧)。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利川市靓利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利川市清源大道
联系人:刘先生
电 话: ***
招标代理机构:中元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恩施市沿江路夷水仙居3栋1单元401室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