磐石市2017年农村公路改建工程PPP项目

资格预审公告

招标编号:20170925Z1050-1

吉林市公正建设工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磐石市交通运输局委托,对磐石市2017年农村公路改建工程PPP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或“本项目”)以公开招标采购方式确定投资、建设、运营及维护该项目的社会资本。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现欢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设立、有相关项目经验的社会资本,参加本项目的资格预审。特将本项目资格预审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磐石市2017年农村公路改建工程PPP项目

2.项目编号:GZZB-C17028(3)

3.项目实施机构:磐石市交通运输局

4.项目建设内容及投资规模:磐石市2017年农村公路改建工程PPP项目,在既有道路基础上进行改建,此次本项目针对农村道路改建共涉及10条既有公路,累计165.2公里,道路类型均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设计。其中新建桥梁12座,维修桥梁23座。其中县道磐双线(磐石至通化交界段),以及县道取常线(取柴河至桦甸界段)均已开工建设(前期已按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完成招标,且已进行施工,根据现行国家相关政策,转为PPP项目,需重新进行招标),预计2017年12月底可完成项目建设计划。现拟将县道磐双线(磐石至通化交界段),以及县道取常线(取柴河至桦甸界段)以存量项目形式纳入本实施方案PPP范围,具体以TOT的模式进行操作。拟将县道双朝公路双阳界至朝阳山段、县道吉官公路吉昌至明城段、国道长阿公路至官马溶洞、二道甸子至莲花山、国道长阿公路至黄河水库、县道磐官公路至河北屯、省道尚西公路福安路口至红石山、省道尚西公路大一步村路口至红石山8条道路及其附属工程以新建项目的形式纳入本实施方案PPP项目范围,具体以BOT的模式进行操作。本项目最终项目总投资额以经政府审定的项目竣工决算值为准。

5.项目可研批复总投资:38397万元。

6.建设资金:项目建设资金拟采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筹集。

7.项目回报机制:政府付费(工程可用性付费+运维绩效服务费)。

(二)采购范围:负责采购范围内工程的投融资、建设、运营、维护及移交。

(三)合作期限:项目合作期限暂定为20年,含建设期2年。

(四)质量(或服务)标准:建设标准须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工程维护标准必须符合国家以及吉林省、磐石市的相关规定和行业规范。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申请人必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或由不同法人及其他组织组成的联合体;

(2)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申请人)资格条件;

(3)2016年度不亏损,并提供2016年经具有法定资格中介机构独立审计的审计报告.

(4)2016年度经审计的企业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或等值外币)。

(5)申请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 *** 资质及以上资质、以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6)申请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 *** 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

(7)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

(8)申请人应具有相应的银行资信、投融资能力,能够提供合法有效的金融机构授信证明,(或用于本工程的银行贷款意向书),且额度不少于投资额的 70%。

(9)近三年内,承揽过类似项目相关业绩;

(10)社会资本应具备实施该项目所需的技术能力和管理能力,具有项目所需的建设、管理、运营和维修的技术管理人员。

(11)申请人商业信誉良好,在经济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近三年内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均无行贿受贿记录;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目前未处于被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状态;近三年内财务会计资料无虚假记载、银行和税务信用评价系统或企业信用系统内无不良记录。另外需提供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12)参加本次投标前,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行贿受贿记录、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一个标段的投标。

(14)符合法律法规及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项目规定要求的其他条件;

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要求如下:

(1)联合体成员数不得超过2家,各成员均应为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

(2)联合体牵头人应满足前款2.1中(3)、(4)、(8)的要求;联合体任一方满足前款2.1中(5)、(6)、(9)、(10)的要求;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前款2.1中(1)、(2)、(7)、(11)、(12)、(13)、(14)的要求。

(3)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投标时,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同一潜在社会资本不能同时参加两个及以上联合体,也不能既独立参与投标又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

(5)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明确联合体中投融资方为牵头人,并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资金筹措、项目建设、运营、移交、协调等工作。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其他成员的权利义务、出资额或出资比例;

(6)联合体组成后不得再发生变化;中标后,未经项目实施机构的书面同意,联合体的成员结构、相互关系及出资比例均不得变动。

3、外省入吉企业在吉林省承揽工程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企入吉备案相关规定,详见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吉建管【2016】1号文件,建厅第114号公告、吉建设【2011】22号、吉建设【2013】4号文件,办理备案后方能参加投标。

三、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采购人将依法组建资格预审评审委员会,根据《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办法,对各申请人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审查,并确定资格预审合格人名单。资格预审合格人达到三家或三家以上,方可进入本次采购活动下一环节。

只有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人方可参与后续公开招标活动。

四、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4.1参与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交易项目的申请人,一律在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jlsggzyjy.gov.cn)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 *** 至 *** 16时止。

4.2符合要求的申请人请于 *** 至 *** 到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缴纳平台使用服务费,下载资格预审文件。其他途径获取的资格预审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

五、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5.1 开标时间及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 *** 13时30分,地点为(即开标地点):吉林市解放西路16号政务服务中心八楼805开标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将不予受理。

5.2 有效申请人不足法定人数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媒体公告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在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同时发布。

七、有关本项目采购的其它事宜

1.未详事宜可咨询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2.如因采购人资料等原因而引起采购活动时间变动,采购人将及时在《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进行通知。

3.开标现场的投标代表必须是本单位或联合体成员单位 *** 建造师 (A、B证或相应资质人员),其他人员不得作为公司的投标代表进行投标,经查并确认存在授权企业以外人员投标的将对其做限制投标预审或停止投标预审处理。开标会议入场时由监督人员审核投标代表证件。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 磐石市交通运输局

联系人: 闫瑞明、郭志刚

地址:磐石市开发区

电 话 ***

采购代理机构:吉林市公正建设工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颜雪竹 地址:吉林市昌邑区望云北街17号

电 话 *** 6

纪检监察:赵群

电话 *** 8

行政监督:磐石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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