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东平县银山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性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东平县银山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编号:SDTADP2017-1568-00
2.2 项目概况:2015银山镇工矿废弃地复垦项目贺庄村施工,主要通过采取弃渣清运、客土回填和土地平整等工程措施,复垦后能够满足农作物耕作需求。具体内容详见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3招标控制价:321.968737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基本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3.2还应具备:
3.2.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其中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 *** 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证书,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符合《山东省注册建造师信用管理办法》和鲁水规字(2017)4号文的相关规定。
3.2.2根据《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2641号文件),凡被公布为失信责任主体的投标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2.3投标人须具有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由东平县人民检察院或单位注册地检察院出具)。
3.2.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01月09日至2018年01月17日,每日上午0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30分,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拟派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等有关证件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到山东省鲁成招标有限公司泰安中心分公司泰安市东岳大街24号(东岳大街与唐訾路交汇处东行20米路南二楼216)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02月02日09时30分,地点为东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会议室(东平县城利民大厦三楼西301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山东省政府采购网、泰安市政府采购网。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东平县银山镇人民政府
地 址:东平县银山镇
联系人:赵所长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省鲁成招标有限公司泰安中心分公司
地 址:泰安市东岳大街24号(东岳大街与唐訾路交汇处东行20米路南二楼)
邮 编:271000
项目经理:邹成
电 话:
电子邮件:lczhb5ta@163.com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泰安分行虎山东路分理处
账 号: 3705 0169 6408 0000 0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