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狮建招〔2017〕077号 | ||||||||||||||||
开标时间: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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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
业主名称:石狮市城市建设有限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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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狮监招〔2017〕023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石狮市宝盖山生态公园(学府区)工程施工监理已由石狮市经济局以狮经计【2017】179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石狮市城市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自筹,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 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石狮市宝盖山生态公园(学府区)工程施工监理,总造价约5100万元; 2.2工程建设地点为:石狮市。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本工程的施工内容主要包括景观工程、道路工程、绿化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桥涵工程、建筑工程。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招标范围说明及施工图纸。 2.4工期要求:为270 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单位发出的开工令为准; 2.5监理服务期:工程施工准备期至质量保修期满且完成所有监理业务止。 2.6本项目监理服务收费暂定78.59万元,具体计算过程详见招标文件。 2.7质量要求:合格 。 2.8资金来源: 自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1.2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专业资质证书和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专业资质证书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证书,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注:福建省省外企业应按《关于推动全省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闽建筑〔2015〕35号)、《关于规范省外入闽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工作的通知》(闽建办筑〔2015〕13号)规定办理信息登记。 3.1.3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并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1.4投标人和其拟担任本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的“类似工程业绩”要求如下: (1) 投标人近五年以来至少监理过1项已竣工验收合格的同类、同等或以上的工程项目; (2) 拟任总监理工程师近五年以来至少担任过1项已竣工验收合格的同类、同等或以上的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代表; 备注: ①近X年,是指发布招标公告之起始日起向前顺推X年。如:近两年,是指发布招标公告之起始日起向前顺推两年;(下同) ②界定工程项目的工程类别及等级,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58号)》中关于工程类别及等级的相关规定执行,下同。本招标文件中“同类、同等或以上的工程项目”: 监理过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且合同价在5100万元以上(含5100万元)的园林风景工程。投标人及其拟任总监理工程师的类似工程业绩,可为同一项目。 3.2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 资格后审。资格审查内容和标准的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的规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发售时间:2018年1月5日8:00至2018年1月9日17:30(北京时间)。 4.2获取方法。以不记名方式登录“泉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网址: www.qzzb.gov.cn)获取招标文件,每份提交 50 元人民币。在后续阶段可通过网上提交质疑书及下载答疑纪要;操作方法详见网站下载专区中的相关操作指南。 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具体操作方法详见泉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网址:www.qzzb.gov.cn)下载专区中的相关操作指南。 购买图纸预约电话: 13805991562 。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综合评标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6.2投标保证金为壹万元人民币,投标申请人应于截标前,由企业法人基本帐户汇往招标人指定账户: (1)账户名称:石狮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一):兴业银行石狮支行 账号:158300100100038732 (2)账户名称:石狮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二):中国建设银行石狮支行 账号:35001658107050001824 (3)账户名称:石狮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三):中国农业银行石狮支行 账号:13540101040006473 以上账户任选一个汇入。汇款凭证上用途栏应注明本工程招标编号,要求提交受理银行录入凭证,并于交标时提供复印件一张,否则投标人将承担由此造成投标保证金不能及时退回的责任。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8年1月2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本工程采用网上无纸化招投标,投标人须于交标截止时间前将制作好的电子标书通过电子标书软件进行网上上传,同时将电子标书存入U盘,自行准备信封,写明投标单位名称,提交人签名确认后,将U盘装入信封内密封并持本工程投标报名回执单于交标截止时间前递交到招标代理处,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招标人将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 开标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随带授权委托书(见格式)原件】随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CA加密锁,拟派出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随带本人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并参加开标会,未能准时参加开标会议或不能完整出具以上证件的,视为放弃参加本次投标。 8.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招标与采购网、泉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 招标活动日程安排(北京时间)及地点
石狮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地址:石狮市东港路行政服务中心二层 注:在本项目招标期间,有关招标文件的澄清、投标质疑的答复等招投标信息,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均在泉州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网址:www.qzzb.gov.cn)及福建招标与采购网(网址:www.fjbjd.gov.cn)上发布。请各投标人及时认真查阅,否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对由此造成的后果和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石狮市城市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石狮市子芳路512号 电话:  *** 7 联系人:陈工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晋江市青阳街道金明花园F幢9-10梯3层,邮编: 362200; 电话: 13805991562 ; 联系人:小刘。 招标投标交易场所名称:石狮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石狮市东港路行政服务中心二层
监督部门:石狮市交通和城市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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