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项目崇义县小江流域铅厂镇石罗段综合治理工程(二标段)(EPC)招标已由崇义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崇发改标字【2017】863号 批准建设,由上级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铅厂镇人民政府,项目总投资为1600.00万元,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资金及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及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1)本招标项目总投资额为1600.00万元(不含工程监理费、代理费及建设补偿和征地移民费用),工程建设资金已到位;(2)招标范围:包括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报审、工程施工、竣工验收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及保修服务等全部相关内容,对工程项目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等向招标人负责;(3)工程建设地点及建设内容:本工程建设位于崇义县铅厂镇义安村、石罗村,主要建设内容河道水环境治理、清运河道淤泥、垃圾、弃土废渣、生态护坡、建设和改造污水管网。(4)计划总工期要求:①、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提交初步设计成果(包括初步设计报告、工程量清单、工程量计算书、工程概算及工程相关图纸等能满足技术评审的所有成果);②、开完初步设计技术评审会之日起 *** 内完成对本项目初步设计技术评审会专家评审修改意见的修改;③初步设计批复之日起 *** 内提交施工图预算及施工图设计图纸;④施工工期:自下发开工令起 *** 内完工;(5)本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力争优良;(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4、资格审查方式、投标企业的资格要求、建造师的专业类别及等级要求:1)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即截标后资格审查)

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包括联合体投标的设计方和施工方)须是独立的企业法人。设计单位投标人须同时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 *** 及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 *** 及以上资质施工单位投标人应具备河湖整治工程专业承包 *** 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施工能力、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

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可由不超过2个法人单位组成,牵头人必须为设计单位且联合体各方应共同签订联合体协议书,任意投标人,只能参加一次设计或者施工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1人的两个投标人,视为同1个投标人的企业,母公司和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不能同时参与投标

4)外省设计(或施工)单位必须为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http://www.jxsggzy.cn/web/中的投标单位,并提供该系统网络查询页面并加盖单位公章

5)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水利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同时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资格证书;

6)项目设计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水工建筑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同时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资格证书;

7)施工项目负责人专业类别及等级要求:水利水电工程 *** 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建造师)和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8)施工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高级工程师等 3 个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赣人发〔2005〕11 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技术职称无效)。

5、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方式: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公开招标。

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15日至2018111日,每日上午 09时至 12 时,下午 15 时至 17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崇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持介绍信领取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为2018125日下午 1430,标书递交地点:崇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接收单位:崇义县铅厂镇人民政府,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七、其它

本次招标要求的其他事宜详见招标文件。

招标单位:崇义县铅厂镇人民政府(章)

法定代表人:胡爱忠(章)

人:    彭翮     

联系电话:     ***

   地     址:崇义县铅厂镇铅厂村

招标代理单位:北京爱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章)

法定代表人:李振武(章)

人:曾工

联系电话:       ***         

址:江西省赣州市崇义县横水镇萝卜巷3号

  招投标监督单位:崇义县水利局 (章)

受理举报电话:

                                   201814

招标信息-订阅推送

微信扫一扫

按需订阅推送最新项目

全国拟在建工程项目查询

免费查看项目进展信息及关键人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