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武宣县合众公共产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委托发布,发布日期: *** ,公告主要内容为:广西来宾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武宣县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建设项目配套基础设施--武宣县城东小学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HCLB2017-474)公开招标公告招标公告,所属区域:广西-来宾-武宣县,所属行业分类:基础设施,招标代理: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采购业主:武宣县合众公共产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招标编号:HCLB2017-474,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武宣县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建设项目配套基础设施--武宣县城东小学建设项目(项目招标编号:HCLB2017-474)已由武宣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武宣县县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建设项目配套基础设施--武宣县城东小学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武发改复[2017]141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武宣县合众公共产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银行贷款和地方配套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 竣工验收(或试运行)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武宣县武宣镇丽景路旁(武宣镇政府南面)

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总建筑面积12772.74平方米,主要建设教学综合楼、教学辅助用房、学生食堂、风雨球场及室外给排水、供电、消防、道路、绿化等配套附属设施。

项目总投资约为:5954.38万元,其中工程费:3876.81万元。

计划工期:本项目总工期(指自签订总承包合同之日起到工程交付业主使用之日期间的工期,包括设计工期、施工工期、验收工期、办理相关手续的工期等)为210日历天(不含拆除、征地、报建及审图等时间),项目建设工期预计从2018年2月至2018年9月。

招标范围:依据批复的初步设计进行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和施工总承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建筑工程设计 *** 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

3.2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3.2.1项目总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 *** 以上(含 ***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中级及以上职称。 

3.2.2项目设计负责人:国家 *** 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和中级(含中级)以上职称。

3.2.3项目采购负责人(如有):不作要求。

3.2.4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的 *** 以上(含 ***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中级及以上职称,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

3.2.5 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3 业绩要求:无要求。

3.4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4.1本项目接受由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单位作为牵头人组成的工程总承包的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由 1 家设计单位和 1 家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4.3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4.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4.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5 本项目不要求采用装配式技术。

3.6 本项目不要求采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

3.7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4. 投标报名

潜在投标人不需投标报名。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采用不记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不需投标报名,自然人均可在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到武宣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发布平台(http://jyzx.wuxuan.gov.cn/)获取招标文件或到武宣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拷贝电子版(不再收取其它任何费用)。

招标文件电子版每套售价250 元,由招标代理机构于开标截止时间前现场收取及开具凭证。

6.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肆拾 *** 元);

投标保证金缴纳形式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前可通过银行保函、银行转账、电汇、工程担保、工程保证保险等方式提交。禁止现场现钞交纳。

采用银行保函、工程担保或工程保证保险方式的,必须为无条件保函,保函有效期不得低于投标有效期【备注:开标现场投标人将银行开具的无条件银行保函或工程担保或工程保证保险原件提交给招标人,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联合体则需所有成员单位盖章)并装订入投标文件】,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接受投标或记录在案并在评标阶段由评标委员会做否决投标处理;采用转账或电汇方式的,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账或电汇到以下指定的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投标人转账时需提醒银行工作人员帮忙注明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备注:开标现场需查验银行转帐原件,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联合体则需所有成员单位盖章)并装订入投标文件】,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接受投标或记录在案并在评标阶段由评标委员会做否决投标处理。

账户名称:武宣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宣县支行

银行账号:2108 4200 2910 0126 876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25日10时00分,地点为武宣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西来宾市武宣县武宣镇城东路122号政务服务中心4楼)。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投标文件必须由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专职投标员本人递交,并持专职投标员本人、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和专职施工安全员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刷卡通过验证,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8. 评标方式

综合评估法

9. 预付款和进度款支付方式

预付款:无预付款。

进度款支付方式:施工进度完成基础工程(即±0)时,支付至已完成工程量施工费造价的50%;施工进度完成全部框架时,支付至已完成工程量施工费造价的70%;施工进度完成装饰装修时,支付至已完成工程量施工费造价的80%;工程完成竣工验收合格,施工承包方全部提交合格的竣工验收资料及竣工结算资料至发包方15 日内,支付至工程施工费用总价的90%;工程结算经审计部门审定出具审计报告并经双方确认后15 日内,支付至工程审定造价的97%,余下工程建安费用结算总造价的3%作为工程缺陷责任保修金。

设计费支付详见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www.gxzfcg.gov.cn、武宣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发布平台http://jyzx.wuxuan.gov.cn/。

11. 交易服务单位

武宣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2. 监督部门及电话

监督部门:武宣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 ***

13. 联系方式

招标人:武宣县合众公共产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武宣县武宣镇华宾路标准厂房技术研发楼南楼5、6楼                     

联系人:陈工

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来宾市政和路北88号硅谷大厦15楼

联系人:王工

电    话 ***

 传    真 ***

 

招标人武宣县合众公共产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监督:武宣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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