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福州市晋安区检察院服务大厅建设项目(施工) 已由 福州市晋安区发展改革和科技局 榕晋发改科技基[2017]91号文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检察院 ,建设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招标人为 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检察院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厦门诚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公开招标 招标。
2. 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 福州市晋安区远洋路59号   ;
    2.2. 工程建设规模: 总建筑面积1882.57m2,地上4层,地下1层,建筑高度15.05米   ;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福州市晋安区检察院服务大厅建设项目的土石方、土建、水电安装(不含二次装修)等招标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   ;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3897580   ;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150 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
    2.7. 质量要求: 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建筑工程 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建筑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行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园林绿化工程按有关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有 / 为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有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的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 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房屋建筑 类。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体规定资质的联合体各方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查询,网址:xy.fjjs.gov.cn;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5年前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0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0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按榕建筑[2017]47号文、榕建筑[2017]60号文规定书面提交由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有效信用报告,信用报告作为资格审查的重要因素之一,未按规定提交有效信用报告或伪造信用报告的,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注:若拟担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具备 *** 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须满足:(1)已按规定在 *** 前提出延续注册申请或者已办理完延续注册的 *** 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2)已提出申请但还未办理完成延续注册的 *** 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服务中心出具的延续注册受理单,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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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招标项目 采用 电子招投标。采用电子招投标的,其执行文件为: 榕建综[2009]43号文、榕政办[2010]19号、榕建招[2010]20号、榕建综[2010]32号、榕建综[2010]37号、榕建招2011]43号 ; 
    4.2. 采用电子招投标的,凡有意参加请于 *** 09时00分 *** 17时00分 通过采用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招标人不另行出售纸质招标文件。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百宝图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系统套件V1.0-电子招标文件生成器和投标文件生成器软件 (V4.6.0版本) 打开。投标人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后,应检查电子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电子招标文件应具备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4.3. 招标图纸每份售价元,售后不退。采用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的,投标人如需购买图纸,应在 *** 00时00分 前按售价预定,招标人在 *** 00时00分 交付图纸。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 09:45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柒 *** 元)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1)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或(2)按照榕建招[2013]38号文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或(3)按照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有关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4)或银行保函 ; 
7. 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招标与采购网(www.fjbid .gov.cn)、福州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标投标平台(www.fzztb.com)、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www.fzztb.org) 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检察院
    地址: 福州市晋安区远洋路59号 ,邮编: 350014 ; 
    电子邮件: /
    电话: *** 2 传真: /
    联系人: 董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 厦门诚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福州市五四路283号天骅大厦10-18 ,邮编: 350003
    电子邮件: 350003
    电话: 784157615@qq.com 传真: *** 3
    联系人: 陈工 。 
    招标投标交易场所名称: 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址: 福州市温泉公园路69号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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