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顺庆区农村道路安保工程及顺庆区灯台乡、龙桂乡、永丰乡、李家镇、潆溪街道办等七座危桥整治工程施工 (项目名称)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2016年顺庆区农村道路安保工程及顺庆区灯台乡、龙桂乡、永丰乡、李家镇、潆溪街道办等七座危桥整治工程施工 (项目名称)已由 南充市顺庆区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南顺发改行审[2016]77号、113号、137号、138号、139号、140号、153号、165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南充市顺庆区交通运输局 ,建设资金来自 区财政拨付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南充市顺庆区交通运输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南充市顺庆区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南顺发改行审[2016]77号、113号、137号、138号、139号、140号、153号、165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 PF20161110001 )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四川中鼎远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南充市顺庆区。
2.2项目规模及内容:立项文件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3招标范围:具体招标范围和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及相关施工图所示的全部内容。
2.4标段划分:施工二个标段。
一标段:2016年顺庆区农村道路安保工程
二标段:顺庆区灯台乡、龙桂乡、永丰乡、李家镇、潆溪街道办等七座危桥整治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省外企业须提供《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 00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至 *** 23时59分,在《四川建设网》通过《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电子招投标系统》凭单位CFCA数字证书报名并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等)。
4.2 招标人不提供其他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4.3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 10时00分 ,地点为南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充市涪江路19号市政府政务中心大楼5楼) 。
5.2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本次招标公告在四川省公共交易资源信息网和四川建设网 上发布。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南充市顺庆区交通运输局
地 址: 南充市顺庆区西华路东一段1号
邮 编: /
联 系 人: /
电 话: /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招标代理机构: 四川中鼎远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成都市锦江区静沙南路18号沙河中心3幢1404
邮 编: /
联 系 人: /
电 话: /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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