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连江县玉荷西路、莲荷路路面沥青维修维护工程 已由 连江县发展和改革局 连发改基建[2017]318号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连江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 财政拨款 ,招标人为 连江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州功在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公开招标 招标。
2. 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 连江县玉荷东路-莲荷东路   ;
    2.2. 工程建设规模: 拟对原有连江县玉荷西路、莲荷路进行路面维修   ;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连江县玉荷西路、莲荷路路面沥青维修维护工程(施工),建设内容包括:路面维修翻新以及白改黑,具体以招标人的招标图纸为依据,工程量清单为准   ;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15650916   ;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15 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
    2.7. 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现行 《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行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园林绿化工程按有关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有 / 为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有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的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 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市政工程 类。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体规定资质的联合体各方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查询,网址:xy.fjjs.gov.cn;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5年前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0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0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 /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含临时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为投标人本单位在职职工,以注册建造师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
注:依据建市施函[2017]24号文规定: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若为 *** 临时注册建造师的应满足以下要求,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 前 *** 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延续注册到期的人员,应于 *** 1日前提出再次延续注册申请; *** 后 *** 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延续注册到期的人员,应在延续注册有效期届满30日前提出再次延续注册申请。依据闽建许[2015]274号文规定:若为 *** 建造师,投标人因办理相关注册业务无法提供注册证书原件的,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服务中心出具的《福建省建设类执业资格注册证书有效性证明》,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3.7其他资格要求:
①投标人需自备或租赁热风加热式沥青就地热再生工艺设备(备注:投标人在投标时自备热风加热式沥青就地热再生工艺设备的需提供设备购买合同、设备增值税发票复印件(原件备查);若为租赁热风加热式沥青就地热再生工艺设备的需提供设备租赁合同、设备租赁提供商购买设备的增值税发票复印件并加盖其公章、设备租赁提供商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原件备查)。
②按《关于在房建和市政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监理招投标中试行使用第三方信用报告的通知》(榕建筑[2017]47号)和《关于对在房建和市政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监理招投标中试行使用第三方信用报告的补充通知》(榕建筑[2017]60号)的要求提交了有效的信用报告。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①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帐户汇达指定账户 ;②或按榕建招[2013]38号文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如果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不足时,不足的部分按本条款①的方式补足;③或按照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有关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④或银行保函的形式提交。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招标项目 采用 电子招投标。采用电子招投标的,其执行文件为: 《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项目电子投标文件实行网络递交的通知》(榕建综[2009]43号文)、关于福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电子招标投标平台正式运行的通知(榕建招[2012]20号)、《关于福州建设工程招投标电子平台启用网络领取排队编号功能的通知》(榕公共资源[2017]31号)和《关于福州建设工程招投标电子平台启用网络领取排队编号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榕公共资源[2017]41号) ; 
    4.2. 采用电子招投标的,凡有意参加请于 *** 09时00分 *** 17时00分 通过采用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招标人不另行出售纸质招标文件。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电子招投标系统(福州)4.6.0 打开。投标人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后,应检查电子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电子招标文件应具备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4.3. 招标图纸每份售价元,售后不退。采用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的,投标人如需购买图纸,应在 *** 0日 00时00分 前按售价预定,招标人在 *** 0日 00时00分 交付图纸。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 09:45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叁拾 *** 元)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①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②或按榕建招[2013]38号文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③或按照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有关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④或银行保函的形式提交 ; 
7. 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招标与采购网(网址:www.fjbid.gov.cn)、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网址:www.fzztb.org)、福州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标投标平台(www.fzztb.com) 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连江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连江县 ,邮编: 350500 ; 
    电子邮件:
    电话: *** 7 传真:
    联系人: 林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 福州功在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福州市连江县凤城镇莲荷东路5号楼202室 ,邮编: 350500
    电子邮件:
    电话: *** 传真: *** 5
    联系人: 陈工 。 
    招标投标交易场所名称: 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址: 福州市温泉公园路69号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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