垫江县沙坪中学校学生餐厅新建工程

施工单位随机抽选公告

 

一、抽选项目概况

垫江县沙坪中学校学生餐厅新建工程已由垫江县教育委员会审批同意建设,由垫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立项(垫江发改委发[2017]14号),项目业主为垫江县沙坪中学校,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该工程位于垫江县沙坪中学校校园内。

垫江县沙坪中学校学生餐厅新建工程建筑面积1158㎡,两层,框架结构。包括基础、主体、门窗、室内外装修、屋面、水电等内容,详见施工图。施工图中对以下内容进行调整:

1.      楼地面保温隔热保护层取消,屋面隔热保护层及改性沥青隔热层纳入招标范围。

2.       根据地勘资料桩长度统一按10米计算纳入招标范围。

3.      该项目取消动力系统,但金属线槽纳入招标范围。

4.      该项目取消弱电部分,防静电地板对应取消。

5.       桩基钻孔形式:采用旋挖桩。

6.       桩身混凝土强度按C25计算。

7.      钢架玻璃雨篷本次不纳入招标范围。

8.      窗底圈梁不需要贯通设置。

9.       栏板装饰整体为块料釉面砖饰面。

10.水磨石地面嵌条做法:玻璃条3㎜。

11. 屋顶消防管道部分伸入原有建筑,墙面交接处不设置软接头。

12. M-1530门类型为:地弹门。

13. 经设计单位提出,建设单位同意将外墙柔性饰面砖改为100x100釉面砖;图纸中照明配电箱本次评审不计算,从原有配电箱中接线,不考虑线路走向问题引起的管、线的差值;空调冷凝水系统全部取消;填充墙底部C25止水带不需设置;室外管网系统按暂列金5万元计入本次招标范围。

项目财政评审总投资171.23956万元(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为5.867769万元,暂列金5万元)。计划工期100日历天。

二、发包总价

人民币150.39万元(大写:壹佰伍拾万叁仟玖佰元整),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为5.867769万元,暂列金5万元。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施工图及图说范围内全部内容,以及本工程的预算疑似问题回复的全部内容。

发包总价包括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工作需支付的一切费用(含安全文明施工、施工设备、劳务、管理、材料、安装、维护、保险、税金及有关文件规定的其他费用)和拟获得的利润及履行合同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费用。

三、资格要求

()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

营业执照。

(须提供有效的带二维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2015年至今未受到行政限制投标处罚或受到行政限制投标处罚但不在行政处罚期内;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败诉记录或受到过行政管理部门关于拖欠民工工资的通报。

(须提供自行承诺)

3. 2015年至今检察机关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

(须将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复印件)

()资质条件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

(须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负责人(外地施工企业为在渝负责人或在渝技术负责人)、拟入库担任该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即“三类人员”)具备相应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须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及“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

()人员条件

1. 项目经理要求

项目经理必须已在申请人单位注册并应具有建筑工程类 *** 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须提供建造师注册证书复印件)

2.技术负责人要求

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须提供职称证注册证书复印件)

3. 主要管理人员要求

施工员不少于1人、安全员不少于1人、质量员不少于1人、标准员不少于1人、测量员不少于1人、材料员不少于1人、机械员不少于1人、试验员不少于1人、预算员(造价员或造价工程师)不少于1人、劳务员不少于1人,资料员不少于1人。

(主要管理人员(造价员或造价工程师除外)须提供有效岗位证书复印件,造价员须提供资格证书复印件,造价工程师须提供注册证书复印件)

()社保要求

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主要管理人员须提供由社保部门出具的申请人为其缴纳的包含20176月至201712月养老保险证明复印件,个人养老保险账户信息在社保主管部门的网上查询截图(并提供拟入库主要管理人员名单表,格式自拟;内容需包含网址、单位及个人编码、姓名、身份证号、登陆密码)。城乡建委有权对各申请单位人员社保真实性随机抽查核实。

(五) 外地企业要求

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须按照渝建发〔201622号文执行。《重庆市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登记备案证》在有效期内的,提供《重庆市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登记备案证》复印件;原《重庆市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登记备案证》有效期已满或新入渝的市外建筑施工企业须按照渝建发〔201622号文的要求办理入渝信息报送,按渝建发【201622号文规定,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在本市参与工程项目招投标时,应当是已纳入“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信息库”的施工企业,且拟入库所配备的管理人员应当是已纳入“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信息库”的人员(提供已纳入“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信息库”企业信息和拟入库所配备管理人员信息在重庆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官方网站的网页截图)。

《重庆市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登记备案证》在有效期内的,拟派本工程注册建造师、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量)员、安全员、资料员、造价人员等所有主要管理人员必须是已在分支机构登记备案的人员,且岗位对应,须提供重庆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官方网站的网页截图;原《重庆市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登记备案证》有效期已满或新入渝的市外建筑施工企业,拟派本工程注册建造师、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量)员、安全员、资料员、造价人员等所有主要管理人员必须是已纳入“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信息库”的人员,且岗位对应,须提供拟投入本项目所配备管理人员信息在重庆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官方网站的网页截图)。

资格审查单位:垫江县沙坪中学校,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详见本公告规定。

四、随机抽选保证金

凡具备以上资质条件,有意向参与本项目随机抽选的库内、库外企业,须按下列要求缴纳随机抽选保证金,未按要求缴纳保证金的,不能参与随机抽选。

(一)保证金金额

缴纳金额(人民币):30000.00元整(小写:叁万元整)。

(二)缴纳截止时间

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本项目抽选时间。

(三)保证金账户

本项目的保证金账户为动态保密账户,账户信息详见重庆市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djjyzx.gov.cn/)本项目招标公告页面的《投标保证金指定收取账户信息》。

(四)缴纳方式

1.各潜在投标人需在重庆市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站注册并到交易中心进行核验。已经注册并通过核验的,无需因项目变更重新注册,如银行基本存款账户等信息发生变化则需修改相应信息并进行核验。

网银缴纳:开通网上银行(基本存款账户)支付功能的,直接通过网上银行(基本存款账户)支付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

银行转账:未开通网上银行的,通过从企业基本存款账户转账的方式缴纳。此方式缴纳保证金,各潜在承包商自行考虑汇入时间风险,如异地汇入、跨行汇入的时间要求。

注意事项:

a.保证金必须从潜在承包商基本存款账户转出(不接收现金存款缴纳)且转出的基本存款账户须与在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注册的信息一致(已注册的)。

b.注意区分缴纳保证金的账户、账号。每个项目及其分包、标段以及重新抽选项目的保证金账号各不相同,应按照指定的账户账号对应缴入。

c.如本项目抽选时间延期,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也相应顺延。已经缴纳的保证金不予提前退还,按“保证金的退还”条款进行退还或处理。

d.保证金及利息退款信息将在重庆市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网“退费通知”专栏中进行同步公示。

e.各潜在承包商应仔细阅读抽选公告中有关保证金的内

容,并按抽选公告中的时限、金额和指定的账户账号等信息缴纳保证金。未按要求缴纳保证金而影响对其保证金到账认定和退还的,由潜在承包商自行承担。

2.网上账户电子注册

1)网上账户注册。潜在承包商先在网上注册,然后到交易中心进行账户核验。进入重庆市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djjyzx.gov.cn/),点击左方的“注册”按钮进行注册,注册完成后到交易中心进行账户核验。首次注册的账户核验时间为网上注册完成后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内(已经注册并通过核验的,无需因项目变更重新注册,如银行基本存款账户等信息发生变化则需修改相应信息并进行核验)。

2)账户核验。完成账户网上注册的,须携带以下资料到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核验,核验通过才算完成全部网上账户电子注册工作。

a.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鲜章)一份;

b.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鲜章)一份。

3)未按要求进行电子注册、核验的,但其保证金按抽选公告要求足额按时缴纳的,视为其保证金响应抽选公告要求。保证金退还时仍未到交易中心注册及核验的,将影响其投标保证金的退还,后果自行负责。

3.网上注册信息变更

如银行基本存款账户等信息发生变化,应及时在网上修改相应信息,并按上述程序提交账户变化资料到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核验,未及时进行注册信息变更和核验,将影响其保证金的认定及退还,导致的后果由其自行负责。

(五)保证金的退还

所有进入“投标保证金指定收取账户”的资金,包括抽选时间延期、未按要求缴纳、缴入账户错误、缴纳金额错误、多次缴入的保证金(或其它资金)等,在本项目抽选前均不予退还,开标后按下列情况进行退还或处理:

1.未中选的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退还。

2.中选人的保证金,签订书面合同后,即送垫江县公共交易中心一份纸质件,交易中心在收到纸质件后3个工作日内退还中选人的保证金。

3.流选项目的保证金,公示期满后,无质疑、投诉、举报的情况下3个工作日内退还。

4.有质疑、投诉、举报等情况的保证金,根据受理的行政部门出具的处理意见进行处理。

5.其它情况,如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缴入账户错误、缴纳金额错误、多次缴入等情况的,交易中心根据抽选公告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五、随机抽选程序

(一)核对保证金进账情况

保证金到帐截止时间后,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导出并保证金进帐名单,建设单位核对足额保证金进帐企业名单。

(二)资质审核

1)入库企业资格审查。已经纳入行业主管部门[垫江县城乡建委]备选承包商信息库的企业,无须提供资格审查文件,交易中心工作人员直接提取相应的分类备选承包商库数据。核对无误后,不再进行资格审查。

2)未入库企业资格审查。未纳入行业主管部门[垫江县城乡建委]备选承包商信息库的企业,须提供资格审查文件并按本公告明确的资质要求,在规定时间、地点递交审查资格文件,进行资格审查。未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递交资格文件资料的,将不予受理,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抽选。

(三)确定随机抽选企业名单。

经核对已按时足额交纳投标(随机抽选)保证金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纳入随机抽选企业名单。1、已经纳入行业主管部门[垫江县城乡建委]备选承包商信息库的企业;2、经审查资格合格的企业。

(四)组织随机抽选

1.采用计算机随机抽选。

2.核对抽选名单。再次核对、展示符合要求的随机抽选

企业名单。

3.开展随机抽选。建设单位代表使用抽选平台,公开随机抽选承包商。

4.确认抽选结果。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将随机抽选记录,交由建设单位、监督部门等工作人员签字确认。

(五)公示抽选结果

县交易中心挂网公示随机抽选结果,公示时间三个日历天。

(六)发放成交通知书

公示期满,未收到质疑、投诉的,县交易中心收取交易服务费,发放成交通知书。中选承包商应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等相关手续领取成交通知书。

(七)退还保证金。公示期满3个工作日内,退还非中选承包商保证金。

(八)合同签订。按随机抽取信息公告中约定的主要条款,建设单位与中选承包商签订合同,并将合同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存档。交易中心收到合同后3个工作日内退还中选承包商保证金。中选承包商未按要求与建设单位签定合同的,其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六、库外企业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

1.审查时间:2018 14 9002018141200止。

2.审查地点:垫江县沙坪中学校后勤办公室

七、抽选时间及地点

1.地点: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抽选时间:2018141500

八、交易服务费

本工程交易服务费,由中选承包商全部缴纳,缴费标准按相关收费文件规定执行。

九、发布公告媒介

本公告在重庆市垫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十、项目业主单位地址、联系人员及电话

项目业主:垫江县沙坪中学校

联系人:袁泉

联系电话: ***

十一、附件

本公告附件请在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djjyzx.gov.cn/),本项目公告页面下载(请使用IE浏览器下载,不支持讯雷等第三方下载工具下载)。

附件:本工程的施工图纸及图说和工程量清单(仅作投标人参考)、施工合同。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指定收取账户信息>>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垫江支行营业部 
账号:108846882823 
户名: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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