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津县庙坝镇花香酒谷建设项目工程(第二期)招标公告
建设单位:
盐津县旅游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云南雄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公告编号:
2017805
工程地址:
招标类别:
施工
工程性质:
工程规模:
投标人资质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 投标人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资质要求:投标人为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且具备较强的投资能力、融资能力、财务管理能力。投标人应当具有以下其中一项设计或施工资质,云南省省外企业须具有入滇信息登记证: 1、具备以下其中一项设计资质:(1)工程设计综合资质;(2)同时具备房屋建筑行业及市政行业设计资质 *** 以上(含 *** );
是否资格预审:
文件发售开始时间:
*** 9:00
文件发售截止时间:
*** 17:00
文件获取地点:
昭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昭阳区团结路东延线祥顺嘉园)
联系人:
李欣屿
联系电话:
***
资格预审条件:
2、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市政 *** 及以上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二)人员要求:1、设计单位投标的,拟派往本项目设计负责人应具备市政类高级工程师职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 注册建筑师证书(并为单位正式职员,需出具单位劳动合同和社保证明);设计负责人2014年1月至今承担过单个投资金额不低于2000万元的类似项目设计业绩一项或以上。 2、施工单位投标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 ***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B证;项目经理2014年1月至今承担过类似项目且单个合同金额在2000万元及以上的房建施工项目业绩一项或以上。 (三)企业业绩要求:2014年1月至今承担过房建施工项目工程金额在2000万元及以上的业绩两项或以上。 (四)财务要求:提交2014年至2016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及审计报告。 (五)信誉要求: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 (六)其他要求:1、竣工结算严格执行工程竣工结算流程。在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及时提供竣工结算资料。甲方在接到乙方合格的竣工验收全部结算资料后在规定期限内完成竣工结算审核。 2、本工程结算依据: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2013《云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及项目内容实施当期颁布执行的相关配套计价文件(其中,材料和设备【设备及工器具购置清单除外】价格执行物价、建设主管部门颁布的《云南工程造价信息》中对应地区价格。钢材及商品混凝土增加到工地现场的运输费;对造价信息没有的,由业主、监理、全过程跟踪审计单位及工程总承包共同认质认价;工程量结算按实际完成的工程量为准。材料信息价格相对市场价格差异过大的调整:地材类单价±5%以外和钢材类3%以外按承包人报送,监理人、跟踪审计单位及发包人审定后对超出部分按实结算。 3、施工期间如国家、省及行业有关工程建设的标准、政策规定发生变化,工程结算时作相应调整。 (七)工程款付款方式 1、工程款支付方式:甲方在 *** 0日至竣工验收合格按照工程进度不低于50%的进度款支付。工程实体完工验收合格后一年内工程款支付达到结算总额的80%,第二年内结清全款。融资利率按年利率不高于7%计算并支付。 2、乙方凭增值税专用发票结算,并按项目所在地相关文件规定完成增值税、企业(个人)所得税、城建税、教育附加税等缴纳。 (八)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投标人需提供企业注册地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出具的近三年(2014-2016年)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昭外企业需经昭通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核实并加盖印章)。 (九)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投标人于 *** 至 *** 17:00时止(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时至11:0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昭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购买(昭阳区团结路东延线祥顺嘉园),招标文件售价1200元/份,售后不退;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交以下材料:①“三证合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②资质证书原件、③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施工单位投标时提供)、④建造师注册证书、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施工单位投标时提供)、⑤设计项目负责人职称证原件(设计单位投标时提供)、⑤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⑥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购买人身份证原件、⑦类似业绩原件、2014-2016财务审计报告原件、⑧入滇企业基本信息登记证原件(省外企业)⑨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⑩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原件),(以上材料应同时提交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五、投标保证金各投标人投标保证金须从公司基本账户转出,必须在交纳截止时间前到账,交纳截止时间为 *** 22:00。投标保证金交纳信息如下: 账 户:昭通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开户行:建行昭通凤凰分理处 投标保证金金额:肆拾万元;账 号:53001636144051002019-2556。 备 注:各投标人投标报名时须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交一份公司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递交中心备案;各投标人严格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不再到交易中心确认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及换取凭证,投标文件中装订各投标人转账凭证即可(如因投标人原因未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导致投标无效,责任自负)。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 0日下午14:00至14:30止;地点:昭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厅(昭阳区团结路东延线祥顺嘉园)。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2投标单位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须提交公司注册所在地人社部门出具并经我市劳动监察部门核实签字盖章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材料(原件),时限要求为近3年,对不能提交证明材料的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昭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近三年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须知》下载地址:http://www.zthrss.gov.cn/Pages_8_10907.aspx。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本公告同时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www.ynggzyxx.gov.cn)、云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管理网( www.ynzb.com.cn)、昭通市政府门户网站( http://www.zt.gov.cn/)、昭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ztggzyjy.zt.gov.cn/上发布。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盐津县旅游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云南雄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邮 编:657000 邮 编:650000 联 系 人:代工 联 系 人:李欣屿 电 话: *** 电 话 ***
工程详细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规文件的规定,云南雄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盐津县旅游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委托,经盐发改地区【2017】51号文批准,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盐津县庙坝镇花香酒谷建设项目工程(第二期)施工单位,现诚邀符合条件的投标单位参加投标。 一、 项目概况 (一)招标项目名称:盐津县庙坝镇花香酒谷建设项目工程(第二期) (二)招标人:盐津县旅游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三)计划投资:约5500万元。 (四)资金来源:专项拨款和融资贷款。 (五)工期要求:本工程总工期 *** ,自施工图审查合格之日起计算。 (六)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的相关标准及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二、招标范围: 本项目评审通过的规划方案中并经项目指挥部第十九期会议纪要明确的8项(附后)工程内容、施工过程中的各种施工技术核定单、设计变更和甲方的施工变更通知书所含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游客接待中心、摩天轮、西牌坊、天赐神酒、大地酒壶、酒香飘带、水系、普通民房改造部分、景区核心区游路等。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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