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工业集中区5号路道路改造工程(施工)? ***


招标编号:榕长乐市政招2017009
开标时间: ***
所属行业:
标讯类别:
资金来源:
招标代理:厦门兴海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福州市滨海工业集中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所属地区: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滨海工业集中区5号路道路改造工程(施工)已由长乐市发展和改革局长发改基〔2016〕123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福州市滨海工业集中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拨款,招标人为福州市滨海工业集中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厦门兴海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福州滨海工业集中区中心片区

2.2.  工程建设规模:福州滨海工业集中区中心片区提升改造滨海工业区5号路,全长540米,道路红线宽20米,沥青混凝土路面,道路等级:城市支路,设计车速:20公里/小时。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福州滨海工业集中区中心片区提升改造工程(起于K0+000.000止于K0+540.22),主要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给排水工程、路灯照明工程、电力通讯工程、绿化工程及配套附属设施工程等,具体以招标人的招标图纸为依据,工程量清单为准。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6199512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80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2.6.  标段划分:本项目全部为一个标段

2.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注:依据建市施函〔2017〕24号文规定: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若为 *** 临时注册建造师的应满足以下要求,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 前 *** 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延续注册到期的人员,应于 *** 1日前提出再次延续注册申请; *** 后 *** 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延续注册到期的人员,应在延续注册有效期届满30日前提出再次延续注册申请。依据闽建许〔2015〕274号文规定:若为 *** 建造师,投标人因办理相关注册业务无法提供注册证书原件的,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服务中心出具的《福建省建设类执业资格注册证书有效性证明》,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市政工程类。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规定资质的联合体各方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查询,网址:xy.fjjs.gov.cn。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3.6.  其他资格要求: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7.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8.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招标项目  采用 电子招投标。采用电子招投标的,其执行的文件为:《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项目电子投标文件实行网络递交的通知》(榕建综〔2009〕43号)、《关于福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电子招标投标平台正式运行的通知》(榕建招〔2012〕20号)

4.2.  采用电子招投标的,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 12 26 9 00 分至 2018 1   1 17 00 分通过福州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平台(www.fzztb.com) 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招标人不另行出售纸质招标文件。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电子招投标系统(福州)4.6.0 打开。投标人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后,应检查电子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电子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

4.3.  招标图纸每份售价 / 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民币壹拾贰万 *** 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汇达本项目指定账户②或按榕建招〔2013〕38号文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如果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不足时,不足的部分按本条款①的方式补足;③或按照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有关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或银行保函形式。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www.fjbid.gov.cn)、福州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www.fzztb.org)、福州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标投标平台(www.fzztb.com)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州市滨海工业集中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长乐市滨海工业集中区

电  话: ***

联系人:杨工


招标代理机构:厦门兴海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洪山镇西二环中路301号东南医药综合大楼四楼,邮编:350002

电  话:,传真:

联系人:郑工

招标投标交易场所名称: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址:温泉公园路69号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监督机构名称:福州市长乐区建设工程招投标办公室  

地  点:长乐市吴航路180号(市标环岛邮政大厦)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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