诏安县梅岭镇下河村污水整治工程招标邀请公告
致:福建泰亨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省天瑞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福建继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南睦建筑有限公司
招标条件
1.本招标项目诏安县梅岭镇下河村污水整治工程,建设单位为诏安县梅岭镇下河村村民委员会, 建设资金来源由建设单位多渠道筹措解决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广东宏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邀请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诏安县梅岭镇下河村污水整治工程;
2.2 工程建设地点:诏安县梅岭镇;
2.3 工程建设规模:本工程预算审核价为308907.57元;
2.4 招标范围和内容:(详见招标人提供的与项目相关的所有施工图、工程预算审核书、澄清、修改、补充说明等所含内容);
2.5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工程预算审核价为:¥308907.57 *** %,发包价为:¥278655.04元
2.6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 ;
2.7 标段划分(如果有): 无 ;
2.8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其他相关规范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并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参与本项目投标人应为诏安县注册登记的独立法人施工企业。
3.3.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 (含 ***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含有效的临时建造师,临时建造师应符合“闽建筑[2013]41号、闽建筑函[2014]6号”文件规定),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4.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6.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 。
3.7. 其他资格要求:?据闽建建[2014]42号、闽建办建[2017]10号文件及闽建办建[2017]39号文相关规定,被列入黑名单的施工企业在黑名单有效期内不得参与国有投资(含国有投资占主导或控股地位)的工程投标。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不采用电子招投标。。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 12 月 27 日至2017年 12 月 31 日到广东宏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漳州市龙文区万达中央华城C区3幢3001室 领取相关资料。逾期不予受理。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k=10%)。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现场提交;
6.1.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现金方式;
6.1.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伍仟 *** 元)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18年 01月 08 日 11 时00分,提交地点为:诏安县梅岭镇人民政府会议室。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不予受理。
8.联系方式
招标人:诏安县梅岭镇下河村村民委员会
联系人:何先生
电 话 ***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宏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龙文区万达中央华城C区3幢1单 *** 室,邮编:363000;
电话:  *** 传真 *** ;联系人:小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