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国道109中宁段震荡热熔减速标线工程 已经 中宁发改审发【2017】189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 政府自筹,招标人为 中宁县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国道109中宁段震荡热熔减速标线工程
建设地点:中宁县境内
工程规模:震荡标线25514.31㎡;热熔标线1034.075㎡。
计划工期:60日历天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招标范围:招标文件规定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须具备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专业承包 *** (含 *** )以上或公路工程养护二类 *** (含二类 *** )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 *** (含 *** )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外地企业需提供 *** 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同时担任其他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单位需提供检察机关出示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投标单位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行为方可参与投标。
3.4本项目禁止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于2017年12月25日至2017年12月29日每日8:00 时至18:00 时(节假日休息)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 www.nxzfcg.gov.cn)通过CA锁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成功后,根据系统自动生成的帐号缴纳招标文件费用并下载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每标段每套人民币500元整,售后不退。(CA锁办理业务咨询请联系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联系电话:、3915751、3915752。平台使用及操作问题请联系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客服热线:4008503300按3号键咨询即可)。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中卫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卫市政通路005号中卫市政务服务大楼五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宁夏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和《中卫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宁县交通运输局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永恒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中宁县国土局六楼 地址:中卫市鼓楼东街三小综合二楼
电 话: 联系人:贾欣 电话:0955-70214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