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地:晋中市所属行业:农业
立项文号:灵国土资发【2016】15号,灵国土资发【2016】16号,灵国土资发【2016】17号,灵国土资发【2016】18号招标方案核准号:
开标时间: *** 标书发售时间: *** 至 ***

一、招标条件
灵石县2014年土地开发项目,已经灵国土资发[2016]15、16、17、18号文批准实施,资金来源为县财政资金,已落实,投资额约4952725.42元。招标人为灵石县土地整理中心,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施工组织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招标内容及标段划分
1.项目概况:灵石县2014年土地开发项目,位于灵石县梁家焉乡、马和乡,共涉及4个行政村,项目总规模1241.29亩,新增耕地639.02亩,主要工程内容包括土地平整、灌溉与排水、田间道路、土壤培肥、取土场治理等。
2.项目标号及招标编号
项目标号:灵公交字2017【101】号
招标编号:JCZB08-GC20171201
3.招标内容及标段划分:
第一标段:梁家焉乡岩村土地开发项目,投资额约:792753.8元;
第二标段:梁家焉乡上庄村土地开发项目,投资额约:1076624.41元;
第三标段:梁家焉乡上黄堆村土地开发项目,投资额约:2278740.81元;
第四标段:马和乡南头庄村土地开发项目,投资额约:804606.4元。
4.工 期:6个月。     
5.质 量:合 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的法人企业,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履行本项目合同能力,且符合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晋建市字〔2016〕3号文件规定。
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专业 *** 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
4.投标人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查询内容包括法人、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8.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标段中的1个标段进行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 至 *** (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拟承担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在灵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灵石县天石大厦西三楼)持下列资料的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装订成册的彩色复印件四套及电子版1份购买招标文件。
灵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武先生   联系电话 ***
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必须为项目经理)、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③资质证书(副本);④安全生产许可证;⑤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⑥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注册证书、B类安全考核合格证以及身份证;⑦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⑧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查询页。
注:投标人应对提供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
2.招标文件售价为每标段人民币300元(不含图纸资料费),售后不退,不邮寄。招标文件费可以现金或电汇形式缴纳。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 *** 8时00分~9时00分,地点为灵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灵石县天石大厦西三楼)会议室。
2.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 9时00分。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山西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灵石县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其他网站转载概不负责。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灵石县土地整理中心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 ***
行政监督部门:灵石县国土资源局
联系人:张丽华
联系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山西吉承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太原市长治路306号火炬创业大厦B座楼15层
邮政编码:030006
联 系 人:王元利
电    话 ***
电子邮箱:JCZBDL08@163.com
开 户  名 称:山西吉承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光大银行南中环街支行
行        号:303161000167
账        号:50220188000087342

发布招标公告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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