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陵源区中湖乡农贸市场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武陵源区中湖乡农贸市场建设项目已由武陵源区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以张武发改投资[2017]25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涉农资金和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武陵源区中湖乡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武陵源区中湖乡农贸市场建设项目

2.2 建设地点:武陵源区中湖乡;

2.3 规模:原址改建,总用地面积6.34亩,总建筑面积2592.7平方米,包括新建2514.30㎡农贸市场及78.4㎡门卫室厕所。农贸市场为现浇钢筋砼二层框架结构,基础为柱下独立基础,一层为农贸市场,二层为办公用房;总投资5473222.67元。

2.4 工期要求: ***

2.5 质量要求:合格

2.6 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年80号令保修

2.7 招标范围:该工程图纸范围内建筑、土石方、装饰装修、安装等工程,具体施工内容详见本工程《工程量清单》和图纸。

2.8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分标段

2.9 招标编号:HCHN *** 1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为建筑工程专业 *** 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技术负责人为建筑工程专业助理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和中专及以上学历,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5.1项要求。拟任本次投标的关键岗位人员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须提供近半年的关键岗位人员养老保险证明;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其他资格要求:投标申请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近二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3.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7 投标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失信被执行人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网(http://www.court.gov.cn/)查询为准。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中综合评估法I。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壹拾万元整,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天下午17:00时。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请从 *** ~ *** ,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派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拟任项目负责人并持以下证件资料:①单位介绍信原件;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③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④企业营业执照副本;⑤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的网页件或入湘施工登记证(仅省外企业提供);⑥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注册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⑦技术负责人建筑工程相关专业助理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和中专及以上学历证书、施工员、质量员岗位资格证和安全员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证,⑧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2017年07月至2017年12月养老保险证明;⑨本招标公告发布后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提供原件或网页件);⑩投标人为非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到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永定区子午路220号澧滨小学正对面)购买招标文件。注:以上资料除单位介绍信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存原件外,其余均查验原件(企业资质证书不提供原件,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存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并装订成册。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自备U盘拷贝。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套;图纸及其他资料费600元/套;售后不退。

6.3 澄清答疑采用电子邮件方式,并以不标明问题来源方式将疑问发送到312480419@qq.com邮箱。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的澄清答疑采用在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答疑公告”栏上发布,投标人自行查阅。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 *** 09时00分,地点为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永定区子午路220号澧滨小学正对面)。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第6.1款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拒收。

7.3 投标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武陵源公众信息网上发布。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武陵源区监察局、武陵源区建设局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 *** /2222855。


10.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10.1 投标人应在投标报名前填写《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表》并且将申请人的单位全称、组织机构代码证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号)及其所在省、市详细地址,连同其法人代表、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报送投标人注册地检察机关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武陵源区中湖乡人民政府

地址:武陵源区中湖乡

联系人:向绪家

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张家界市大桥路5号民航小区3栋1单 *** 室

联系人:李渭

电话 ***

传真 ***

邮箱:3124804193@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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