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城市农业综合开发2016年、2017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监理变更公告
1、本项目原招标公告第三款“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第3.8项“投标人为监理综合资质的,应在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中注册登记企业及总监信息(提供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录入的人员网上截图);水利水电工程专业监理企业拟派本项目工程人员须与其在湖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建立的信用档案中录入的人员相符(提供湖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建立的信用档案中录入的人员网上截图)”更改为“投标人应在湖北省行政主管部门一体化工作平台中注册登记企业及总监信息(提供湖北省行政主管部门一体化工作平台录入的人员网上截图)”,招标文件中相应部分作同样更改;
2、原招标公告第4项“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为“2017 年12月15日9:00至2017年12月20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现更改为“2017 年12月15日9:00至2017年12月25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招标文件中相应部分作同样更改;
3、原招标文件中第二章第1.10.2项“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为“2017 年12 月21 日17时”,现更改为“2017 年12 月26 日17时”;
4、原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 9时00分”,现更改为“ *** 9时30分”,招标文件中相应部分作出同样更改;
5、原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宜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号开标室(宜城市中华路广播电视台对面普锦左岸春天小区)”,现更改为“宜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号开标室(宜城市中华路广播电视台对面普锦左岸春天小区)”,招标文件中相应部分作出同样更改;
6、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为“ 2018年 1月 5 日 16 时前到账(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现更改为“ 2018年 1月11 日 16 时前到账(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招标文件中相应部分作出同样更改。
招标人:宜城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大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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