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一、盐城市大丰区城市管理局负责实施的金丰路(工农路—飞达路)道路绿化工程,已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工程施工承包人。

二、 江苏兴华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申请人须使用CA锁进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并投标(网址http://221.231.4.242:81/yanchenghuiyuan)。

四、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金丰路(工农路—飞达路)道路绿化工程

2)项目编号:DFGC20170558  

3)工期要求:60日历天

4)建设规模:绿化总面积约2万㎡

5)质量要求:相关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苗木养护期为二年,养护期满苗木成活率大于95%)(注:投标时质量要求可直接填写“合格”)

6)资金来源:城建资金         

7是否采用全程电子化:是

五、标段划分、工程地点:本招标项目共分1个标段,标段编号、项目名称、招标范围、工程地点、合同估算额如下:

标段

编号

项目名称

招标范围

工程地点

合同估算额

(万元)

1

金丰路(工农路—飞达路)道路绿化工程

土方、绿化等工程施工,详见工程量清单。

大丰区金丰路(工农路—飞达路)

661.5

六、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及要求: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要求:

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20141月份以来(以施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并已完成的单项工程施工合同价款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的市政道路绿化工程施工业绩(不包含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土地治理项目、农村公路绿化工程施工业绩),投标时至少须上传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彩色扫描件。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须经工程所在地县(或县级区)及以上招投标管理部门备案或经工程所在地公证部门公证或提供官方网站下载地址的中标结果公告。

5)项目负责人资质和要求: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具有园林类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如提供的职称证书不能反映专业类别或与本工程项目不相适应,还须上传项目负责人园林类学历证书原件的彩色扫描件。

除项目负责人外,其他人员不作要求。

6)本次招标招标人一律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7)投标人如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规定的情形的,将被取消中标资格。

七、本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投标人上传的必须是彩色原件扫描件(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可以是网上下载件扫描上传),且彩色扫描件完整、清晰可辨,必须含如下资料的彩色原件扫描件:   

1)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园林类职称证书(或非园林类职称证书和学历证书)。

3)投标申请人须保证项目负责人及委托代理人(与项目负责人可为同一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20175月份以来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以上人员参保证明需单独出具每人一份,注明缴费起止时间且加盖社保部门有效章印。投标企业也可提供印有企业注册所在地的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养老保险缴费清单和参保缴费证明查询途径。事业单位不需提供,但需上传人社部门出具的该单位及项目组人员事业性质证明原件。

4)检察机关预防职务犯罪部门出具的投标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委托代理人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可以是网上下载件扫描件上传)。

5)符合招标公告要求的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证明材料。

6)招标文件要求的其它证明资料。

投标人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以上资格审查资料原件的彩色扫描件必须真实有效,出现不符合上述任一情况的,资格审查均不予通过。

投标单位在诚信库中录入的所有信息均应真实有效,并应及时更新、完善,如未能及时更新和完善,其责任自行承担。投标单位录入虚假信息的,经查实作为失信(不良行为)行为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公告一年,在公告期间,本省行政区内其它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八、获取招标文件办法:

1)请各投标申请人于20171220日至20171226日登陆“盐城市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大丰平台”网上下载。

2)下载网址:http://221.231.4.242:81/yanchenghuiyuan,如在规定时间内未下载招标文件,由此引起的责任自负。

3)投标单位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必须在开标三天前填写《放弃投标申请表》(“下载园地”可下载)说明不参加投标的充分理由(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将原件送到盐城市大丰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经核实理由成立的,不予处罚。否则,将以不诚信投标在网上予以公示3个月,暂停其投标资格。在公告期间,其他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九、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方法:合理低价法

十、本工程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捌万元整。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本单位的基本账户上直接汇至盐城市大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用账户(收款单位:盐城市大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江苏大丰农村商业银行创业支行, 帐号:3209820531010000065088,联系电话:),投标保证金采用电汇方式,投标保证金汇出单位应与投标报名单位名称完全一致。

特别提醒:请各投标人提前1个工作日办理投标保证金缴纳手续,以确保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账户,没有到账的保证金一律无效。未按招标文件约定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其投标文件作无效标处理。

投标人的保证金账户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的基本账户,且与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诚信库登记账户一致。如果不一致,银行将会自动退回该项目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将失去该项目的投标资格。

十一、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媒介: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网址:http:// www.jszb.com.cn)、大丰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221.231.122.12)或登录大丰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 www.dafeng.gov.cn后点击“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十二、投标前请关注“大丰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工程建设”——“招标控制价”和“答疑补充”栏目。及时了解到项目的“招标控制价”和“答疑补充”等情况。

十三、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招标人:盐城市大丰区城市管理局      

联系地址: 大丰区常新南路7 

联系人:陆铭           联系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江苏兴华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系地址:大丰高新技术区五一路5号希望小镇1#

联 系 人:季玲玲       联系电话:

20171220

 

文件正文PDF附件:
招标文件正文.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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