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陆河县商贸广场智能化安装工程
  批复文号 陆河发改【2017】154号
  批复单位 陆河县发展和改革局
  招标人 陆河县房地产开发总公司
  项目所在地区 汕尾市
  项目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招标类型  施工
  公告内容

陆河县商贸广场智能化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1、陆河县商贸广场智能化安装工程,已经项目审批部门批准建设,资金已落实,各项手续已经完备。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2.1、建设规模:家居安防,监控及可视对讲,停车场管理系统;项目总投资约353.28万(详见图纸及清单)

2.2、工程建设地点:陆河县陆河大道

2.3、招标范围:家居安防,监控及可视对讲,停车场管理系统。

2.4、计划建设工期与主体工程同步;

2.5、建设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6、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3、投标申请人资质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机电设备安装总承包三(含 *** )以上资质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

3.2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4、投标申请人应于20171218日至1222日(节假日除外),每天9时至12时,15时分至17时到陆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投标报名,同时提交下列资料:

4.1企业介绍信原件;

4.2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其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委托的带齐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委托人必须是拟派项目负责人)提供企业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证;

4.3投标申请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4.4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4.5投标申请人提供项目组织机构人员:投标人拟任本项目负责人需具 *** 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省外企业须 *** 注册建造师的的资格,提供证书复印件,并持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复印件;法定代表人需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类)复印件、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名需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复印件;项目技术负责人1名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中级以上职称证复印件;以上人员需提供各人二代身份证复印件和职称证复印件;安全员1名、施工员1名、质1名、资料员1名、材料员1名提供岗位证复印件及各人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4.6拟派驻本项目机构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员工,并提供报名前近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

4.7投标申请人近3年内施工过工程造价300万元或以上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

4.8投标申请人在报名前需拟派本项目负责人携带营业执照、各类人员相应的证员及身份证原件到项目现场签到并踏勘现场,因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承担。报名时须提供经招标人确认的踏勘表证明原件进行报名。

4.9根据《关于实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规定》汕检发预字【2017】第1号文的要求,报名结束后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将对参加该项目报名投标的投标人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查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如查询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将不接受其投标。

以上报名资料须用A4纸(复印件应注明“与原件相符”及加盖公章并提供原件(企业资质证书除外)核对后退回),按顺序装订成册,资料封面须注明陆河县商贸广场智能化安装工程招标投标申请人投标报名资料”及投标申请人全称(须加盖公章)、联系人姓名、单位电话、传真号码,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申请。投标申请人所提供的资料必须完整、真实、有效,同时招标人不接受其他任何替代材料,如被发现有任何虚假、隐瞒、不符合要求者,招标人将取消其投标申请资格。符合要求者同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建设报》、《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媒体上发布。

6. 联系方式

招标人:陆河县房地产开发总公司

联系人:朱先生                 联系电话 ***

 

       

 

招标代理:陆河县建安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人:叶工       联系电话: ***

 

2017年1215

  相关附件智能化公告.jpg
  发布人 陆河县建安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
招标信息-订阅推送

微信扫一扫

按需订阅推送最新项目

全国拟在建工程项目查询

免费查看项目进展信息及关键人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