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代码:04162017040708 建筑工程|

黑山县新兴镇新增粮食产能规划2017年田间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黑山县新兴镇新增粮食产能规划2017年田间工程建设项目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黑山县新兴镇人民政府,资金来源为部分中央预算内资金、部分地方配套,招标人为黑山县新兴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次招标划分为 一 个标段,内容如下:

一标段:黑山县新兴镇新增粮食产能规划2017年田间工程建设项目;

2.2 建设地点:黑山县新兴镇。

2.3 建设规模:建设高标准农田0.5万亩。

2.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2.5工期:12个月。 

2.6招标范围: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等施工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 *** (含)以上施工企业资质,且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注册建造师 *** (含)以上资格证书(水利水电专业,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且具备近三年内1个或以上同类工程业绩(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

3.3本次招标要求省内企业应在“省水利信用信息平台”建立信用档案,对于外省企业应在“全国水利信用信息平台”建立信用档案并在“信息申报入口”栏完整填报“外省信息”;

3.4凡被“全国水利信用信息平台”、“信用辽宁”列入失信黑名单和“辽宁省水利信用信息平台”公布禁止参与投标的市场主体禁止其在辽宁水利建设市场投标

3.5本次招标要求所有参与投标的投标人提供由投标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与企业法人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书》;

3.6投标人具备符合要求的BBB以上(含BBB)级信用报告概述,并在有效期内(一年)或具备水利部认定的BBB以上企业信用等级证书;

3.7授权委托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或转包。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1212日至20171216日上午9时至下午4时前(北京时间,下同)辽宁民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锦州办事处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投标保证金10000元。

4.3报名时请携带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有效的基本户开户许可证、企业法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投标人六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凭证、投标人资格证明材料(具体要求详见本公告第三条)、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以上全部资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份),以便招标人留存。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14日下午14时整,地点为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开标时间为201814日下午14时整,地点为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黑山县新兴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陈先生

  话: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民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沈阳市铁西区兴工北街641-2611

联 系 人:李阳

    话: ***

 

                                           2017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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