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湖路城市之家配套工程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编号:E3213010313100125003001

 

宿迁市经济开发总公司青海湖路城市之家配套工程已经宿发改开发【20173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青海湖路城市之家配套工程进行公开招标,选定中标人。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工程地点:

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北至青海湖路、西至世纪大道、东至民房、南至空地。

1.2 工程规模:

青海湖路城市之家配套工程,总造价约450万元。

1.3     期:45日历天,计划开、竣工时间:满足施工进度要求

1.4 质量要求:

合格

1.5 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时间、方式:

(1)苗木种植养护部分:工程施工完成该部分工程量50%付该部分合同价款的20%;工程完工并通过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支付至该部分合格工程量的40%,管养一年且审计完成后支付至该部分合格工程量的70%,管养二年后支付至该部分合格工程量的97%;管养到期根据最终验收情况按审计结果支付余款;

2)其他(包含绿化、道路、亮化、交通标志等)工程部分:工程施工完成该部分工程量50%付该部分合同价款的20%,工程完工后付至该部分合同价款的6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该部分合同价款的8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对应日满一年且审计结束后付至审定价款的97%,余款作为质量保证金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对应日满二年一次性付清(工程质量保修金不计息)。

1.6 本次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青海湖路城市之家配套工程,主要包括:道路及给排水、景观铺装及构造、绿化、交通标志标线、安装、土方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2.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3.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综合评估法;

 ?合理低价法;

 合理价随机确定中标人法。

具体评标细则请从附件中下载。

其中技术标部分是否采用远程评标: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企业资质;

4.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 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4.3其他条件:

4.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4.3.2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4.3.3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a、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b、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c、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d、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4.3.4投标人法人代表的授权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本单位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及投标前6个月内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缴纳或医疗保险证明且参保状态正常,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可查询的社会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官方网址及登陆查询信息,凡因投标人提供的信息不全面、不准确,或其他任何原因,导致评委会无法登陆系统查询或验证的,均视同投标人资格审查不予通过。如因社保及医疗机构原因不能从官方网址查询的,需提供社保及医疗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后方可进行官方电话查询(唯一认可的社保官方查询电话为:12333,投标单位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明确查询步骤、查询信息),但如因投标人提供的信息不全面、不准确,或其他任何原因,导致评委会无法查询或验证的,均视同投标人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4.3.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可登录“江苏省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申请查询,并自行下载《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盖有受理申请的人民检察院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电子印章和防伪二维码,接受黑白件),也可以投标企业所在地或招标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在有效期内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为准。(宿迁办理查询的地址和电话为:宿迁市洪泽湖路131号市检察院一楼西首“为民服务中心”,联系电话:;宿迁市宿城新区南海路1 号宿城区检察院西门“为民服务中心”,电话:)。

4.3.6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7企业必须取得《宿迁市建设市场信用核准书》,办理地点:市住建局市场处(建设大厦1208房间,联系电话:)。

4.3.8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a.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c.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d.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e.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f.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g. 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h.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4.3.9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其他条件。

5.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1218 08:3020171222 17:30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ggzy.sqzwfw.gov.cn/ )的投标人业务系统,使用网上银行购买招标文件及招标资料,每套售价人民币250元(含网上招投标平台和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费人民币150元),售后不退。咨询电话:,客服热线:400-850-3300

5.2 CA加密锁办理:网上购买招标文件须申报成为网员并申领CA加密锁,详情请查阅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ggzy.sqzwfw.gov.cn/ )“通知公告”栏目中《关于电子招标投标办理CA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咨询电话:

6.投标文件的提交

6.1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71229 9:00

6.2 开标地点: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宿迁市洪泽湖路889号“便民方舟”2号楼11层);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需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ggzy.sqzwfw.gov.cn/ )的投标人业务系统进入网上开标大厅参与开标。

6.3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到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不接受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情形

7.1 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7.2 因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被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公示限制且限制期限未满的;

7.3 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投标的其他情形。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宿迁市经济开发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天园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址:宿迁市经济开发总公司

  址:宿迁市西湖路3088 

联系人:吴松虎

联系人:夏静静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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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ail/

E-mail/

 

 

20171218

(招标代理电子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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