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溪新区纬一路(大埔大桥西延伸段)道路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
招标编号:000000000000
开标时间: ***
所属行业:
标讯类别:
资金来源:
招标代理:福州晋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福清市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所属地区: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榕晋建招〔2017〕42号

1. 招标条件

观溪新区纬一路(大埔大桥西延伸段)道路工程(监理)已由福清市发展和改革局融发改审批【2013】142号和融发改审批【2017】24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清市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招标人为福清市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现委托福州晋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作为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对本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位于福清市宏路街道,市规划部门划定的红线内。

2.2 工程建设规模:项目征地面积63.198亩。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观溪新区纬一路(大埔大桥西延伸段)道路工程监理。工程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排水工程、路灯照明、管线综合、绿化景观及交通设施附属工程。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以施工图纸为依据;

2.4监理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直至监理范围内的工程完成竣工验收、工程保修期满与结算审核工作结束(本项目计划施工工期为240个日历天)。

2.5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设计及现行相关规范的合格标准

2.6 本项目监理服务收费暂定人331013元(暂定价),监理费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670号)的相关规定(下浮30%)计算。监理服务费最终结算金额以福清市规定的最终审核程序的工程建安结算价作为监理费计费基数。具体计算过程详见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1.2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证书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 *** 专业资质证书

3.1.拟派本工程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合格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其注册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上的工作单位应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如有变更(包括人才流动、企业更名、企业改制和企业合并及企业分立等),应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合法变更记录。

3.1.4根据《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闽建法〔2007〕15号)的规定,监理企业和项目监理部人员不得处在县级以上(含县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中明确的从业限制期限内。

3.1.5投标人未被依法禁止投标、未存在财产被冻结或接管的情况

3.1.6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监理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1.7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总监“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3.2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资格审查内容和标准的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的规定。

3.5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

3.6投标人应未被依法禁止投标,未存在财产被冻结或接管的情况。

3.7投标人及拟派驻本项目监理部成员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不能承揽新的监理业务。

3.8近六个月,投标不存在连续发生两起一般或一起较大以上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情形。

3.9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监理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 12 14 日至201712 20日(公休、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分至1200分,下午1430分至17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清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福州晋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代表处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份售价100元(含招标文件及电子光盘等资料),售后不退。

4.3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无需提供任何证件,也无需签字登记。投标人若需要购买招标工程施工图纸的,可向招标人提出申请,招标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提供施工图纸,投标人购买招标图纸时无须提供任何证件,也无须签字登记。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选取法

行贿犯罪档案的查询:在中标公示期间,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将本项目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项目总监报送检察机关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查询工作以经检察机关确认函为准。若招标人发现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项目总监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将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候选人未存在行贿犯罪行为记录的,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帐户汇达本项目指定账户;②或按榕建招〔2013〕38号文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如果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不足时,不足的部分按本条款①的方式补足;③或按照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有关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陆仟人民币

提交投标保证金时须在汇款凭证备注栏上注明“榕晋建招〔2017〕42号投标保证金”, 若未注明,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帐情况或识别错误的,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8 1 11 日上午930,提交地点为福清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福州晋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代表处)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当持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及购买招标文件的相关凭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每一张购买招标文件凭证原件只能递交一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符合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

7.2根据榕建招【2015】1号文规定,投标人拟任项目负责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到场并采用身份证识别仪核验其身份证,未经核验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到场核验的投标人拟任项目负责人所持身份证信息与投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人拟任项目负责人身份证信息核验不一致的,其投标无效。

7.3 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www.fjbid.gov.cn)及福清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公示栏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清市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地  址:福清市清昌大道建设局大楼5楼

电  话: ***

传  真:/

联系人:李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州晋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晋安区华林路338号锦绣福城东区29楼2303,邮编:350000

电话: *** ,传真:/

联系人:郑工

 

投标保证金银行账号:

开户银行:福建福清汇通农商银行加州城支行;

帐户名称:福清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帐   号:9010712090010000014989

 

 

交易中心名称:福清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

地址:福清市清昌大道建设局大楼一层

 

 

监督部门:福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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