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县魏庄、东街城中村改造项目二期(南关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EPC模式)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DZBSG-2017-2116
一. 招标条件
濮阳县魏庄、东街城中村改造项目二期(南关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EPC模式)工程总承包经上级部门批准,前期准备工作已完成,资金来源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招标人为濮阳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现委托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对该项目(勘察、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濮阳县魏庄、东街城中村改造项目二期(南关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EPC模式)工程总承包
2.项目概况:项目占地约140亩,建筑面积约30万平方米;
3.建设地点:濮阳县金沙街两侧、天庭南路西侧;
4.投资金额及批复:约95000万 濮县发改【2017】274号
5.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6.计划工期:勘察设计周期: *** ,施工:18个月;
7.招标范围:该建设项目范围内工程地质勘察、规划设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在施工期间提供相关技术服务等,以及项目施工总承包直至竣工验收、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8 质量标准:勘察设计达到国家现行勘察设计规范要求,施工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9.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①勘察投标人须具备岩土工程勘察专业 *** 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资质;
②设计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设计 *** 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 ;
③施工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 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①”“②”“③”投标人可同时具备,也可为以施工总承包 *** 资质企业为牵头人的联合体,其中联合体成员家数应不超过3家。
2.拟任项目负责人要求:
①勘察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岩土工程师资格并具有高级职称;必须为本单位正式人员,提供与本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已缴纳近一年及以上社会保险(以社保部门出具的原始缴款凭证和真实有效的网上查询方式为准);
②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国家注册 *** 建筑师资格并具有高级职称;必须为本单位正式人员,提供与本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已缴纳近一年及以上社会保险(以社保部门出具的原始缴款凭证和真实有效的网上查询方式为准);
③施工项目经理:应具有建筑工程专业 *** 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资格证书和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在其他在建工程中担任职务,企业应出具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项目经理须为本单位职工,且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已缴纳近一年及以上社会保险(以社保部门出具的原始缴款凭证和真实有效的网上查询方式为准);技术负责人应具有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证书,且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已缴纳近一年及以上社会保险(以社保部门出具的原始缴款凭证和真实有效的网上查询方式为准);其他项目管理人员:施工员、质检员或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造价员或预算员,须专业对口持证上岗,且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已缴纳近一年及以上社会保险(以社保部门出具的原始缴款凭证和真实有效的网上查询方式为准);
3.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没有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投标人 *** (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具有类似工程业绩:
①勘察、设计业绩:企业承担过至少一项建筑面积不低于150000平方米房屋建筑工程勘察设计业绩(注: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中标公示网页截图,勘察、设计业绩至少各提供一份);
②施工业绩:企业承担过至少一项建筑面积不低于150000平方米房屋建筑工程类似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需提供合同、中标通知书、中标公示网页截图、竣工验收报告)。
5.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县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开具日期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内(包含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勘察负责人、项目设计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
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双方均具法律约束力;
②联合体双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 资质;
③联合体双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④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双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⑤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双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工程款的支付;
⑥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分别办理招标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县级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 “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包含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勘察负责人、项目设计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
7.具有项目所在地的劳动部门开具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证明(出具时间须在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工程投标截止环节内有效);
8.投标人为央企的,应出具本企业允许本次投标的相关会议文件;
9.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之规定,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单位需出具“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开具日期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有效);
10.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工作在开标时由评标委员会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投标人于 *** - *** ,登录濮阳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系统 (http://ztb.pyjsgc.com)下载招标文件及其他材料。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 9时00分(北京时间);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濮阳市中原路与振兴路交叉口向西100米阳光大厦三楼开标室。
六、投标保证金:
金额:捌拾万元整;
在转账单或电汇单用途栏中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保证金,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其基本帐户汇入指定的帐户内,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账的按无效标处理。
户名: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管理专用户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濮阳阳光大厦分理处(或谢东小区分理处)
银行账号:41001510834052500586
银行行号:105502000357
保证金分配:投标人在完成转账后,登录《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管理系统》http://ccb.pyjsgc.com,选择对应的项目完成保证金分配。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濮阳市建设网》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濮阳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杨女士 电 话 ***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冯女士 电 话 ***
本次招标公告的解释权归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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