溧阳市区范围绿地养护管理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溧采公【2017】第37号 溧阳市政府采购中心受溧阳市园林绿化管理中心的委托,按照《政府采购法》的要求,现就溧阳市区范围的绿地养护管理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投标条件的单位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绿化养护管理 编号:溧采公[2017]第37号。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本次推出招标管养绿地分为7个标段,分别为:(1)燕山河一标段、(2)燕山河二标段、(3)湾溪公园一标段、(4)湾溪公园二标段、(5)平陵西路绿地、(6)昆仑绿地(含昆仑北路)、(7)南环东路绿地。具体养护范围、基本要求见招标绿地管养情况表和人员安排要求。 每个投标单位可根据自己的养护能力,最多可报名参与7个标段的投标,但只能中1个标段。 开标顺序为评标顺序,评标顺序为中标顺序,中标顺序为标段顺序,已经中标的单位仍然参与后续标段的评分,由排名第二的投标单位中标,依次类推。 管养合同期限:两年(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其中2018年1月1日—1月31日为试用管养期,试用管养期考核不合格取消其中标资格,试用管养期考核合格,签订正式管养合同,进入正式管养期。 项目预算: 一标段(燕山河一标):141.4万元/年。 二标段(燕山河二标):181.9万元/年。 三标段(湾溪公园一标):194.7万元/年。 四标段(湾溪公园二标):165.2万元/年。 五标段(平陵西路绿地):113.1万元/年。 六标段(昆仑绿地(含昆仑北路)):96万元/年。 七标段(南环东路绿地):102万元/年。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1、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规定的基本条件; 2、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1)具有独立的企事业法人资格,业务范围、经营范围中须有“园林绿化施工或养护、绿地建设、绿地管理或维护”等相关内容。 (2)、在溧阳市区、燕山新区、中关村、天目湖工业园等城区或城区周边区域有固定的办公经营场所,能够满足办公、停车、仓储等要求。 四、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投标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 1、报名及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17年12月12日至2017年12月18日正常工作日(上午:9:00-11:30 ,下午14:00-16:30 ,自备U盘拷贝)。 2、报名及招标文件领取地点:溧阳市育才南路8号(市政务服务大楼五楼)。 联系电话: ,沈先生、史先生。 3、其他有关事项:开标前必须缴纳投标保证金:1.5万元/标段。(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以转账方式汇入溧阳市政府采购中心账户且必须全额到账)。 六、报名资料: 投标人报名须携带以下资料原件(或公证件)及加盖报名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企业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银行开户许可证; (2)法人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受托人必须为本单位职工,提供身份证、劳动合同和近三个月社保缴费证明); (3)、检察机关出具的有效期内《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注:本项目只接受现场报名,如缺少上述任何一项资料或资料不合格,则视为报名审查不通过,不接受报名! 七、现场踏勘时间和地点:由于本项目施工点比较分散,所以不组织投标单位集中踏勘,投标单位可以自行踏勘现场。 八、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投标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18年1月4日上午9:00;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8年1月4日上午9:30;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溧阳市育才南路8号(市政务服务大楼四楼) 九、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2018年1月4日上午9:30; 开标地点:溧阳市育才南路8号(市政务服务大楼四楼) 十、履约保证金:中标单位在签订合同前必须向溧阳市园林绿化管理中心缴纳中标金额10%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合同履约完毕后两周内一次性退还(无息)。 十一、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溧阳市政府采购中心联系人:沈先生、史先生 邮政编码: 213300 联系电话: *** 4 联系地址:溧阳市育才南路8号(市政务服务大楼五楼) 开户名称:溧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银行:溧阳浦发村镇银行营业部 行号:320304388015 银行帐号:12010154900000168 采购人:溧阳市园林绿化管理中心 联系人:何强 联系电话: 溧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7年12月12日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溧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 (投标供应商住址)的 (投标供应商名称)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 代表本公司授权在下面签字的 (投标供应商代表姓名、职务) 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以本公司名义全权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包括参加投标报名、参与开标活动、处理询问、质疑、投诉等),其行为代表公司行为,我公司愿意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 被授权人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附: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溧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我单位 (供应商名称)郑重声明: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 (在下划线上如实填写:有或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说明: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声明人:(公章)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