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梅洲乡梅东村美丽乡村污水处理池工程招标人为诏安县梅洲乡梅东村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源上级补助及业主自筹,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泓业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邀请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梅洲乡梅东村;
2.2.工程建设规模:本工程预算审核价为104873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梅洲乡梅东村美丽乡村污水处理池工程,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施工图纸为依据(答疑纪要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 前发出的澄清或修改);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2.5.工期要求: *** ;
2.6.标段划分:/;
2.7.质量要求:达到《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含有效的临时建造师,临时建造师应符合“闽建筑[2013]41号、闽建筑函[2014]6号”文件规定),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4.本招标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本招标项目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市政工程 类。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规定资质的联合体各方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查询,网址:xy.fjjs.gov.cn。
3.6.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
3.7.其他资格要求: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能力,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不采用电子招投标。
4.2.凡受邀请的投标者,请于 *** 至 *** ,每天08时30分至12时00分,15时00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建省泓业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漳州市龙文区荣昌广场C幢2506招标代理部持本投标邀请书和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200 元,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K=10%) 。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 15:00时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2000.00元整。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开标前现场提交,以现金形式提交(须用信封密封并加盖公章);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 北京时间 15:00时,提交地点为诏安县梅洲乡人民政府会议室;
7.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开标时间: *** 北京时间 15:00时,开标地点为诏安县梅洲乡人民政府会议室。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投标邀请书在漳州招标采购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诏安县梅洲乡梅东村村民委员会;
地址:诏安县梅洲乡梅东村村民委员会内;
联系人:吴先生;
电话 *** ;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泓业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漳州市龙文区新浦东路荣昌广场C幢2506;
联系电话(传真) *** ;
联系人:小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