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南京白房房屋报修服务中心委托发布,发布日期: *** ,公告主要内容为:江苏南京晨光路道路综合整治工程勘察,所属区域:江苏-南京,所属行业分类:道路,招标代理:南京江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业主:南京白房房屋报修服务中心,招标编号:BNJ171376,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晨光路道路综合整治工程的招标公告 | |||||||||||||||||||||||||||||||||||||||||||||||||||||
项目编号 | BNJ171376 | 项目名称 | 晨光路道路综合整治工程 | ||||||||||||||||||||||||||||||||||||||||||||||||||
标段编号 | BNJ171376-02FG | 标段名称 | 勘察 | ||||||||||||||||||||||||||||||||||||||||||||||||||
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竣工时间 | ||||||||||||||||||||||||||||||||||||||||||||||||||||
公告开始时间 | *** | 公告结束时间 | *** | ||||||||||||||||||||||||||||||||||||||||||||||||||
公告信息 | 招标人南京白房房屋报修服务中心建设项目晨光路道路综合整治工程已经立项批准建设宁建审字(2017)409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财政资金,现已落实。对本工程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一、南京江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二、 本招标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晨光路道路综合整治工程勘察 2、项目地点:南京市秦淮区 3、合同估算价:25.30万元 4、建设规模:道路北起永乐路,下穿龙蟠南路,南至紫荆花路,道路全长0.86km,宽度约32m。主要整治内容包含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排水工程、管线综合、路灯工程、绿化工程及市政配套设施等,属于城市次干路,总投资2500万,最大管径0.4m。 5、招标范围:晨光路道路综合整治工程用地范围内地质详勘,地质钻孔、取样、试验、材料收集整理、查明有无影响工程稳定性的不良地质现象等提交详细的岩土工程勘察报告、协助招标人完成岩土工程勘察报告的申报、审查等工作,最终取得《勘察成果审查报告》及加盖审查机构证章的勘察成果报告。 6、勘察周期:20日历天(包括出具勘察报告的时间,完成勘察任务后一周内提供符合国家现行规范要求的《勘察成果审查报告》及加盖审查机构证章的勘察成果报告) 三、 投标申请人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等级及范围:投标人应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 *** 及以上或者工程勘察综合 *** 资质。(提效期内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供原件核查) 2、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具有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证书。(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证书复印件,并提供原件核查) 3、投标申请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4、本工程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法: 1、投标申请人的授权委托人可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到指定地点购买招标文件。 2、本公告发布之日即为指定地点领取招标文件的时间:自2017年12月6日至2017年12月12日,上午9:00分至11:30分,下午14:00分至17:00分(节假日除外),在南京江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106号万达广场B座1308室)购买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费用:500元/份,售后不退。 五、 资格审查条件: (1)投标人应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 *** 及以上或者工程勘察综合 *** 资质。(提供有效期内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供原件核查) (2)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具有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证书。(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证书复印件,并提供原件核查) (3)投标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提供原件副本核查) (4)投标单位应提供如下承诺:①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②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③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情形;④投标单位提交资料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⑤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原件) (5)投标人必须提供2017年6月至2017年11月投标人为项目负责人连续缴纳的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缴纳单据凭证。(须明确缴费月份、个人姓名、缴费单位,且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事业单位需提供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事业单位在职证明,已办理退休手续的须提供退休证明原件的扫描件,已办理退休手续的项目负责人只需提供劳动合同、退休证明;退伍转业军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投标人应无下列行为:(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原件) a.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b.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限未满的。 (7)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评分方法: 综合评估法 本招标项目的评分取值为百分制(满分100分)。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评审打分的主要内容和分值范围划分如下:
备注: 1、评标委员会成员按照上述评分细则进行评审、打分,技术部分由评委各自独立打分,打分的平均值即为该投标人该项的得分,最后根据各投标人的总分汇总进行排名,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若综合得分相同,以技术部分得分高者排名靠前, 若技术得分仍一致,则由评标委员会抽签确定排序。 2、要求提供的相关证书、业绩等材料必须提供原件核查,如无法提供需要核对的原件,将不得分。 3、投标单位所提供的所有业绩材料、人员证书必须真实可靠,如发现投标单位弄虚作假,则取消其本工程的中标资格,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汇报。 4、提供职称证书(毕业证书)原件核查,专业以职称证或学历证书为准,如职称证书反映不出专业则必须提供毕业证书。 七、其他: 1、潜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2、开标由招标人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主持,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开标时投标人申请人的委托代理人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授权委托书原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现场并递交上述原件,否则招标人(招标代理)有权拒绝投标人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3、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递交投标文件电子文档形式一份。(电子光盘) 八、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本项目不接受其参加投标: 1、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2、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未满的。 九、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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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联系方式 | |||||||||||||||||||||||||||||||||||||||||||||||||||||
地址 | 联系人 | ||||||||||||||||||||||||||||||||||||||||||||||||||||
传真 | 电话 | ||||||||||||||||||||||||||||||||||||||||||||||||||||
邮编 | E-mail |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地址 | 联系人 | ||||||||||||||||||||||||||||||||||||||||||||||||||||
传真 | 电话 | ||||||||||||||||||||||||||||||||||||||||||||||||||||
邮编 | E-mail | ||||||||||||||||||||||||||||||||||||||||||||||||||||
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至,每天上午时分 至时分,下午时分 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至,每天上午时分至时分,下午时分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获取 。 | ||||||||||||||||||||||||||||||||||||||||||||||||||||
特殊公告[] 招标人南京白房房屋报修服务中心建设项目晨光路道路综合整治工程已经立项批准建设宁建审字(2017)409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财政资金,现已落实。对本工程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一、南京江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二、 本招标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晨光路道路综合整治工程勘察 2、项目地点:南京市秦淮区 3、合同估算价:25.30万元 4、建设规模:道路北起永乐路,下穿龙蟠南路,南至紫荆花路,道路全长0.86km,宽度约32m。主要整治内容包含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排水工程、管线综合、路灯工程、绿化工程及市政配套设施等,属于城市次干路,总投资2500万,最大管径0.4m。 5、招标范围:晨光路道路综合整治工程用地范围内地质详勘,地质钻孔、取样、试验、材料收集整理、查明有无影响工程稳定性的不良地质现象等提交详细的岩土工程勘察报告、协助招标人完成岩土工程勘察报告的申报、审查等工作,最终取得《勘察成果审查报告》及加盖审查机构证章的勘察成果报告。 6、勘察周期:20日历天(包括出具勘察报告的时间,完成勘察任务后一周内提供符合国家现行规范要求的《勘察成果审查报告》及加盖审查机构证章的勘察成果报告) 三、 投标申请人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等级及范围:投标人应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 *** 及以上或者工程勘察综合 *** 资质。(提效期内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供原件核查) 2、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具有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证书。(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证书复印件,并提供原件核查) 3、投标申请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4、本工程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法: 1、投标申请人的授权委托人可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到指定地点购买招标文件。 2、本公告发布之日即为指定地点领取招标文件的时间:自2017年12月6日至2017年12月12日,上午9:00分至11:30分,下午14:00分至17:00分(节假日除外),在南京江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106号万达广场B座1308室)购买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费用:500元/份,售后不退。 五、 资格审查条件: (1)投标人应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 *** 及以上或者工程勘察综合 *** 资质。(提供有效期内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供原件核查) (2)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具有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证书。(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证书复印件,并提供原件核查) (3)投标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提供原件副本核查) (4)投标单位应提供如下承诺:①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②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③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情形;④投标单位提交资料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⑤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原件) (5)投标人必须提供2017年6月至2017年11月投标人为项目负责人连续缴纳的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缴纳单据凭证。(须明确缴费月份、个人姓名、缴费单位,且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事业单位需提供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事业单位在职证明,已办理退休手续的须提供退休证明原件的扫描件,已办理退休手续的项目负责人只需提供劳动合同、退休证明;退伍转业军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投标人应无下列行为:(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原件) a.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b.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限未满的。 (7)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评分方法: 综合评估法 本招标项目的评分取值为百分制(满分100分)。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评审打分的主要内容和分值范围划分如下:
备注: 1、评标委员会成员按照上述评分细则进行评审、打分,技术部分由评委各自独立打分,打分的平均值即为该投标人该项的得分,最后根据各投标人的总分汇总进行排名,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若综合得分相同,以技术部分得分高者排名靠前, 若技术得分仍一致,则由评标委员会抽签确定排序。 2、要求提供的相关证书、业绩等材料必须提供原件核查,如无法提供需要核对的原件,将不得分。 3、投标单位所提供的所有业绩材料、人员证书必须真实可靠,如发现投标单位弄虚作假,则取消其本工程的中标资格,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汇报。 4、提供职称证书(毕业证书)原件核查,专业以职称证或学历证书为准,如职称证书反映不出专业则必须提供毕业证书。 七、其他: 1、潜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2、开标由招标人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主持,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开标时投标人申请人的委托代理人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授权委托书原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现场并递交上述原件,否则招标人(招标代理)有权拒绝投标人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3、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递交投标文件电子文档形式一份。(电子光盘) 八、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本项目不接受其参加投标: 1、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2、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未满的。 九、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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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时分,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时分,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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