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乐县万安镇吴厝地村幸福院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
招标编号:YZRS将招【2017】009号
开标时间: ***
所属行业:
标讯类别:
资金来源:
招标代理:福建越众日盛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将乐县万安镇吴厝地村民委员会
所属地区:

 将乐县万安镇吴厝地村幸福院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将乐县万安镇吴厝地村幸福院建设项目已由将乐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将发改投〔 2017 〕139(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将乐县万安镇吴厝地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源村委自筹,招标人为将乐县万安镇吴厝地村民委员会,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越众日盛建设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将乐县万安镇下瑶小区路口

2.2.工程建设规模: 总投资约75万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包括建设总用地面积554平方米,建筑用地120.6平方米,建筑面积361.8平方米的三层砖混结构幸福院,一层为卫生所、棋牌室、幼儿园室等,二层为休息室、图书室、防汛室等,三层为活动室、档案室,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2.4.招标控制价:749456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360个日历天;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无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其他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备在福建省注册年检的独立法人资格企业。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房屋建筑)  类。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查询,网址:xy.fjjs.gov.cn。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要求    ;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要求   

3.6.投标企业须在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无不良记录。经检察机关查询有行贿记录的按废标处理。(此查询件开标时不需要提交)

3.7.根据闽建筑【2015】5号文要求,投标企业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企业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

3.8根据闽建〔2016〕5号、明建筑〔2016〕218号文件相关规定,被列入黑名单的施工企业、建造师在黑名单有效期内不得参与国有投资(含国有投资占主导或控股地位)的房屋和市政工程投标。

3.9.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10.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不采用 电子招投标。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 1206日至 2017  1210日(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 8  30 分至 11  30 分,下午 2  30 分至 5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到将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县医院正对面社保二层报名处)或福建越众日盛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将乐分公司(将乐县日照东门镭钵主体楼4层)购买招标文件并投标报名。联系人:小施;联系电话: *** 、 *** 。

4.3.招标文件和工程量清单等资料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7年12月15日下午17时30分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万贰仟元整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现金形式: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文件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YZRS将招【2017】009号(招标编号);②银行保函形式;③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按照闽建筑〔2014〕33号文件精神,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龙头企业名单按闽建筑〔2014〕39号执行)可采用年度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龙头企业须在资格审查文件中提供由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具的在使用期限内的《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收讫证明随资格审查申请函一起递交。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17年 12月18 日上午09时 30 分,提交地点为将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县医院正对面社保二层)

7.2递交方式: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到达开标现场核验登记(以上企业派出参加投标人员应全过程参加招标),并提交购买招标文件的缴款凭证原件、投标保证金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原件核验),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将乐县万安镇吴厝地村民委员会

地址:将乐县万安镇吴厝地村民委员会,邮编:353300

电话: ***

联系人:肖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越众日盛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将乐县日照东门镭钵主体楼4层,邮编:   353300 

电话:   *** ***

联系人: 张小姐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将乐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

开户名称:将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帐    号:9031010010010000040524    

交易中心名称:  将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 将乐县医院正对面社保大厦二楼   电话:

 

部门或机构名称:将乐县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小组

将乐县发展和改革局 ***

将乐县监察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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