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名称:洛川县人民检察院信息化维保服务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ZYD-ZC-2017-1128
三、采购人名称: 洛川县人民检察院
地址:洛川县振兴路
联系人:井文鹏
联系方式:0911363013601113892180916111111391389218091611-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西安中益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高新区高新路一品美道A区第一幢11911号房
联系方式 ***
五、采购内容和要求:
采购内容:洛川县人民检察院信息化维保服务
项目用途:自用
项目性质:自筹资金
预算金额:9万元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所有条款;投标人需具有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履行完成本项目能力,经营范围与所投内容相符,并具备以下条件:
(1)提供经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原件)。
(2)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应出具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投标,需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3)提供企业注册地或本项目所在地的检察机关在投标期间有效的
《查询行贿犯罪档案告知函》;
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优先购买节能环保产品、扶持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福利企业” 等相关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八、询价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 *** 0日至12月2日上午9:00分-12:00,
下午14:30-17:30(含周末)。
2、地点:西安市高新区高新路一品美道A区第一幢11911号房
3、文件售价: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购买询价文件时持单位介绍信原件、加盖红色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原件,进行资格审查。合格后发放询价文件,所提供的资质复印件概不退还。
九、询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1、询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上午11:00分
2、公开询价时间: *** 上午11:00分
3、地点:西安市高新四路1号高科广场二楼会议室。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1、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询价公告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发布。
2、公告期自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西安中益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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