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原阳县人民法院综合审判法庭餐厅工程已由相关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原阳县人民法院。现委托智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对该项目的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原阳县人民法院综合审判法庭餐厅工程
2、项目编号:原交建2017GB144号
3、建设地点:原阳县黄河大道北侧,农行大道西侧
4、建设内容:建筑面积约695.04㎡,二层框架结构
5、工期要求: ***
6、质量要求:合格
7、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规定的所有内容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 *** 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工程;须为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及缴纳社保;
3、财务要求:企业近三年(2014年、2015年、2016年)财务状况良好;
4、信誉要求: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能参加本项目投标。提供查询企业的网站页面(加盖公章)。
5、具有投标单位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包含投标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委托人;出具时间从公告发布之日起);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名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
1、招标文件的获取方法:招标文件由网上下载获取。潜在投标人在网上报名成功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详细操作请参阅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新版网站“办事指南”中的《建设工程投标人操作手册》)。
2、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 08:00至 *** 18:00。投标人应在开标当天,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前,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文件费,未缴纳招标文件费的投标人,不具备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
3、招标文件费300元,售后不退。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 *** 9:30,地点为:原阳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第 2 开标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原阳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原阳县人民法院
联系人:朱先生
联系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智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莲花街11号1号楼
联 系 人:陆先生、张女士
电 话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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