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福清市江镜城坂小学委托发布,发布日期: *** ,截止日期: *** ,公告主要内容为:福建福州围墙、大门及值班室改造工程,所属区域:福建-福州-福清,所属行业分类:工程,招标代理:福建省新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业主:福清市江镜城坂小学,招标编号:闽新宇〔2017〕招04号,招标文件售价:300,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闽新宇〔2017〕招04号
开标时间: ***
所属行业:
标讯类别:
资金来源:
招标代理:福建省新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福清市江镜城坂小学
所属地区: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清市江镜城坂小学围墙、大门及值班室改造工程,已由  福清市发展和改革局文件  融发改审批〔2017〕202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福清市江镜城坂小学, 建设资金来源市教育局拨款及自筹,招标人为福清市江镜城坂小学,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新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位于江镜镇城坂村本校区内

2.2 工程建设规模:总投资 80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拆除重建大门、围墙、值班室等。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以施工图纸为依据

2.4.招标控制价:  671826元;发包价为 604963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50 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2.5. 标段划分(如果有):            /             

2.6.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2.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建筑工程(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二  

建筑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园林绿化工程按其有关规定)。

3.3.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接受、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

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  为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本招标项目  不 应用(应用、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

评价分值。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  ;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

业绩”要求: /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5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

/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其他资格要求: 见招标文件  

3.8.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3.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 不采用  电子招投标。采用电子招投标的,其执行的文件为:                                         (招标项目所在地关于电子招投标的规定) 

4.2.请于 2017  12   4 日至2017 12   8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 9   00  分至  12  00 分,下午 14 30分至  17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清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福清市元洪路建设局大楼)福建省新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处采用无记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4.3. 招标图纸每份售价   /    元,售后不退。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

4.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5.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5.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 12000 元整

5.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或按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③或按照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有关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7 12   27  10  00  分,提交地点为福清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福清市元洪路建设局大楼)本项目开标室

6.2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必须到场,且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委托代理人还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购买招标文件收款凭证(原件及复印件),上述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否则招标代理单位将拒绝签收。每一张购买招标文件收款凭证原件只能递交一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网址www.fjbid.gov.cn)福清市江镜城坂小学及福清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公示栏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福清市江镜城坂小学     

地址:福清市江镜镇城坂村

电话:  ***    ,联系人:    郭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新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福州市鼓楼区乌山西路570号石湖桥小区1号楼703

电  话:      ***      

联系人:      林工      

 

交易中心名称:福清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地址:福清市元洪路建设局大楼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汇到:

单位名称:福清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号:9010712090010000014989

开户银行:福建福清汇通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加州城支行

缴款凭证上应注明:“福清市江镜城坂小学围墙、大门及值班室改造工程的投标保证金”(可简写) ,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项目招标编号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部门名称:福清市教育局

地点:福清市音西街道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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