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生活垃圾集运体系项目施工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项目乡村生活垃圾集运体系项目已经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淮安盐化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方正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淮安盐化新材料产业园区内;

2.2 工程规模:建筑面积约1500平方米;

2.3 招标范围:垃圾中转站、车库、门卫、围墙、道路等施工(具体见招标人提供的设计图纸及相关技术资料、工程量清单、国家现行相关施工规范及技术标准等所包括的全部内容,招标人保留定标后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进行调整的权利);

2.4 工期:120日历天;

2.5 估算价:约220万元;

2.6 标段划分:1个标段;

2.7 质量要求: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 投标申请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投标申请人提供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2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投标申请人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

3.3项目负责人(建造师)的资质等级:建筑工程专业 *** 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证);投标申请人提供有效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4投标申请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申请人提供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

3.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①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②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③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注:【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3.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投标申请人如实提供承诺书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7被授权委托人及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资格审查时被授权委托人需提供劳动合同及201711日以来任意连续6个月及以上由劳动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项目负责人需提供劳动合同及201711日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及以上由劳动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提供被授权委托人和项目负责人的劳动合同和养老保险证明

3.8本工程拒绝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投标;投标申请人提供的材料非联合体即可;

3.9投标人近3 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时间以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3年为准),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 年的(时间以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5年为准);投标申请人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申请人和法定代表人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且必须在有效期内

4. 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

5. 资格审查方法:资格后审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本工程招标文件发放起始时间与招标公告发布时间同时进行,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投标申请人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请投标人于2017  12 1 日至20171213  日公登陆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haztb.gov.cn) “新会员专区”,使用经认证的CA锁进行网上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费用为人民币305元),投标人须在招标文件下载支付系统中支付,不接受现场支付,售后不退。

6.2投标人须办理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电子招投标CA证书及电子签章后方可参加网上招投标活动;CA和电子签章在淮安市招投标交易中心(深圳路16号)二楼办理,联系电话: *** ;网上操作如遇技术问题,请与陈工联系,电话: ***

6.3为防止开评标系统故障导致开评标无法进行,建议投标人提供投标备份光盘,备份光盘由投标人自备。投标人将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生成的非加密投标文件刻入备份光盘,备份电子光盘内容应与网上投标文件内容一致,否则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4本次招标的招标文件及后续答疑、澄清及补充文件均在网上以电子版形式发布,投标人通过登陆网上招投标系统平台(www.haztb.gov.cn)下载。对于后期的补充文件发布招标人不再通知投标人,投标人应安排专人及时查阅、下载补充文件。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 2017 12   14  14  00  分,地点为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     室(淮安市深圳路16号)。

7.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 人:淮安盐化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址:盐化新区实联大道一号

联系 人:朱先生           话: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方正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淮安市清河新区河畔路28

联系 人:许冠明      话: ***   

 

招标人(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招标单位经办人(签名)

 

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招标单位分管领导(签名):          

 

招标办(备案章):

 

经办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管委会分管领导(签名):

                

                                                     2017       

 

 

文件正文PDF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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