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旧机场空勤宿舍1、 2、3号楼装修

改造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公告

人: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广东海外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期: 2017 11

广州旧机场空勤宿舍1、2、3号楼装修改造项目

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根据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备案项目编号:2017-44 *** -012216)批准,并且本工程具有资金证明,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现对广州旧机场空勤宿舍 1 、2、3号楼装修改造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广州旧机场空勤宿舍 1、2、3号楼装修改造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二、招标单位: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郭工   联系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海外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姚工 联系电话: ***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白云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监管电话: ***

三、建设地点:广州市白云区机场路 278号。

四、项目概况:三栋楼改造总面积约10113平方米,其中1号楼改造面积约 3637 平方米,2号楼改造面积约3863平方米, 3号楼改造面积约2613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 :翻新室内外装修、改造水电、消防、通风、弱电系统、配置电器等 。本项目属于高标准环境设计。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

1、项目编号:JG2017-9798

2、标段划分:本工程只设1个标段。

3、招标内容:

(1)完成本项目的设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中标后工程方案设计及深化及初步设计、投资概算、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编制等后续所有设计和现场服务工作);完成本项目施工工作:施工至工程竣工验收、工程结算、工程保修以及项目移交等。完成并配合业主办理报建、报批、相关部门结(决)算等工作。

(2)根据招标人和需求书要求进行限额设计及施工。

(3)负责项目实施阶段全过程建设管理,直至项目移交。

(4)本工程项目水、电、通讯等。

(5)上述工作及设计费、施工工程费用等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4、项目总投资 2944.00 万元, 本次招标最高限价为1911.22万元。其中:

1)施工费投标最高限价为人民币1834.39万元(其中:装修装饰工程 1756.72 *** %),消防工程 77.67 *** %),含增值税、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

2)设计费投标最高限价为76.83万元(含增值税价)。

本工程最终结算以建设单位或其授权委托审核单位 审定结果为准。

六、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七、公告发布、招标文件的获取、 接收投标文件、项目负责人签到及开标时间

1 、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2017 年 12 2 日至2017 年 12 月22日15时30分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2、招标文件的获取

2.1 招标公告网上发布的同时,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电子招标文件。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 20 天。

2.2 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招标答疑中明确说明。通过交易中心网站获取。

3、接收投标文件、项目负责人签到时间: 2017 年 12 月 22 日14时 30 分至 2017 年 12 月 22 日 15 时 30 分。

4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7年 12 月 22日 15 时 30 分。

5 、开标时间:2017年 12 月 25 日 09 30分。

6 、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截标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7 、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八、办理投标登记手续: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一时间和地点,办理投标登记手续。

1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办理手续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到达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办理投标登记手续并同时递交投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办理投标登记手续时必须同时递交以下资料:

1.1 、《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一式两份(表格可从www.gzzb.gd.cn服务指南栏目下载,注:该表中项目负责人、安全员须为投标人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在册人员。)

1.2 、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联合体投标的需提交,详见附件一)

1.3 投标申请人在投标登记时须按要求提交由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证明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其项目负责人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 3 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申请人无出具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将不允许项目负责人签到,其投标文件由招标人作无效标处理。申请查询详见本公告附件三。

2 、投标担保:

投标担保: 10 万元,投标保证金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并完成投标登记手续后至开标前完成缴纳,由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收。缴费的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布的《投标人基本账户保证金操作指引》。

3、项目负责人或安全员的使用状态按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在 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 记录的信息为准,如出现拟报项目负责人或安全员不能被使用而造成投标信息无法录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服务系统的,提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受。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文件中有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如投标文件为委托代理人签署应同时附上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

4、投标人(承接工程施工任务的单位)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 、投标人同时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 5.1、5.2资质:

5.1 工程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 *** 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 *** 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 *** 资质、或同时具备①和②资质 [①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 *** 资质或有效期内相应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资质(以资质证书许可范围为准,在有效期内)和②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专项 *** (或以上)资质或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资质(以资质证书许可范围为准,在有效期内) ]。

5.2 工程施工资质:同时具备①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 *** 或以上资质、或有效期内相应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资质(以资质证书许可范围为准,在有效期内);和②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 *** 或以上资质或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资质 (以资质证书许可范围为准,在有效期内)。

注:具有相应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资质(以资质证书许可范围为准,在有效期内)、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资质(以资质证书许可范围为准,在有效期内)的单位允许同时承担设计和施工任务。

资质标准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 [2015]154 号)承接工程。并按《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 (建市[2016]226号)执行。

6 、主要负责人资格要求:

6.1 投标人拟承担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下同)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 *** 注册建造师,且在投标人(或联合体主办方)单位注册; *** 至今作为项目负责人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业绩是指金额 1100万元或以上的建筑装修装饰施工工程)。项目负责人需提供类似工程业绩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中已有业绩编号和业绩名称的页 ,评标委员会以投标截止时间企业库内上传件为准,无提供已有业绩编号和业绩名称的页不予评审。

注:①业绩取自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如联合体投标的,企业类似工程业绩须为联合体主办方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中施工业绩。

单独招标的专业工程的业绩金额 以中标通知书为准, 中标通知书上没有金额或免招标的,以施工合同(不含补充合同)为准.。 如中标通知书未能单独体现建筑装修装饰工程金额,则以施工合同中载明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金额为准,如中标通知书与施工合同均不能单独体现建筑装修装饰工程金额,则以建设单位提供的证明资料中载明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金额为准。 由总承包单位依法分包的专业工程业绩其金额以分包合同中约定的合同金额为准。 用于本项目投标的类似业绩,在业绩库中“工程对应的企业资质”栏中须登记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资质或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资质。

完成时间以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时间为准。未提供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的,以竣工验收报告为准(适用于施工专业承包项目和由总承包单位依法分包的专业工程)。

④、库内业绩上传件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或登记的工程资质内容与施工合同等业绩证明资料不相符的,该项业绩不予认定。

6.2 投标人拟承担本工程设计负责人为:具备建筑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

注:( 1 )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注册建造师包括延续注册成功的注册临时建造师。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

7 、投标人自 *** 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业绩是指金额 1100万元或以上的建筑装修装饰施工工程)。投标人需提供类似工程业绩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中已有业绩编号和业绩名称的页 ,评标委员会以投标截止时间企业库内上传件为准,无提供已有业绩编号和业绩名称的页不予评审。

注:①业绩取自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如联合体投标的,企业类似工程业绩须为联合体主办方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中施工业绩。

单独招标的专业工程的业绩金额 以中标通知书为准, 中标通知书上没有金额或免招标的,以施工合同(不含补充合同)为准.。 如中标通知书未能单独体现建筑装修装饰工程金额,则以施工合同中载明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金额为准,如中标通知书与施工合同均不能单独体现建筑装修装饰工程金额,则以建设单位提供的证明资料中载明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金额为准。 由总承包单位依法分包的专业工程业绩其金额以分包合同中约定的合同金额为准。 用于本项目投标的类似业绩,在业绩库中“工程对应的企业资质”栏中须登记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资质或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资质

③、完成时间以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时间为准。未提供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的,以竣工验收报告为准(适用于施工专业承包项目和由总承包单位依法分包的专业工程)。

④、库内业绩上传件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或登记的工程资质内容与施工合同等业绩证明资料不相符的,该项业绩不予认定。

8 、投标人(或联合体主办方)项目负责人(兼施工项目负责人)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 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页。

9 、投标人(或联合体主办方)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页。

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10 、投标人已按招标公告附件二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11 、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应以承接建筑装修装饰施工工程的单位为主办方,并签定联合体工作协议。联合体工作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详见本公告附件一。

注:1、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2、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必须是联合体中对应分工成员的正式员工;以上2项人员不得重复兼任,且必须为投标人正式员工。

3、联合体的资格条件按联合体任务分工进行评审(其中施工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以承接施工任务的单位为准;专职安全员、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类似项目施工业绩、类似项目施工业绩以承接施工任务的主办方为准;工程设计资质及设计负责人以承接设计任务的成员单位为准)。

12、资格审查前,投标人(含联合体成员)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立企业诚信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须是本企业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

注:1、未在招标公告第九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2、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

不得同时在同一招标中参与投标,若被发现,则全部取消投标资格。

十、资格审查方式:

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投标人资格审查与评标同时进行,资格审查及评标由本项目的评标委员会负责)。本项目为非电子评标,投标人需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纸质投标文件及电子光盘(以纸质投标文件为准)。

2、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3名或经评审同时通过设计部分和施工部分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少于 3 人时,均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一、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2003.4.2 )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二、资格审查结果及中标结果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示,公开接受投标人的监督。

十三、费用。

1 、设计费用:设计费总价包干。

2、工程费用由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以及企业自身情况填报下浮率,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施工部分的投标报价下浮率(非竞争费用:如安全文明措施费、余泥渣土运输费、暂列金额不下浮)及施工合同的计价方式(详见附件合同计价方式,具体签订的施工合同为准)作为结算的依据,最终结算以建设单位或其授权委托审核单位审定结果为准。

3、设计方案补偿:

  本次设计费为 76.83 万元,方案补偿费占设计费10%为 7.683万元,方案补偿费分配如下:

  设计技术标得分第一名方案补偿费为 3 万元;

  设计技术标得分第二名方案补偿费为 2 万元;

  设计技术标得分第三名方案补偿费为 1.683 万元;

  设计技术标得分第四名方案补偿费为 1 万元;

十四、其他事项

1、前期服务机构: 无。

2、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交设计模型:否。

3、 本工程实行全过程限额设计施工,限额投资。工程变更须经过建设单位审定后方可实施。

十五、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异议受理部门: 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异议受理电话: ***

地    址:广州市机场路278号 279 栋。

十六、 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http://www.gzggzy.cn)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广东省招标招标监管网( http://www.gdzbtb.gov.cn/)、民营经济报等媒体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七、其他:

1 、投标人须保证其提供的资格审查资料及投标资料的真实性,招标人有权在招标的任何阶段进行调查和核实,一旦发现虚假,将上报建设管理部门及相关部门严肃查处。

2 、本项目禁止转包或违法分包,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单方面解除合同。

十八、招标人须将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报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布。

十九、特别提示: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半年内参与我单位后续工程投标。(注:拒绝投标时限由招标人视严重程度确定,最低三个月起,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

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2.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

3.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

4.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情形的;

人: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海外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期: ***


附件一:

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

(可参考此格式)

(施工方单位名称、设计方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 (项目名称) 项目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施工方单位名称)为联合体主办方。

2 、联合体主办方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 、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4 、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施工方单位名称):主要负责本工程的施工、及主办和组织协调工作。

(设计方单位名称):主要负责本工程的设计。

5 、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6 、其他说明:

注: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

主办方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成员一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附件二:

投标申请人声明

广州市白云区住房和建设局、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广州市白云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本公司就参加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报名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示。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前两年内没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中,本公司没有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三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本公司没有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四、本公司拟委派专职安全员兼任本工程的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严格遵守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执行“一不准进、三不准出”规定,选择合法的余泥渣土运输单位及排放点。承诺如违反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将自愿接受:通报批评,记录不良行为,列入黑名单,并暂停责任企业投标报名一年,对责任项目负责人暂停投标报名二年。多次违规的,暂停投标报名二至三年,并提请资质审批部门降低或吊销企业资质、项目经理的建造师从业资格和专职安全员安全培训考核证书。

五、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前期工作、招标文件编写、监理工作;本公司与承担本招标项目监理业务的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六、本公司保证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

七、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不转包或违法分包,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按照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的规定发包劳务或使用自有劳务队伍。

八、我单位承诺不存在下列情形: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招标项目前期工作提供咨询服务的;

(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被责令停业的;

(7)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8)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9)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0)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11)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12)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九、本公司投标时选用绿色生产达标企业生产的混凝土,中标后将使用绿色生产达标企业生产的混凝土,若不遵守承诺,自愿按不履行合同约定处理。

十、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注:本条由投标申请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法定代表人签字:(企业公章)

附件三: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书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检察院:

我单位于今年 月日在广东省广州市参加项目的投标工作,根据(招标人)的要求,特向贵院申请查询 (单位),法人代表 身份证号: 手机号码: ;项目负责人 身份证号: 手机号码: 近叁年来有无行贿犯罪记录,并出具相关证明。

特此申请

申请单位:

年 月 日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流程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检察院负责对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办理,详细地址为广州市白云区政民路 49 号。请投标单位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所需提交资料递交到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检察院门岗工作人员处,并注明综合预防科收及投标单位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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