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豫区电子信息产业园沿江山大道北侧绿化工程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项目编号: 宿迁市宿豫区城镇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的 宿豫区电子信息产业园沿江山大道北侧绿化工程 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于财政资金,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工程地点:宿豫区; 1.2工程规模:造价约73万元; 1.3工 期:30日历天; 1.4质量要求:合格。 1.5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时间、方式:a、栽植完成,经甲方组织初验合格后(以工程验收报告书为准),凭验收清单和完税发票(实际支付工程款票额)支付已实际完成工程量(按中标价格计算)工程款 60%,栽植一年后,经甲方组织复验(以工程验收报告书为准),凭验收清单和完税发票(实际支付工程款票额)支付成活苗木的 20%工程款;栽植一年半后,甲方组织再次验收合格后(以工程验收报告书为准),凭验收清单和完税发票(实际支付工程款票额)支付成活苗木的10%工程款;在甲方上述验收期间,如发现前期验收成活苗木死亡,甲方扣回已支付死亡苗木的工程款,待补植成活后支付;同时,管养到期后,对项目将进行竣工验收,经验收苗木总成活率达 98%以上, 其中大乔木必须达 100%, 并经园林权威部门对苗木长势和管养情况总体验收评价合格后(以工程验收报告书为准),且报审计部门审计后凭验收清单和完税发票(实际支付工程款票额)付至成活苗木工程款的 97%,待苗木补植成活后付清余款。 1.6本次招标工程共分一个标段。招标内容如下:宿豫区电子信息产业园沿江山大道北侧绿化工程等施工; 1.7招标控制价 控制价为730736.93元。 2.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 资格后审 ,资格审查方法: 合格制 。 3.评标方法 本工程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 4.申请人资格要求 4.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含园林绿化); 4.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具有园林绿化相关专业(园林绿化、风景园林、园林、园艺或植保等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4.3其他条件: 4.4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4.5投标人法人代表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和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劳动合同及2017年4月至今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证明,证明以投标人当地保险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为准; 4.6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亦不接受为本招标工程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单位参与投标; 4.7企业必须具备有效的宿迁市建设市场信用核准书; 4.8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府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4.9招标文件中评标办法凡涉及到“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字眼均删除去掉。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2月4日上午8 时30 分至2017年12月8日下午17时30分登录宿豫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suyuztb.com/suyuzbtb/)的CA入口进入投标人业务管理系统,使用网上银行购买招标文件及招标资料,每套售价人民币255元(含网上招投标平台和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费人民币155元),售后不退。咨询方式:国泰新点软件公司公司客服电话:4008503300;宿迁技术支持电话:。 5.2CA加密锁办理:网上购买招标文件须申报成为网员并申领CA加密锁,详情请查阅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ggzy.sqzwfw.gov.cn/)“办事指南”栏目中“办事流程”-“建设工程”-“项目投标指引”-《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统一平台项目投标指引》,咨询电话:。 6.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12月13日9时00分; 6.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宿豫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二室(洪泽湖东路19号政泰大厦三楼(电商产业园区京东商城对面))。 7.不接受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情形 7.1 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7.2 因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被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公示限制且限制期限未满的。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宿迁市宿豫区城镇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江苏信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宿豫高新区 地址:宿迁市洪泽湖路府苑小区B座19号5楼 联系人:丁龙 联系人:仝济玮 联系电话: *** 联系电话: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三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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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E-mail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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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至,每天上午时分 至时分,下午时分 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至,每天上午时分至时分,下午时分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获取。 | ||||
特殊公告[0] 宿豫区电子信息产业园沿江山大道北侧绿化工程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项目编号: 宿迁市宿豫区城镇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的 宿豫区电子信息产业园沿江山大道北侧绿化工程 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于财政资金,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工程地点:宿豫区; 1.2工程规模:造价约73万元; 1.3工 期:30日历天; 1.4质量要求:合格。 1.5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时间、方式:a、栽植完成,经甲方组织初验合格后(以工程验收报告书为准),凭验收清单和完税发票(实际支付工程款票额)支付已实际完成工程量(按中标价格计算)工程款 60%,栽植一年后,经甲方组织复验(以工程验收报告书为准),凭验收清单和完税发票(实际支付工程款票额)支付成活苗木的 20%工程款;栽植一年半后,甲方组织再次验收合格后(以工程验收报告书为准),凭验收清单和完税发票(实际支付工程款票额)支付成活苗木的10%工程款;在甲方上述验收期间,如发现前期验收成活苗木死亡,甲方扣回已支付死亡苗木的工程款,待补植成活后支付;同时,管养到期后,对项目将进行竣工验收,经验收苗木总成活率达 98%以上, 其中大乔木必须达 100%, 并经园林权威部门对苗木长势和管养情况总体验收评价合格后(以工程验收报告书为准),且报审计部门审计后凭验收清单和完税发票(实际支付工程款票额)付至成活苗木工程款的 97%,待苗木补植成活后付清余款。 1.6本次招标工程共分一个标段。招标内容如下:宿豫区电子信息产业园沿江山大道北侧绿化工程等施工; 1.7招标控制价 控制价为730736.93元。 2.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 资格后审 ,资格审查方法: 合格制 。 3.评标方法 本工程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 4.申请人资格要求 4.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含园林绿化); 4.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具有园林绿化相关专业(园林绿化、风景园林、园林、园艺或植保等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4.3其他条件: 4.4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4.5投标人法人代表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和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劳动合同及2017年4月至今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证明,证明以投标人当地保险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为准; 4.6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亦不接受为本招标工程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单位参与投标; 4.7企业必须具备有效的宿迁市建设市场信用核准书; 4.8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府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4.9招标文件中评标办法凡涉及到“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字眼均删除去掉。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2月4日上午8 时30 分至2017年12月8日下午17时30分登录宿豫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suyuztb.com/suyuzbtb/)的CA入口进入投标人业务管理系统,使用网上银行购买招标文件及招标资料,每套售价人民币255元(含网上招投标平台和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费人民币155元),售后不退。咨询方式:国泰新点软件公司公司客服电话:4008503300;宿迁技术支持电话:。 5.2CA加密锁办理:网上购买招标文件须申报成为网员并申领CA加密锁,详情请查阅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ggzy.sqzwfw.gov.cn/)“办事指南”栏目中“办事流程”-“建设工程”-“项目投标指引”-《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统一平台项目投标指引》,咨询电话:。 6.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12月13日9时00分; 6.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宿豫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二室(洪泽湖东路19号政泰大厦三楼(电商产业园区京东商城对面))。 7.不接受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情形 7.1 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7.2 因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被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公示限制且限制期限未满的。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宿迁市宿豫区城镇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江苏信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宿豫高新区 地址:宿迁市洪泽湖路府苑小区B座19号5楼 联系人:丁龙 联系人:仝济玮 联系电话: *** 联系电话: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三日 | |||||
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时分,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时分,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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