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板桥头乡庙山村村委会分布式光伏并网配电工程已由绩扶办【20176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绩溪县板桥头乡庙山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扶贫资金和自筹资金,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绩溪县板桥头乡庙山村民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概况:本工程建设地点为绩溪县板桥头乡庙山村。项目内容为30KW光伏电站建设,含设计、制造(采购)、包装、运输、安装、调试、检测、并网、验收以及质保期内外售后服务,并与供电部门协调相关事宜,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项目预算约:27万元。

2.2计划工期:25日历天。

2.3招标范围:施工图纸、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所列范围。

2.4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设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已加入绩溪县电力工程施工类小型供应商库,且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 *** 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或电力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 投标人近三年内无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被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7年12610时整前从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www.xcsztb. com)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预算书。

4.2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份,投标现场支付,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12610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绩溪县华阳镇锦屏路12号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新财政大楼西侧)绩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1)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投标保证金:

6.1 投标保证金:民币仟元整

6.2 投标人应在2017年126 1000分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不得从分公司和个人账户)电汇或转账到绩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否则按废标处理。

账户名:绩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名: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绩溪县支行

    账号:93400801000284889500340

7.评标办法

本工程采用“明标明投”评审方式。第一步,资格审查和投标文件响应性审查。第二步,编号,开标会现场由相关监督部门对有效投标文件按投标文件递交顺序进行编号,每个号对应一个投标企业。第三步,在相关监督部门工作人员监督下,由招标人代表公开摇号确定投标人代表。第四步,摇号,在相关监督部门工作人员监督下,由投标人代表进行摇号。第一个摇到的球号对应的单位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第二个摇到的球号对应的单位为第二中标候选人。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绩溪县板桥头乡庙山村民委员会       联系人:程松辉      电话 ***

招标代理:安徽恒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胡晓密       电话:

交易中心:绩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胡琳娜       电话:

 

绩溪县板桥头乡庙山村民委员会

                                                   2017年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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