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江西省高安市国家税务局委托发布,发布日期: *** 0,公告主要内容为:江西宜春高安市国家税务局综合业务用房维修项目,所属区域:江西-宜春-高安,所属行业分类:其他,采购业主:江西省高安市国家税务局,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招标投标格式文本二
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3609011711290301 招标编号:YCZB2017078


 

招标条件及工程基本情况
招标单位名称江西省高安市国家税务局
招标工程项目高安市国家税务局综合业务用房维修项目
工程项目建设地址高安市西湖东路166号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
批文名称及编号赣国税基【2015】07号
建筑面积4100.00 平方米层次6结构框架
项目总投资193.30 万元本项目投资
193.30 万元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资金已落实100.00%
招标范围和标段划分
招标范围招标范围:高安市国家税务局综合业务用房维修项目
标段划分
一标段高安市国家税务局综合业务用房维修项目
二标段
投标(申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
企业资质类别和等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2015新标准) *** ](含)以上
注册建造师类别和等级[建筑工程 *** ](含)以上
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标段选择要求1
资格审查时投标人应提供的业绩材料
资格审查时应提供的证件或证书(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为复印件)
资格证件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证书或委托代理人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由注册建造师担任)
项目负责人拟派建筑工程建造师注册证书、本人身份证
技术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证书
关键岗位人员拟派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材料员、标准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的岗位证书
其他要求1、开标时应提供投标保证金进账单凭证(具体缴纳方式与金额详见招标文件)。 2、投标人按《宜检发预字【2015】1号》文件要求,提供检察院出具的企业及拟派建造师近三年在检察机关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 3、省外进赣单位按赣建办【2017】14号文件办理进赣手续。 4、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资格审查文件。
联系人江西精信造价联系电话
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资审文件的发布(获取)时间
公告发布时间 *** 至 *** (公告发布时间最短不得少于五天)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拟定于 *** 0日获取方式网上
获取资审文件时间拟定于 *** 0日获取地址网上
招标代理机构:(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
招标人:(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
招投标监管机构:(单位章)
负责人
经办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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