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江西省高安市国家税务局委托发布,发布日期: *** 0,公告主要内容为:江西宜春高安市国家税务局综合业务用房维修项目,所属区域:江西-宜春-高安,所属行业分类:其他,采购业主:江西省高安市国家税务局,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及工程基本情况 招标单位名称 江西省高安市国家税务局 招标工程项目 高安市国家税务局综合业务用房维修项目 工程项目建设地址 高安市西湖东路166号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 批文名称及编号 赣国税基【2015】07号 建筑面积 4100.00 平方米 层次 6 结构 框架 项目总投资 193.30 万元 本项目投资 193.30 万元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资金已落实 100.00% 招标范围和标段划分 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高安市国家税务局综合业务用房维修项目 标段划分 一标段 高安市国家税务局综合业务用房维修项目 二标段 投标(申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企业营业执照 营业执照 企业资质类别和等级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2015新标准) *** ](含)以上 注册建造师类别和等级 [建筑工程 *** ](含)以上 安全生产许可证 在有效期内 标段选择要求 1 资格审查时投标人应提供的业绩材料 资格审查时应提供的证件或证书(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为复印件) 资格证件 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证书或委托代理人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由注册建造师担任) 项目负责人 拟派建筑工程建造师注册证书、本人身份证 技术负责人 项目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证书 关键岗位人员 拟派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材料员、标准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的岗位证书 其他要求 1、开标时应提供投标保证金进账单凭证(具体缴纳方式与金额详见招标文件)。
2、投标人按《宜检发预字【2015】1号》文件要求,提供检察院出具的企业及拟派建造师近三年在检察机关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
3、省外进赣单位按赣建办【2017】14号文件办理进赣手续。
4、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资格审查文件。 联系人 江西精信造价 联系电话 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资审文件的发布(获取)时间 公告发布时间 *** 至 *** (公告发布时间最短不得少于五天)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拟定于 *** 0日 获取方式 网上 获取资审文件时间 拟定于 *** 0日 获取地址 网上 招标代理机构:(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 招标人:(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 招投标监管机构:(单位章)
负责人
经办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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